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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幫大忙!?】台灣 貪腐與4G發展 同時加速 2011/11/13
2011/11/13 10:07:42瀏覽283|回應0|推薦2

引用文章【WiMAX 吃人民 夠夠!?】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經濟部 讓 智庫大股東們 2011/8/8 

文章貪腐政府假借光纖網路 大行其道? 2009/6/22

【媒體幫大忙!?】台灣 貪腐與4G發展 同時加速 20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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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4G必須加速【經濟日報╱社論】 2011.11.13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714268.shtml

行政院有意加速推動第四代行動通訊(4G)建設,規劃提前釋出頻譜供4G使用,在2013年完成釋照,2014年就可以提供行動傳輸速度更快、更好的4G服務。此一政策若能實現,不只相關硬體建設升級,有助促進投資;更因頻譜資源有了更寬廣的應用空間,將可帶動數位內容產業的快速發展,並因應電腦、手機與電視三螢合一的數位匯流趨勢,在大方向上應予支持。目前整套方案尚未出爐,還有雕琢空間,除了既有方向的規劃,政府亦須關注布建光纖網路的重要性。
 
加速推動4G的必要性,大致可從兩個層面來看。一是各式行動載具的推出,以及應用內容的多樣化、雲端服務的深化,使得行動寬頻連網的需求提高,基礎網路必須同步升級,否則不只會出現上網愈來愈慢等服務品質下降問題,還將限制數位匯流的發展,拖累國家競爭力。因此,儘管從全球行動寬頻用戶結構而言,4G用戶所占比率不到1%,但成長潛力最高,主要工業國家都已投入資源加速建設,亞洲國家也不落人後,韓國已經展開,中國大陸亦訂2015年上路,台灣若照原訂時程於2015年7月釋照,將被遠遠拋在後頭。
 
另一是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太過緩慢。這個產業的推動機關是經濟部,政策重點主要放在動漫及電玩,但忽略了通訊質量的問題。事實上,當通訊頻寬夠大夠快時,幾乎大多數的文創內容及資訊在數位化後,都能即時傳遞給消費者或使用者。因此,數位內容產業的推動不應拘泥於動漫及電玩,必須擴大至醫療雲或影視內容等其他可以想像及尚難想像的內容,其應用及服務也才有大幅躍升的可能。
 
要擴大數位內容產業的內涵,面臨兩大挑戰。第一是數位技術者如何與內容創作者整合,但現況是不只跨領域的業者鮮少往來,連推動數位科技及文創產業的主管機關也很難看到橫向整合。缺乏交集的結果是,跨進影視內容的科技業者,沒能真正拍出創造票房的產品;內容創作者的成品,也還是只經由傳統的電視電影通路呈現,對新媒體通路仍不得其門而入。
 
另一項挑戰即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所提的通訊寬頻布建,政府應設法儘早讓4G上路。對此,朱政委也提出兩大策略,一是把現有電信營運商的未來利益折現,國家可以給予補貼,例如電信商為加快行動網路速度而升級,政府可設算提早布建對廠商投資回收及營運的影響,以未來業者繳交的4G特許費折抵;二是提早招標4G頻譜資源,藉此促使業者加速建設。此外,目前行政院方面還規劃採技術中立原則釋頻,給予業者較大彈性。這些方向的大原則較無爭議,但要落實並不容易,其不只是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的調和,還有企業權利義務的再分配,既需要細緻的規劃,更需要政府的決心。
 
此外,台灣還有WiMAX(全球互通微波存取)的問題,它也是無線寬頻上網技術的一種,比3G快,但移動性較差,並因營運商的規模小、使用客戶少,所可產生的數位內容產業效益有限,發展並不順利,政府有必要探究WiMAX無法獲得消費者青睞的原因,以做為未來無線寬頻規劃的借鏡。
 
另須提醒政府的是,加速4G固屬必要,但固網光纖網路的滲透更為關鍵,因為非但商業及一般用戶仍以固網寬頻為主,4G寬頻的後端,也需要光纖網路的支持,若光纖網路無法配合到位,4G本身也難以起飛。與韓國相比,目前台灣光纖寬頻建設的速度已明顯落後,各國又正多管齊下急起直追,如何強化固網光纖網路,亦須納入政策思考。
【2011/11/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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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致行政院長(吳敦義):體制外的行政院科技會報(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把持) 憑什麼 掌控國家政策及資源分配?2011/8/31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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