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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條例】 有長長11年 劫貧濟富 的尾巴
2010/03/01 09:07:45瀏覽1197|回應0|推薦1
引用文章【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仍有個坑

坑中數不清的每個減稅案,皆有個長長劫貧濟富、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尾巴。

空白支票可隨時再挖個國庫坑。

永無止盡的坑,可竄出千萬條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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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條例】 有長長11年 劫貧濟富 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尾巴

【產創條例減稅優惠應全面撤除】的效果,要11年後才能看到全貌,可悲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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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稅損千億元 明年湧現  經濟日報  2010.03.01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5445927.shtml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在民國98年底施行屆滿,政府預估可收回以往釋出的1,483億元減稅利益,卻無法一次全數到位。預估高達千億元的稅收損失,將在明年一次湧現,國庫將面臨有如「二次金融海嘯」的巨大衝擊

財政部正在考慮,今年編列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促產條例可能產生的鉅額稅收減損金額必須列入評估;若景氣回升力道不足,100年所得稅預算勢必再度縮減,不僅明年稅課收入因此成長不易,連帶將使財政支出規模受限,恐怕影響經濟成長。

97年底的金融海嘯,已導致國庫98年所得稅收銳減千億元,並使政府編列99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所得稅收入,較98年縮減997億元,所得稅占稅課收入的比重也從98年的43%降為40%。

財政部擔心,若景氣復甦不如預期,減稅衝擊將使所得稅第一大稅的地位動搖。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在98年12月31日施行屆滿落日,自99年起改以調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率,取代包括企業五年免稅、股東投資抵減等多項租稅優惠。

總計促產條例施行屆滿落日,國庫將可收回1,483億元的減稅籌碼,相對用來將公司所得稅率自25%降為20%;個人綜合所得稅前三級稅則調降1個百分點,合計僅調降稅率的減稅利益即達973億元。

這項由前行政院賦改會做成的減稅決議,根據評估,包括調高扣除額與所得稅率調降等,多達1,300億元的減稅損失,會在100年企業及個人申報所得稅時全數呈現;相對促產條例落日收回五年免稅及投資抵減的減稅措施,卻因適用期延續效應影響,最快107年時,才有機會全數收回。

財政部評估,多達1,483億元的減稅籌碼,促產落日後的第一個報稅年(即民國100申報99年所得稅),國庫僅能收回340億元,有將近千億元的減稅籌碼,根本無法到位。

財政部高層官員表示,這是因為促產條例提供五年免稅等優惠,企業一旦符合資格,配合四年延遲免稅的申請權利每一個免稅案,最長需要11年才會真正落日「促產減稅優惠不能一次畢業」是導致稅收出現鉅額缺口的主因。

【2010/03/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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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 現大家正討論是否新的劫貧濟富 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產業創新條例」應停止或修改內容,但其實即使「產業創新條例」不通過,舊的促進產業條例即使於去年底到期,也要拖個長長11年才會真正到期、真正落日,因此,即使「產業創新條例」於今年不通過,也等於是通過了,因為這早是在官商合作下的幾乎零風險管理中。

「產業創新條例」每年皆可再提出,只要在長長11年裏再通過一次,中華民國劫貧濟富 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產業創新條例」又可再拖個數十年的尾巴。

大家討論促進產業條例,是否該落日,其實也應別忘了它有長長的劫貧濟富 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尾巴。國庫坑中數不清的每個減稅案,皆有個長長劫貧濟富、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尾巴。空白支票可隨時再挖個國庫坑。永無止盡的坑,可竄出千萬條尾巴!

好幾屆的總統可看到前幾屆總統留下的一堆尾巴,也可留下一堆尾巴讓後好幾屆總統聞「劫貧濟富 無法真正提昇產業」的香!


引用文章促產稅損千億元 明年湧現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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