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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錢到已成為公害----談葉冠亨酒駕撞死人
2012/05/01 21:45:46瀏覽129072|回應85|推薦43

葉某,樹德科大學生(已退學),平日開四百多萬元的六千二百西西白色賓士上學,這廝對上學的興趣不高,因此蹺課太多在上學期被退學。4/25日凌晨,與幾個朋友徹夜狂歡後,酒駕在高雄市撞死一個47歲的李媽媽,這個媽媽正趕著要走回家送小孩上學,她站著不動等紅燈,心裡可能正盤算著待會怎麼送小孩上學去,之後怎麼上班找停車位,上班後公司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事兒要處理,下班後家裡衣服要洗,晚飯要準備………….直到她被一個酒駕又闖紅燈的混球撞上為止。

李媽媽的先生傷痛欲絕,三天後,悲傷過度,也死了。留下一個沒爸沒媽的孤兒。她今年八歲,未來還有無盡漫漫的孤獨人生要走。

記者找到葉的媽媽,她講的很輕鬆:「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我聽了血氣衝腦門!原來某些東西是會遺傳的!

因為有錢,可以不在乎蹺課被退學。

因為有錢,一個大學生可以開六千二百西西的白色賓士。

因為有錢,可以不用工作徹夜狂歡,然後酒駕撞死人。

難道因為有錢,毀了一個家庭後,他老母可以輕鬆的說:「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

真的難道因為有錢,事發至今沒看到一句道歉。因為他老母說:如果他喝醉酒欺負人,她會比較自責,言下之意是,喝酒撞死人不算蓄意欺負人,所以心安理得。

怕什麼,大不了賠錢而已,錢這個東西,咱家不缺。

也不怕對方不要錢,到法院請的起最好的律師,頂多判個幾年,然後緩刑。

 有錢不是罪,但有錢加冷血就是公害!

 像葉某這種人,開起車來天不怕地不怕,紅單?怕啥,老子有錢,撞倒人,怕啥,老子賠得起。直到他撞死人後,他老母最大的心理負擔不是這殺人犯造的孽,而是:「寶貝兒子,你受驚了」然後告訴記者,「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他也受到驚嚇,所以到現在還沒告訴他撞死人的事」冷血到令人髮指。

 這世界上混蛋很多,但是混蛋加冷血,算是頂級混蛋

 當然,現代社會不可能像武俠小說裡頭一樣,半夜背把寶劍潛入某個混蛋家裡,將他的狗頭斬了。但難道法律拿他們沒辦法?

 要廢了這些招搖冷血的富二代不難,只要斷了他們的財脈,幾乎就是廢人一個。因此我呼籲有點血性良知的檢調人員及稅務官員,好好查一查他家財富的來龍去脈,至少家裡送這小子賓士車繳了贈與稅沒,再順藤摸瓜好好徹查一下,我不相信會培養出這樣一個敗類的家庭,錢全部是乾淨的。

 

我再強調一次,有錢的好人很多,要尊重。但冷血無情視人命如草芥,就是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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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許多朋友針對本文提出指教,本人虛心接受。我不鼓勵仇富心態,有錢不是罪惡。我要表達的,是一個擁有豐沛資源者,一旦為惡,對社會是多大的傷害。

葉某犯了以下幾個層面的錯誤:

一、他是不負責任的年輕人,一個大學生被退學的原因是曠課過多,而他曠課的原因絕對不是要打工而耽誤課業,他就是不負責任!這一點無庸置疑,這一點對社會影響不大。但是不負責任到最後衍生出第二個錯誤。

二、喝酒開車,時速高達一百三,你看看這傢伙對別人生命輕蔑的態度。到頭來果然出事。

三、他腿部骨折,醫生已經處理好了,人也完全清醒,昨天還做了筆錄,但是現在還沒有看到他有任何歉意,我不寄望他對社會道歉,因為他畢竟不是公眾人物,但是作為一個人,起碼要向受害者家屬表達歉意,這點沒看到,我只看到他媽出來為兒子辯護。這點最需要嚴厲譴責,一般人出了這種事,羞愧之心有之,懺悔心有之,想取得受害者原諒有之,但我看到葉家,沒有羞愧、沒有懺悔、沒有試圖取得家屬原諒。是否,他們有恃無恐?沒有錢,他能有恃無恐嗎?

以上三個層面的錯誤,有一個關鍵因素串連起來:有錢,但沒有品。

有錢的人很多,但大多數的有錢人有品有節,不會放縱子弟成為一個不負責任的年輕人,也不會放任子弟夜夜笙歌,更不會在毀了別人的生命家庭之後,毫無悔意毫不羞愧。

一旦人沒品,不論有沒有錢都可能是公害,公害有大小之分,財富越多,可能造成的公害越大,因為當你擁有巨大資源時,造起孽來其破壞力遠較一般人強大,不論是對環境的破壞、對金融秩序的破壞、還是對社會公平的破壞。

葉某的事情還在發展中,將來會怎樣還不知道。若法律給我們的,只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事情過了之後,葉某還是不在乎、不後悔、不羞愧,那麼這個公害將會傳染,因為台灣還有很多比葉某有錢,比他沒品的人,他們將由此案得到經驗,只要夠有錢,闖再大的禍也不過如此,果真這樣,大家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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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除害
關死他
2013/04/19 20:23
他ㄇㄉ葉少最好不要在平時被我看到,我一定把你給撞死,讓你家人知道是啥滋味。

Cayman
說愛玩?愛玩你個大頭
2012/05/10 17:38

時速130km/h

代表原本行車速度只可能更高

在市區開超過120km/h以上根本就代表不在乎別人的生命

包括他車上的朋友

今天只是剛好垃圾車亂開才會引爆他這顆不定時炸彈

不然遲早也只是在別的地方出事而已

倒楣的是那家人!

我就算愛玩也不會在市區開超過120km/h

這跟拿槍給猴子去森林玩

然後死了一堆猴子之後才說牠只是愛玩一樣好笑

兒子愛玩就不該買超過3000cc的車給他

最好連車都別買讓他自己賺!!

炫富了不起的就是把夜店經營得好、開很多分店、然後再用收入去買那車!!

很多比我年輕的人開了這麼多間分店

也沒這麼猖狂


路人甲
政府應該針對這種人課稅吧~而不是一直搾壓普通百姓
2012/05/08 23:43

如題,

政府要課稅....

應該對這種人課稅啊~

而不是一直搾壓可憐的普通的平民百姓.....

我想....造事者...的這類人群....應該繳的稅不多吧(此謂不多意為...繳的稅不到其應被課徵的稅額....而不是說數字不多...)

按目前的租稅算法...這類族群,正常每年應該會被課徵收入的....40%.....的稅額....

其實,按這種算法...一個人每年的收入都被刮一半進國庫....剩下的錢....搞一整年的開銷....能炫富....其實也事有限制些的....(有繳稅,心會很痛.....花錢也比較有節制.....)

但,顯然,目前的課稅方式,都沒課到這類人的錢....

導致此類族群的[無限膨脹]...也促長很多.....不良心態與風氣.....

這個問題的顯現,是很多原因累積而產生的結果(諸如:家庭成長環境,父母的教養形塑,個人的心態,稅制課徵,司法審判,法規制度....等)....很多環節,真的很需要深深地反省與思考~

(真的很同情....那位可憐的小妹妹.....希望她能好好的成長,日後能成為一朵清新不俗的蓮花....這些兒時的混亂,傷痕....不會對她造成不好的影響....)

 

 


Johnny
Another irresponsible kid
2012/05/07 07:24

At least in washington state, he will be charged as with a certern degree of murder.  When I was in college, I have met a lot of irresponsible kids like this.  Too bad that they were raised by some irresponsible parents. Wish the little girl a smooth future.


Alex
疑問
2012/05/06 13:11
關於樓下我有一個小疑問,是哪州的州法酒駕判謀殺?沒有別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一下。

Joan
美國酒駕判謀殺!
2012/05/06 00:31

我住在美國,看到這新聞,真是難過地說不出話來.

在美國,如果酒駕傷人,是要判謀殺罪的,因為酒後開車,根本無法在緊急時候應變,而飲酒又是個人意志,判謀殺理所當然.希望大家集結力量,推動把酒駕判為重罪,這樣大家旳生命才有保障.

另外,對葉家的髮指,希望未來也可推動像美國一樣,你撞死一個人,他死時多少歲,國人平均壽命多少歲,一年可賺多少錢,....全部錢把它累積來罰才能真的罰到那些有錢人.


深思
有錢不是錯,錯在觀念
2012/05/04 22:18

有錢當然不是一件錯事,只要錢是自己正當賺來的

今天也不是因為他有錢而譴責他,不論肇事的是誰都應該被強烈譴責

因為這本是一則可避免的悲劇...

既然錯了就要承認本身的錯誤,好好想想該如何負起責任,不是逃避

不是因為是自己的小孩就找藉口幫他開脫,這樣只會養成小孩更不負責任的態度

如果父母不好好反省深思,最終悲劇一定會已另外的形式回到自己身上...

因果...不要不相信...


johnson
社會公害
2012/05/04 13:08
父母的寵愛培養出一個社會公害,社會公害的造成也都是父母的責任!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2012/05/04 10:54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酒駕撞死人的人處死刑


COURTNEY
不要在說別人的不是,現在是小妹妹要怎麼才是對她最好的
2012/05/04 10:28

  其實不管有不有錢父母都說自己的小孩是最好的,這是同天下的父母心,當然今日受害者家人一定是非常的難過與不能諒解但誰也不願發生這些事,相對的那位同學也是不想有今天的事發生.這也是讓那些愛酒駕的人一個警惕害人又害己.千萬不可

   我想除了給錢之外,葉媽媽你有錢可以領養那位八歳妹妹給她好的環境培養她,對她要無悔的付出不管以後她是否恨你們把她的父母怎樣了,這是葉媽媽你要做的,因為給任何一位親戚錢人都有私心的,因為賠的錢不是小數目我也希望為了小妹妹好法官也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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