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聯合報登了「千人登阿塱壹,被攔爆口角」的新聞,我也是當日「受害者」之一,不能無感。
屏東縣政府的作法有佔地為王之嫌:
一、十二公里古道,面積不小,為什麼一天只准三百名遊客進入?我們都是登山愛好者,也都具有環保觀念,之所以單程便花了五百多公里路程到阿塱壹,絕對不是如鍾副縣長「到此一遊」的心態而來,屏東縣政府為什麼限制這麼少的人數在先,又強制只要三人以上就得花三千元聘請解說員?
二、屏東縣政府管制措施與台東縣政府南轅北轍,一條古道卻有二制,苦了遠道而來的大自然愛好者。
三、屏東縣政府如果是嚴格取締破壞生態者,將其繩之於法,才是永續經營生態環境之道,而非如坐擁山寨,要過路就得繳錢來的心態。
作為屏東縣子弟,屏東縣政府的作法,我認為已大大傷害了縣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