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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21:08:41瀏覽913|回應2|推薦11 | |
有位作家名叫以撒‧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講了一個故事,講到一個猶太農村,有個村議會,由一名議長和幾位長老組成,經常開會決定村中要務。 有一年,照例要過「五旬節」,但這年所有的家庭主婦都抱怨,由於當年雨水太少,草長得不好,因此乳牛奶水不足,結果節日中必備的酸奶油短缺。 這事很重要,幾名村中長老苦思良策,突然議長靈機一動,找到了解決辦法,說我們來立一條法律,我們村子缺酸奶油,但井水很充足,自今日起,我們把酸奶油改稱水,水改稱酸奶油,那麼不就解決酸奶油短缺的問題了嗎?幾位長老齊聲附和,讚嘆議長的偉大方案,通過了這條新法律。 這一年,這個村子過五旬節的時候,的確有很多的酸奶油,但家庭主婦有了新的抱怨:缺水。 案:以上這個故事節自以撒‧辛格著,吳佩珊譯,《有錢人不死的地方》(Stories for Children)(台北:遊目族,2000),第一個故事:「海烏姆的長老們」。原故事較長,我只取酸奶油和水被改名的部分。以撒‧辛格在這個故事中諷刺了只重名不重實的蠢人。在語言學中,有一組很重要的概念,即能指(名)、所指(實),能指是符號、所指是符號所指涉的客體(對象、物件)。譬如我們寫出的「牛」的這個字,就是能指,而我們看到這個 「牛」字,就能想到具體的有兩隻長角的那種動物,這是謂所指。能指和所指的對應關係本來就不是絕對的,但這種關係一旦被規定下來,除非是經過長期演變、約定俗成地起了變化,否則是不適宜隨意去變動的。(能指、所指在台灣還有兩種不同的譯法:符徵、符旨;意符、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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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