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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官侮辱了「研發」二字!?
2010/06/19 21:45:32瀏覽1733|回應3|推薦3

引用文章《產業提昇: 研發為本,應用為末》 本末倒置 台灣虧很大

產業創新條例,把應用當研發的計畫,減稅及補助,本末倒置,這是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嗎? 理盲台灣,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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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官侮辱了「研發」二字!? 真不知道!?

【能使產業真正提昇?】工業局的創新高度為了誰!? 大財團?

政府科技研究發展專案有弊端,未見任何懲處,相關的官商皆無事,該負責任的經濟部技術處處長,反升為工業局長...

報載 "產創條例三讀通過後,可以享有租稅抵減的研發,範圍該如何界定,備受矚目。工業局初步制定研發行為要有三大基本要件,包括使用科學方式、技術方法以及創新高度"...

問題是,
有科學方式、技術方法以及創新高度,即屬研發嗎!?

創新一定是研發嗎?當然不是。 奇怪的政府搞個創新高度,創新高一點就是研發嗎?創新低一點就不是研發嗎?

被了讓大財團租稅抵減方便易通過,政府棄研發定義搞個創新高度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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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創新高度為產創研發要件
2010-06-19 工商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71705x122010061900223,00.html

 工業局初步定義,產創條例中研發行為需具備三大基本要素,經部訂於24日邀集各相關單位,進行協商。
 
     產創條例三讀通過後,可以享有租稅抵減的研發,範圍該如何界定,備受矚目。工業局初步制定研發行為要有三大基本要件,包括使用科學方式、技術方法以及創新高度,製造業與服務業一體適用要件經濟部將在下周四(24日)邀請金管會、體委會與新聞局等相關部會,共同與財政部進行協商。

     產創條例於今年4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長施顏祥要求,工業局必須要在母法通過後3個月內制定出研發投資抵減的子法。工業局現已確認研發範圍定義,但相關官員表示,還要與財政部協商,預期將會開「很多次會議」,時間壓力相當大。

     官員表示,促產條例延伸出來的「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其研發定義包括新產品或新技術、改進生產技術、改進提供勞務技術及改善製程,但產創條例上路後,其子法就要修改成為「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並要控制研發支出的稅損在100億以內,因此未來研發範圍將會變狹窄。

     工業局訂出三大基本要件,使用科學方式、技術方法與創新高度,才能適用研發投資抵減,換句話說,以前廠商簡單改進製程,未來很可能會被國稅局駁回,而服務業同樣適用三大要件。

     官員舉例,假設廠商要推出一個新產品,如果是憑空想像,或是僅為了新產品做市調,這是不夠的,換言之,廠商要有長期統計資料或科學研究方式做為基礎,進而研發,才算是研發行為,也就是要有科學方式與技術方法等。

     官員說,未來廠商研發都要具備「創新高度」,之所以會有這個要件,主要是因為過去國稅局駁回廠商的申請,理由都是不具備前瞻性或開創性,因此納入創新高度,藉此希望符合財政部的想法。

     但創新高度是相當主觀認知的問題,官員說,目前還不知道財政部對於創新高度的「尺度」在哪裡,所以會找財政部協商,創新高度的認知與執行面。

     工業局官員表示,由於研發範圍定義更趨嚴謹,粗估會與財政部開「很多次會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就會把層級拉高到行政院協調,如此一來,7月中旬,子法要上路的可能性,恐無法達成。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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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4145207
 引用者清單(1)  
2012/04/19 00:56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台灣 一堆 創新 【假研發】 拿什麼跟 擁關鍵技術 韓國比?

 回應文章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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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 中華民國?】 別國擁核心技術 我們「共同研發 」 產創也要減稅
2010/08/13 00:28

產創條例子法 研發支出抵減辦法 今預告
2010-08-12 工商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71704x122010081200413,00.html

     產創條例子法「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將於今日預告,值得注意的是,未來國內廠商結合國外企業做「共同研發」,國內廠商也可以申請研發投資抵減。

     但據了解,財政部對國內外共同研發也可申請抵減,還存有異議。相關官員說,目前財、經兩部針對2個問題尚未達到共識,主要是第6條的共同研發以及第14條的申請意見書。

     以共同研發為例,有時廠商缺乏核心技術,難免會透過技術引進,與國外廠商共同開發新產品,因此,經濟部認為,共同研發的廠商應該要不分國籍,容許國內廠商與國外廠商合作。

     不過財政部認為,研發投資抵減的稅收損失必須要控制在100億元,因此希望排除國外廠商,僅限定於國內廠商一起開發,面對財、經兩部不同調,官員說,草案還是以經濟部版本為主。

     而第14條規定,廠商若要適用研發投資抵減之前,可以向主管業務機關申請意見書,確保可以抵減營所稅,但是經濟部認為,如果所有研發案件都要經過工業局審查,將會相當耗時,因此,草案條文寫著廠商「得」申請意見書,由廠商自由選擇是否要申請意見書;換言之,即使沒有拿到意見書,還是可以向國稅局申請抵減,不過財政部卻認為,審查機制交由主管機關最為適當,也可以降低訴訟爭議,建議改成廠商「應」申請意見書。

     經濟部不採納財政部的意見,相關官員說,目前研發投資抵減辦法還是按照預告程序進行,如果財政部認為有異議,將會在預告期內表達意見,屆時再來「想辦法」,而如果預告期結束,外界對草案辦法沒有意見的話,最快可望在8月底前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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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  中華民國?】 別國擁核心技術 我們「共同研發 」 產創也要減稅

外國大廠擁核心技術,我國若有機會共享外國大廠「核心技術 」的共同研發,那會是他們的「核心技術 」研發嗎,外國大廠是呆子嗎?

中華民國的最高科技智庫擁國家政策訂定及資源的分配,又與美國企業及日本企業等國內外企業合資成立相關企業,本身的角色是錯亂的,再加上中華民國的最高科技智庫是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本身的角色也是利益不迴避的...

現 別國擁核心技術 我們「共同研發 」 產創也要減稅
呆子  中華民國?


李深耕(glee) 於 2010-08-13 07:30 回覆:

不單動畫界的悲哀!? 聯合奶媽及外人一起喝政府奶水!?

報載 打造台灣好萊塢動畫人才 資策會攜手國際大廠招兵買馬 (2009/05/08 ) Nownews

(攜手國際大廠軟體奶媽管家已與奶媽及外人聯合起來,一起來喝奶媽的奶水!? )

資策會這次結合外商不知又花了多少錢? 台灣動畫界的悲哀!! 因為有它?

李深耕(glee) 於 2010-08-13 07:34 回覆:

瘦弱的小孩不敢說!奶媽總管喝最多奶水【雲端運算先吃自己】20100706

從雲端運算到視窗爭霸權 台灣始終是當旁觀者...

微軟「軟帶硬」 政府「硬帶軟」打算? 軟體業還是軟趴趴!?

讓微軟 拯救台灣軟體侏儒? 誰的主意? 「硬帶軟」軟還是軟趴趴

「渺渺」翻版? 外資「雲端運算」或使用外商技術,政府應補助嗎?

李深耕(glee) 於 2010-08-13 07:42 回覆:

財團法人資策會外商於520合資成立子公司,國會監督鞭長莫及

富士通出資51%,資策會及其他台灣團體則共同出資49%,管理團隊由富士通與資策會共同擔任。

...

報載公股財團法人監督機制的立法與不足 (工商時報 2008.05.08【工商社論】)

「財團法人法」 Show Time: 繼「產業創新條例」「農村再生條例」

參考資料:
1. 台灣軟體產業,透過全台首座SOA創新研發中心,向上提升、或繼續沉淪!!?? 2007/12/27
blog.udn.com/glee/1487544
2. IBM 與資策會攜手成立全台首座「SOA 創新研發中心」2007年 7月 2日
免費協助事業夥伴開發 SOA 解決方案 打造全球化資訊產業
http://www.ibm.com/news/tw/zh/2007/06/tw_zh_20070702_soa.html
3. 魚幫水水幫魚!? IBM與中華民國政府; 台灣軟體產業,該醒醒了!! 2008/03/26
http://blog.udn.com/glee/1727322

李深耕(glee) 於 2010-08-13 23:52 回覆:

尹啟銘拋願景 打造全球創新走廊【聯合報】  2010.08.13

         行政院政務委員尹啟銘今指出,他曾參訪多家日本跨國企業,可感受到日本產業界非常重視兩岸簽訂ECFA,加上兩岸直航、台北松山機場將與東京羽田機場對飛等優勢,台灣正積極尋求與日本建立新的營運模式,讓台灣、日本、中國大陸建立「全球創新走廊」,結合三地優勢,創造多贏。

尹啟銘解釋新的營運模式有別於過去日本將台灣當成代工基地,現在台灣要和日本談共同研發及創新,一起開發新興市場所需產品;由於日本尚未與中國大陸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又因歷史文化及語言障礙,日商不易打入中國市場,兩岸簽訂ECFA後,台灣產品輸往中國大陸享有零關稅待遇,日本也會希望結合台灣優勢,前進中國市場,這就是「全球創新走廊」的概念。

尹啟銘強調,任何國家都可透過這個模式與台灣合作,這也是行政院積極規劃全球招商的主要目的。

參考 【馬買誰的單?害了甚麼?】「全球創新中心」變裝: 馬拋「全球創新走廊」
http://blog.udn.com/glee/3700403

參考 「全球創新中心」: 馬英九買IBM的單? 幫了甚麼? 害了甚麼?
http://blog.udn.com/glee/2528786

報載 台灣發展新構想 馬拋「全球創新走廊」 聯合晚報 2010.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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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表示,台灣有人才、技術和籌資能力,他提出「全球創新走廊」的構想,許多先進國家都有深厚創能力,亞洲許多國家缺乏產品和市場創新能力,一邊有技術和資金,一邊有龐大的市場,台灣適合成為新產品的測試場,可帶來商業化和商品化的創新功能。

馬總統指出,台灣左邊結合新進國家科技,右邊亞洲的市場創新,共同打造一個全球創新走廊,把先進國家實驗市成果,迅速商品化,成為亞洲市場新產品,在台灣這小市場上,測試市場的接受度,創造新的市場需求,把台灣優勢做最好的發揮,是非常好的新發展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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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ECFA 用外商核心技術  共同合作的「全球創新走廊」 前進中國  但為人作嫁

短期對商人是利多,但長期而言是利空,而且與擁核心技術的外商比較,台灣賺得是微利及辛苦錢。

這樣的共同合作,屬於研發嗎? 屬於「共同研發 」 嗎? 我們的產創條例也要幫此共同合作,稱它「共同研發 」 ,為它減稅,中華民國是呆子嗎?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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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研究、顯著改進 研發抵減要件
2010/06/25 11:39

創新研究、顯著改進 研發抵減要件
2010-06-25 工商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71703x122010062500209,00.html

 工業局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商產創研發抵減辦法;圖為清華大學率先研發出仿水晶體介電式液態鏡頭,一顆指尖大的小鏡頭,比人眼更銳利,顛覆現有微型攝影市場。圖/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工業局昨日首度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商產業創新條例的研究發展投資抵減辦法,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表示,企業必須「創新研究」或「顯著改進」才可適用,准予抵稅。

     產創條例第10條規定,公司於研究發展投資支出的15%以內,可抵減當年度的營所稅,最高可抵應納稅額的30%。至於投資抵減的適用範圍、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核定機關、施行期限、抵減率,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為此,財政部賦稅署已和工業局協商多次,據了解,各部會對於研發的「創新」定義,尚停留在概念的階段,未能具體量化,因此各部會本身就需要多討論,研發「創新」方法。

     工業局昨召集新聞局、文建會、農委會、財政部、交通部、金管會、商業局、衛生署、公共工程委員會等部會開會,徵詢意見,由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主持,他開宗明義表示,營所稅已從25%降至17%,為有史以來最大降幅,17%的稅率真的已經很低,所以研發的投資抵減範圍,不可能包山包海,一定要限縮。

     工業局將在7月底以前訂定「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做為各部會適用投資抵減的共同原則,各部會再自訂內規,例如審查辦法即可。

     投資抵減的大原則為「創新研究」或「顯著改進」,連錦漳說,舉例,個人電腦從以前的286,提升為386,即為「創新研究」;在286時、進入386之前,電腦擁有新功能,就屬「顯著改進」,都可以取得投資抵減的資格。

     由於稅率降幅非常大,財政部賦稅署希望,研發的投資抵減總抵減稅額一定要框在一年100億以內,又由於未來可以適用投資抵減的產業擴增很多,很有可能會要求工業局把抵減率降到法定抵減率15%以下,以維持抵稅總額100億不變。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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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高度 能 往下扎根嗎?
2010/06/20 13:43

李家同:往下扎根—馬總統有深長意義的宣示 
【聯合報╱李家同】 2010.06.15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664682.shtml 
 
我們都知道,要發展經濟必須提高我們的工業水準,我們羨慕很多國家能夠生產非常昂貴的產品,比方說,噴射客機、高速鐵路、半導體儀器設備、高性能的引擎以及高精密度的控制器;我們也並非沒有努力,過去數年來,政府在所謂高科技產業上的投資相當之多,但似乎並沒有太好的成就。如果我們檢討一下的話,會發現我們過去太注意所謂前瞻性的研究,太強調創意,而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實:我們的基礎不夠好,所以我們看上去有一些不錯的工業產品,但是這些工業產品的關鍵性技術非我國所有,我們可以說,我們的工業技術是建築在先進國家的技術之上。

馬總統在五二○談話中,提出往下扎根的觀念,這恐怕是我國唯一來自總統對於基礎技術的宣示,其意義是非常深遠的。也許有人會不太瞭解往下扎根的意義,以記憶體為例,我國也許會生產記憶體,但並不是每家公司都已經完全知道為何要如此生產,有些公司也許只能完全借用人家的技術,依樣畫葫蘆地生產,一旦別的先進廠商發明了新的技術,我們記憶體的價值就大不如前了。所謂往下扎根,就是徹底地設法瞭解半導體的基本學問和生產技術的原理。這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如果我們不做,我們將永遠要借用人家的技術。

再舉一例,我們希望能發展出非常精密的儀器,這當然需要創意,可是單有創意,絕對不夠,我們一定要懂得如何設計精密的控制系統,這又牽涉到機械設計、感應器設計以及線路設計等等。我們並非完全對這些技術一竅不通,但我們絕對未能有非常好的技術水準,所謂往下扎根,就是要研究為什麼先進國家能設計出如此好的機械、感應器以及線路。以我國目前的工程師水準,只要假以時日,再加上來自政府的鼓勵,我們一定能夠將這些技術練到爐火純青的地步。到那個時候,我們的工業自然會往上提昇,反過來說,如果我們未能做到這點,我們的工業就只好永遠依賴外國,我國將是一個技術輸入的國家。

往下扎根往往不可能是什麼耀眼的工作,一個設計線路的工程師沒有辦法使大官能夠欣賞他的重要性,所以希望政府瞭解馬總統的苦心,務必要知道,往下扎根不是一蹴可幾的事,它的經濟效益也不可能在短期內看得出來,所以政府一定要有一種機制,使得從事這種研究工作的科學家,能夠受到重視和鼓勵。

誰都知道,萬丈高樓平地起,我們要有科學上非常好的成就,我們的科學家就必須在物理、化學和數學等等上有非常好的基礎。我們希望我們的運動員能有傑出的表現,他們的體格一定要好;我們要有高級的工業產品,也必須在基本的工業技術上有深厚的基礎。也就是說,我們要能輕易地設計出非常好的機械、高級的電子線路,瞭解各種工業產品生產線上的關鍵技術。馬總統已做出歷史性的宣示,我們關心的是馬總統如何落實他的想法。

(作者為暨南、清華、靜宜大學榮譽教授)

【2010/06/1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