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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1 06:33:41瀏覽663|回應0|推薦1 | |
引用文章老話重提: 王金平是民主國家進步的阻礙者!!?? 2010/01/13 >>>>> 引用文章老話重提: 王金平是民主國家進步的阻礙者!!?? 20090117 參考 兩大貪腐主環之一: 沉淪的立法院!? 參考: 協商政治之毒!? 錯誤思維!? 2008/03/28 http://blog.udn.com/glee/1734350 雖然少數人的協商是非常好的私下溝通,但不應變成了正式會議,否則容易變成違反民主「少數否決多數」的獨裁協商密室會議。 協商政治: 少數人的協商來管理眾人的事,它所做的決定最符合全民利益嗎? 是民主政治的表現嗎? 立法院是最壞的錯誤示範! 我國立院會議是 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 更不對的是,它已法令化! 參考 立法院有禍國殃民、違反民主之法令!!!!!! 2008/02/04 http://blog.udn.com/glee/1595944 老話重提: 王金平是民主國家進步的阻礙者!!?? 2010/01/13 台灣 政客 政治協商: 自己 有罪 變 大家 無罪 2011/5/11 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費除罪化,因國務機要費案被判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格外眼紅,他昨天透過「阿扁札記」大吐苦水說,為何七千五百位公務員都適用特別費除罪化,獨漏阿扁一個人? 「月給十五萬 呂領款無罪」 人在獄中的陳水扁,牢騷滿腹。為了證明自己的論述正確,陳水扁還把「最佳輔佐」的前副總統呂秀蓮也扯進來;陳水扁過去每個月都從國務機要費撥款新台幣十五萬元給呂秀蓮,結果竟是「領款的無罪、撥款的有罪」,讓他非常不服氣。 「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最早的特別費,也是最特別的特別費」,陳水扁說,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每個月都要撥十五萬元給副總統,對副總統而言,這十五萬元是特別費可以除罪,國務機要費只因不叫特別費,就不能除罪,完全不合邏輯。 他也不忘隔空喊話說,無黨聯盟同意特別費除罪化,但主張增訂「顏清標條款」,才符合憲法平等原則;但國民黨團同意特別費除罪化,卻將前總統排除在外,這也牴觸憲法平等原則,「為何無盟不說話?」 陳水扁抨擊,二○○六年政黨惡鬥,國民黨藉由國務機要費展開一系列的清算,馬英九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才被挖掘出來,然後藍綠互相檢舉告發終至不可收拾;因為藍綠都有,特別費被稱為「歷史共業」,只好透過政治協商,修法除罪。國民黨拿石頭砸政治對手,最後卻砸到自己的腳,小心哪一天砸到自己的頭,「罪未除,命先除!」 對於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特赦交易」,陳水扁怒斥,明知道沒有的事,卻敢胡說八道,自甘為政治打手,已是悲哀;如果出賣靈魂,只是為了混口飯吃,一點都不值得。 不過,扁倒意外透露,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鄭文燦也認同他的說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不可能成為正副總統的搭檔。 【2011/05/11 聯合報】 哀余文 (視特別費為薪資補貼的馬英九罪應更重) 20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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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