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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7 06:20:22瀏覽329|回應0|推薦0 | |
取自學園婦女事工馨香部落格
30歲那年,先生向我提出離婚要求,接著他搬離了我們共有的家,自此我過著一個人獨居的生活。這些年來,先生沒有回家,剛開始他不斷逼迫我簽字離婚,所以還有聯絡,到後來先生明白了我不願意離婚,於是採取另一種方式:他與我斷絕音訊。所以現在,我的先生在哪裡呢?在做些什麼?我是全然不知道的。我只知道的一件事是:我在這裡等候!
愛永不止息
我和先生沒有孩子,照一般的想法,大家會說:恭喜你,沒孩子,那趕快離婚吧,趁現在還年輕,再找幸福,不要鎖死這個婚姻裡。朋友家人不斷這樣勸我。而我自己呢,坦白說,婚姻風暴初期,我也曾這樣考慮過,因為我很想當媽媽,所以推算著:如果我要在幾歲以前生小孩,那麼我必須幾歲懷孕,我先生就得在幾年內回頭,如果他沒有回頭,我就不要等他了。我拿出一張紙,寫上了我的人生計畫,然後推算。而這張記錄在我心中的計劃表,在我認識神的愛,並經歷了神的愛以後,我就將其徹底撕毀了。【希伯來書13章5節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神不離不棄的愛讓我覺得很感動,我也學習用神的愛來愛我的丈夫。
浪子回頭
婚姻風暴發生後,我帶著破碎的心踏入教會。其實我是一個浪子,一個離開教會多年的基督徒。我在大學時受洗,後來因為對真理的不了解,對罪的輕忽,不僅有婚前性行為,甚至還懷了孕,因為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所以我當時不顧教會姐妹們的勸阻,將孩子拿掉了。朋友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勸我不要再來教會,於是我離開了神,成為了浪子,我知道神愛我,但我不願回教會,賭氣過著「不用神,我也可以過得很好」的日子。直到婚姻風暴發生,我那驕傲的心才願意謙卑下來,回到神面前認罪求助。
我當時的心情,就像聖經上「浪子回頭」的故事的翻版。聖經上描述:流浪在外的小兒子在人生走投無路時,想起父親的愛,他決定起身回家。而當時身陷婚姻風暴、面臨絕境的我,想起天父的愛,於是跟神求助:我沒有辦法了,親愛的天父,我應該怎麼做?
神的愛裡得滿足
在神的帶領下,我回到了教會。我心裡對神有很多虧欠,但是神沒有生氣拒絕我,反而向我敞開雙手,全然的接納我,就像「浪子回頭」故事裡的父親一樣。祂的愛,讓我紛亂的情緒得到安慰,我在祂的愛裡充滿安全感,穩妥極了。然後祂磨我、塑造我、煉淨我,重新拼湊了我破碎的生命。也明白了自己的價值,對於過去我所做過的錯事,上帝赦免、原諒了我。
我才明白,我從小到大對於愛的欠缺感,唯有全然的神可以給予、可以滿足。過去我一直向先生索討,但是人是無法完全的,唯有神才能完全。神是用這樣的愛,愛著我,我被祂的愛深深的打動。這樣深刻體認到神愛我的心,使我想到我對丈夫的心。我是不是用著和神同樣的愛來愛他呢?
永不改變的盟約
婚姻不是合約,乃是誓約。兩者差別在,合約是合作關係,有一方終止了,合作也就結束了。但是神看婚姻是誓約,是委身,不是一方終止就中止了。婚約是人與人之間最高,最神聖的盟約,它的基礎是信任,以雙方的人格做一生的保証,因此只有死亡能終止婚約。神對婚姻的設計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馬太福音19:6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
而神的愛,不是操縱、索討、恐嚇的愛,神的愛是溫柔、堅定、持續、不改變的愛。所以我耐性等候神,以神的愛來愛我的丈夫,即使他現在不了解。因為神不也在我不了解、離開教會的時候,等了我這些年嗎?當我願意回家的時候,祂總是在那裡等候著我。所以我現在持守在我的婚姻裡,繼續堅持等候,等候神自己來做成我婚姻裡的大事,而我所做的是盡好妻子的本分,其他的就交給神,感受在主的安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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