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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鳥的故事
2013/05/19 17:01:58瀏覽729|回應1|推薦12

天堂鳥的傳奇故事

有一位網友,暱名天堂鳥。我們在網路上相識,現居美國。她說過:「如果回台灣來,一定要來拜訪居士。」今年春節,她兌現諾言,真的從美國回來了。我請她吃飯,邀了幾位網友作陪,席間,賓、主盡歡。她這次返台,停留時間稍長,我們曾數次的同飲咖啡,話家常、聊近況。

她身材嬌小,但是,長得很清秀,是國軍將領的後裔。待人非常的誠懇,講話也很坦率,也很會講話,可以舌戰群雄來形容她。快六十歲的她,現在美國的德州僑界,還是非常活躍的人物。舉凡中華民國的元旦,國慶、春節等慶典,她都勇於參加,負責籌備工作,並主持活動。中共在那裡的駐外人員,也想拉攏她為中共辦活動,但是,她對中共的駐外官員說:「辦活動可以,因為大家都是中國人嘛!不過有一個節日,我不能幫忙,就是你們中共的國慶。那天,你們高高興興慶祝國慶,可是,那時,正是我們中華民國慘敗的日子,我為你們慶祝,情何以堪呀!」就這樣挽拒了中共國慶日的邀請。

她的個性倔強,在台灣,本來有很好的工作,因不滿主管的歪風,憤憤不平,因而辭職。三十多年前,不滿三十歲的她,帶著三百塊錢美金,飛往美國,單打獨閗的數年,有了積蓄,買房子、買汽車,有很多僑界的男士或留學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終於在三十二歲的那年,芳心被一位俊男擄獲。在新婚燕爾期間,過著甜蜜的生活。誰知?真是人生無常,不久發現這位俊男,竟然沉迷於賭,夜夜去賭,賭光她所有三十萬美元的積蓄, 夜夜去賭,然後又犯下「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於是鬧到離婚。那時她們住在大西洋城,屬於新澤西州那州的法律規定,要離婚,得先分居十八個月,才可辦理離婚,當時因法律常識不夠,不知道到別的州去,在阿拉斯加當天就可辦理離婚。

他們分居後,仍然住在大西洋城,屬於新澤西州,是美國東岸的賭場,那裡有十三家賭場,他們二人在二家不同的賭場上班,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她很想有個孩子,現在己經三十三歲了,己屬高齡產婦,如果離婚後再婚,什麼時候能生孩子?可能這輩子別想了。有一天,她鼓起勇氣,拿起電話打給她分居的先生,要求他來「一夜情。」男生也沒有讓她失望,凖時赴約。想不到一個月後,「一夜懷孕,成了傳奇。」她高興的對親朋好友說:「我有孩子了,我有孩子了。」懷孕期間,雖然同事朋友都勸她去拿掉,要離婚的人,還要為他生孩子,真是頭殻壞了,可是,她怎麼也不聽從,生孩子那年她三十四歲了。

雖然同事朋友在她懷孕期間,對她非常不滿,但是,還是很照顧她,在婦產科醫院生產住院期間,同事朋友還是給她送吃的、用的。一星期後,抱著孩子回家,弄得手忙腳亂,

外面下著大雪,孩子又沒奶喝,不得己,拾著圓鍬,將車庫前的積雪鏟除,開車直奔超市購買奶粉。真的不會照顧孩子,給孩子洗澡,摔得兩人頭破血流,日子一片混亂。

孩子滿月之時,正是她們分居十八個月期滿之日。他在法院等著簽字離婚,她也凖時前往。在法院簽字時,她說:「我只要孩子的監護權,一毛錢贍養費,我也不要。」法官聽了,也不斷的搖頭。那時,她們仍住在同一個城市。後來她辭去那裡的工作,遠離那個傷心地,搬到洛衫磯。

在洛杉磯居住期間她打三分工作,賺錢養孩子,守寡其間,也曾想過再婚,也有二位男士男士的追求,論及婚嫁。結果還是失敗收場。她說:「都是因為凖婆婆,愛她自己的孩子,不愛我的孩。而我呢?我也愛我自己的孩子,而不愛她的孩子。」如今,她說:「我有兒子,我沒有遺憾。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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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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