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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08:54:34瀏覽908|回應1|推薦0 | |
>>>>>> 引用文章林濁水們搞錯了! 2010/10/29 "林濁水們搞錯了! 林濁水們搞錯了! 誤認 坐擁國家資源的政府科技智庫、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是公家機構。 百姓搞錯了! 問題不大。 政府高官搞錯了! 問題非常大。..." >>>>> 參考文章【組改? 有人批豬改? 科技部非公婆多?朱敬一 被嘲小三 非重點? 】東廠當太上皇 科技部是魁儡!? 【不懂 資策會 為私財團法人】 看 林佳龍: 讓科技部「轉大人」
其實 林佳龍 不懂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才是長期控制 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及 行政院科技會報,非公財團法人 工研院,而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的大股東是 東元、大同、(聯華)神通等集團...多少利益不迴避 糾纏其間!?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被批猶如 東廠不是沒有道理的!! 林佳龍委員首先肯定朱主委在總質詢時勇敢說出12年國教後國中會考就是要分三等級,不應該再分五等級或更多,以免又回到考試主義掛帥的教育制度。但是對3月12日第一次國科會業務報告時,林佳龍委員要求朱主委評估,朱主委也承諾評估的事項卻沒有被納入科技部組織法表達遺憾。 根據組織法草案科技部掌理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綜合規劃、協調、評量考核及行政院交付科技相關事項之審議與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而科技會報的任務是國家科技資源分配、重大科技發展畫之審議及管考、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之協調整合及推動。林佳龍委員再度向朱敬一主委喊話,未來的科技不只是維持國科會,將再併入原能會,而各部會的科技政策業務都仍停留在該部會,那麼設立科技發展委員會就已足夠,何必設科技部呢?如果要設立科技部,科技事務的事權必須統一,各部會部分科技業務及功能應納入。另外,林佳龍委員也指出,科技會報的任務包山包海,掌控的資源與權力比科技顧問組時期更大,問題是,科技會報並無長期專職幕僚,大部分成員來自經濟部督導的工研院及資策會,球員兼裁判更形嚴重。林佳龍委員感嘆科技部有長期專職幕僚,但欲推動科技發展或協調重大科技計畫,可能會因缺乏資源分配授權,推動科技事務事倍功半。 林佳龍委員也提出,工研院應歸屬科技部,讓科技部可整合產業前瞻技術研發與基礎及應用科技研究;科學園區應該經濟部,現行編定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園區管理辦法不一,租售條件亦異,不但影響廠商的進駐意願,更造成優惠措施或負擔不公平之現象,對優良產業環境的塑造形成負面阻力,經濟產業要發展必須把科學園區必須要把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做一個整合。 ************ >>>>>> 引用文章林濁水們搞錯了! 2010/10/29 "林濁水們搞錯了! 林濁水們搞錯了! 誤認 坐擁國家資源的政府科技智庫、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是公家機構。 百姓搞錯了! 問題不大。 政府高官搞錯了! 問題非常大。影響及左右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的董事長及執行長人選,讓外界認為它是公家機構。 它可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國家資通訊小組等一堆影響國家科技政策的秘書單位,也規劃及執行政府一堆政策,但骨子裏是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它也可與外商(IBM、富士通等),及本國企業(中華電訊等)等合資,成立公司。它擔任國家最重要科技智庫角色倍受質疑! 一堆利益無法迴避問題! 它的大股東民間財團,不管那位政客執政,他們總能受到國家政策及國家資源的照顧,及各種減稅及補助。每年約200億的政府科技研發補助,誰來規劃及執行? 誰受益最大? 沒有利益不迴避問題嗎? 我們國家智慧財產專利的權利金,每年收入(從國外)與支出(付國外)不成比例,不是沒有道理的。 政府強力推出的財團法人法條,打著可讓國會 強力監督一堆政府出資的財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其資金可靈活應用,但其實是讓不營利為主的財團法人變質,讓財團法人愛心蒙塵。 希望 林濁水們別再搞錯了!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不是財團法人法中的公設財團法人,法條上,國會 沒有理由 強力監督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總結,那它不是灰色地帶嗎? 國家資源 源源不斷注入於它,國家政策 也不斷出自於它,它被誤認 是公家機構,對某些人是極大好處,對國家卻是重大傷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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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