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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0/28 16:57:50瀏覽67|回應0|推薦0 | |
| 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 漢末魏晉土地占有形態的發展傾向, 是以佃客生產制為內容的封建田園不斷增加和擴大, 與之同時,自耕農民破產逃亡, 組成巨大的佃客隊伍,東晉南朝繼承了這種發展傾向。 北朝在特殊歷史條件下產生了均田制, 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相當多的自耕農民,限制了封建田園的發展。 由於自耕農民經濟上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 在日益嚴重的賦役壓迫和大土地所有的兼併下, 必然要喪失由均田法令維護的小塊土地,這是歷史的必然。 從太和九年頒布均田制後,均田制破壞了又重建,再破壞再重建, 到唐代建中元年頒布兩稅法,終於徹底破壞,一去不復返。 唐代土地制度的變化過程表明歷史又沿著漢末魏晉以來的道路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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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