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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10:55:31瀏覽312|回應1|推薦3 | |
元月3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中,一位台南市高中學生家長,因孩子在校與女同學擁吻遭記過處分,於是發表文章於民意論壇。筆者當日立即投稿回應,惟文筆拙劣,未獲編輯青睞;只不過有感服務軍訓界十數年來,軍訓教官處理學生問題過程中,常成為事件各方的「情緒出口」,模糊了事件的焦點。然而,有些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只好藉者自己的部落格宣洩一下: 以下是退稿文件: 針對〈擁吻記過 兩性教育缺席〉一文,筆者有些意見交換。首先,個人十分贊成「被形容為『草莓族』的新世代,在面臨生命中的艱澀課題,大人是否扮演稱職的角色?」畢竟,能夠反省的家長,才能培養出懂得自省的孩子。 其次,軍訓教官扮演的角色,只是校規的「執行者」,針對學生在校不當行為進行糾正與必要時的處分。換句話說,在所有禁忌(如,髮禁、服儀檢查)漸漸鬆綁後,仍擔任維持校園殘存紀律的「黑臉」。記過處分乃依循校規執行,不得不然。 教官們除了平日軍訓課程教學與學生生活輔導外,軍訓處更要求所屬利用餘暇進行輔導相關課程的進修與研習。所謂「面對教官『傳統』思維的歸咎,我似乎只能接受承擔,無力辯駁。」的指控似乎稍嫌沉重。此外,家長陳述「我和內人火速趕到學校,進入教官室,未及瞭解事件的真相始末,教官劈頭就說:『那女學生很乖,家教很嚴。』言下之意,『過錯』全在兒子身上。」似乎覺得處理過程有瑕疵而無法釋懷。 筆者的建議是:針對處分之疑義,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訴。若不願孩子留下紀錄,影響日後大學申請,則前往生活輔導組提出「改過銷過」的申請。若孩子因之情緒低落或沮喪,可委請學校輔導室諮商。同時家長亦可藉機與導師或貴子弟的輔導教官談談,藉以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現與家長的認知或期待是否有落差。 在校「擁吻」之舉,家長可能認為只不過是青少年兩小無猜、情不自禁,無傷大雅的行為,何須大驚小怪?的確,男歡女愛屬於個人私領域,不論老少都應加以尊重。卻也因為屬於私領域,時間、地點是否也應當稍加留意?學生「在學校和女同學擁吻被抓到」是被密告檢舉呢?還是公然被發現,引起旁人的側目?或者由於學務人員巡視校園時發現而糾正呢?倘若「擁吻」之舉公然進行,如果沒有適當的處置,是否默許此行為合乎校園倫理呢?要求學習環境單純化難道不是學校與家長的共同期待?最後,更重要的是,學生是否也應該認知到:在校內這樣的舉措並不適當,進而學習懂得尊重別人,同時也尊重女方與自己。 家長說得不錯「當前社會風氣開放,兩性關係的教育卻是嚴重不足,感情問題經常會困擾著學生,稍有處理不當,就易釀憾事。」讓筆者深有同感。大學校園裡男孩女孩公然摟抱早就司空見慣,男生宿舍裡一大早起床,發現有女生在浴室刷牙也不足為奇。只是擔心未來將兩性關係建立在肉體的基礎上而衍生的後遺症。這些問題,只怕不是學生進入大學後觀念才走樣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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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