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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11:52:11瀏覽928|回應0|推薦14 | |
諸神莫道各西東,憐愛世人非異同。 兄弟情懷相待看,千經萬教盡花紅。 一次,問擔任基督長老教會長老的二姊: 「你信基督,是為了信和祈禱可以得到幸運和恩寵,還是為了學習基督的品德,成為像基督那樣的人?」 她肯定地說:「是後者。」 她引用新約聖經羅馬書所說的『學習基督的榜樣』(第十五章第五節)、「一個人的身體,是由好些肢體構成的,而我們每一個肢體,都有它不同的功用。同樣的,我們有許多人,我們在基督裏成為一體,各自彼此連絡,構成身體的不同部分。所以我們要按照上帝給我們的不同恩賜,好好地運用不同的恩賜,做應該做的事。」(第十二章第四至六節)所以做為基督徒,就是要以基督做榜樣,藉信與基督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子女(加拉太書第三章第二十七節),以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去服務世人,這就是榮耀上帝。 看起來佛教徒和基督教徒有很類似的地方。佛教徒有許多人認為燒香唸佛就可以得到護佑,基督教徒很多人認為只要信和祈禱,就可以得到祝福和恩賜。 然而原始佛教是自力因緣的,果報來自自己的種因,信佛是為了學佛,學佛目的是為了成佛。學佛就是要以佛陀的行為做為榜樣,學習佛的教晦,以人間渡化眾生的菩薩行,在人間實踐淨土,來達成修行的「覺行圓滿」。 同樣的,基督教也有不少人,認為祈禱,只是為了使自己的內心與基督的靈相通,因而擁有智慧和勇氣去服務人群,以完成上帝對人類的宇宙計劃,實現上帝對全人類的恩典。這二者是何等的類似! 最近看了鈴木大拙的「耶教與佛教的神秘教」(徐進夫譯,志文出版)一書,覺得很有意思。 鈴木大拙把聖經創世紀,上帝禁止人類吃禁果,解釋為吃了智慧之禁果,使人習於理性之推理,而失去如如境界中,對於實相的根本經驗,即失去對禪的直覺。他把聖經所強調的人的「純真」和佛學的「本然」,相提並論。 他在該書附錄中,並附了許多基督教神學大師和禪學大師非常類似的話語。茲舉二例: 例一:聖十字約翰說:「上帝不但住在每酪人的靈魂中,甚至住在罪大惡極之人的靈魂之中,而且實實在在的顯現。」這和六祖壇經所說:「菩提般若之智,世人本自有之…愚人智人佛性本無差別」,頗相類似。 其實在佛經中,有許多大師認為犯了五逆十惡,罪大惡極的「一闡提」,也有佛性,也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中國道生和尚,就是一個例子。 例二:魯斯布樂克:「靈婚佩飾」說:「因為體會和理解上帝超於一切類比,例如,祂在祂自己的裏面,就是以上帝為上帝,其間沒有任何中介,沒有任何可作障礙或媒介的差異或他性(otherness)。」 禪宗的「碧巖錄」第六十五則說: 外道問佛:「不問有言,不問無言。」世尊良久。外道讚歎云:「世尊大慈大悲,開我迷雲,令我得入。」外道去後,阿難問佛:「外道有何所証而言『得入』?」佛云:「如世良馬,見鞭影而行。」 這和維摩詰經的維摩「默然」,及禪宗的釋迦捻花,迦葉微笑一樣,都是以心印心,「沒有任何可作障礙或媒介的差異或他性(otherness)。」 著述等身的印順法師在「妙雲集」中,對基督教曾加以批判,然而誠如我的大姊是非常虔誠的佛教徒,二姊是非常虔誠的基督教徒,她們感情非常要好。她們從來沒有對彼此的宗教有過口角,她們都非常善良,她們都認為彼此的信仰相互沒有衝突。 新約聖經羅馬書也說:「每一個人都應該有它自己的見解。(第十四章)」宗教都講求愛、善、和平、公正、喜樂、寬恕。在經典中異中求同,其實可以發現,宗教的歧異越來越少,最主要的要旨都相同,只是在用語表達上,有語義的差異。這些差異,都無礙於不同人相互的愛和彼此真誠的合作。 在舊約聖經創世紀第十一章,有關「巴別塔」這樣記載: 起初天下的人只有一種語言,使用一種話。他們在東方一帶流浪的時候來到巴比倫平原,在那裏定居。他們彼此商量:「來吧!我們來做磚頭,把磚頭燒硬。」於是他們用磚頭來建造,又用柏油砌磚。
他說:「他們是同一個民族,講同一種話;但這只是一個開始,以後他們可以為所欲為了。 來吧!我們下去攪亂他們的語言,使他們彼此無法溝通。」
宗教所以彼此排斥,是否也是因為「宗教的語言」擾亂,而致無法溝通,因而無法合作?回教與基督教的衝突,也往往是枝節教義的歧異,其實它們也有很多相同之處,就如同各國法律都不相同,但基本人權的內涵都一致一樣。基督教和佛教,也是同樣的道理。 日本禪學權威鈴木大拙,可以善解聖經創世紀有關亞當和夏娃吃禁果的公案。不知怎麼善解有關宗教巴別塔的公案? 如果宗教間沒有巴別塔公案,宗教間彼此坦開心胸,異中求同,人類不是更有情,更有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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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