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若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 就讓人民罷免 無能 的馬英九
2010/02/08 08:04:14瀏覽1531|回應3|推薦0

相關文章馬英九向窮困人家請益...(會科技八大老 馬送大禮)  2008/04/23

相關文章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將會是馬英九永久的烙痕!?

引用文章【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仍有個坑

【若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 就讓人民罷免 無能 的馬英九

【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
暗渡陳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9A%97%E6%B8%A1%E9%99%88%E4%BB%93

暗渡陳倉是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八計

原文為:「示之以動,利其靜而有主,益動而巽。」此計是我方利用敵人被我方佯攻、佯動的迷惑手段所蒙蔽,乘虛而入,以達到軍事上的出奇制勝。「暗渡陳倉」後來成為成語,指利用以明顯、不相干的行動,吸引對方的注意,再暗自採取其他行動,以達成目的。
>>>>>>

http://blog.udn.com/glee/3759249

馬英九下令產業創新條例,不能獨厚大企業;馬政府即暗渡陳倉,以產創補助中小企 聘一人給一萬,以明顯、不相干的行動,吸引對方的注意,再暗自採取其他行動,以達成目的。

「產業創新條例」需要與就業輔導有關聯嗎? 就業輔導需要靠幫財團減稅來促進嗎?

產業創新條例,政府意外地,可能將大財團有"明顯"大獎刪除,換來得是,加上促進就業輔導,各行各業可能都有小獎、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有個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財團沒有大獎了嗎?大財團有大獎,地下化!?

更可悲的是,

馬政府說產創條例,這是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

產業創新條例,把應用當研發的計畫,減稅及補助,本末倒置,這是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嗎?

 產業創新條例,獎勵 本末倒置政策,理盲台灣,虧很大!!

參考 《產業提昇: 研發為本,應用為末》 本末倒置 台灣虧很大
http://blog.udn.com/glee/3752860

報載 馬下令:產創闖關 複製地制法精神  聯合報  2010.02.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414198.shtml 

【若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 就讓人民罷免 無能 的馬英九

**********
產創補助中小企 聘一人給一萬  聯合報  2010.02.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414186.shtml
 
馬總統上周六約見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全力推動新版「產業創新條例」,也不能獨厚大企業;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將把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納入產創條例。經濟部初步規畫,中小企業(包括傳統產業、商業服務業等)未來只要增聘一人,每月政府將補助一萬元。

另外,產創條例草案也將大翻盤。舊版產創條例草案提供國際級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者,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享高達百分之十五的抵減優惠,但符合這個條件的只有鴻海、廣達、華碩及宏?四家高科技產業,被視為「獨厚條款」。

官員指出,馬總統上周六聽取行政院簡報後裁示,營所稅應全部一制適用,不能獨厚極少數企業,營運總部營所稅稅率回歸前劉兆玄內閣提出的版本,一律適用百分之二十稅率。估計此舉可增加政府五億元稅收。

產創條例原本要在立法院上會期三讀,接續已經實施屆滿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但因為立委批評該條例獨厚高科技業及創意產業,可為特定業者每年省下大筆稅負,闖關未成。

行政院官員表示,若再給予國際級跨國企業設立營運總部享有營所稅百分之十五的優惠,恐引發獨厚少數大財團的質疑;再加上經濟部私下探詢了解,大部分外商考慮來台設營運總部,著眼的是整體大環境,並非營所稅,因此決定營運總部租稅優惠不再一國兩制。

新版「產創條例」草案,規定只要中小企業願意聘雇失業一段時間的員工、創造就業,政府就提供補助獎勵,讓中小企業也能一起享受「產創條例」的效益。

工業局長杜紫軍說,未來中小企業與學校合作人才培訓,也可以向政府申請專案補助,補助辦法及金額則另行擬定。

*********
馬下令:產創闖關 複製地制法精神  聯合報  2010.02.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414198.shtml
 
上會期在立法院闖關失敗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捲土重來!馬英九總統已下達指示令,要求行政院「複製地制法精神,充分和黨團溝通」。行政院官員表示,產創條例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為求時效,政院不再撤案修正,將由國民黨團提案修正闖關。

行政院長吳敦義前天到總統府向馬總統報告修正後的「產業創新條例」,新版去除了外界對於政府可能獨厚高科技業的疑慮,未來適用對象不限高科技業,包括中小企業、傳統及內需產業都可受惠。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馬總統認為新版產創條例整合各方論點,也彙整各界意見,不只是一個短期的優惠措施,後續影響也將達十年或廿年,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為台灣未來產業發展定出方向。

最重要的是,馬總統希望,產創條例應該要有助於台灣發展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及台商營運總部的三大方向,這也是馬在競選總統時喊出的政見。產創條例也將永續發展的理念納入,兼顧節能減碳的綠能產業。

王郁琦表示,為全力推動產創條例本會期通過,馬總統已指示行政院,務必複製地制法立法通過的經驗,充分和黨團溝通。

吳敦義近日密集邀宴立委溝通說明,為推動產創條例暖身爭取支持。吳敦義昨天與中彰投地區立委餐敘,具體承諾產業條例草案,會將傳統產業及內需型中小企業納入,以符合公平正義。

據轉述,昨天餐敘中,蔡錦隆等多名立委向吳揆表示,產創只造福所謂高科技、創新等「藍海企業」,卻忽略中小企業及傳統企業,並不公平;此外,也有許多受過促產條例優惠的企業主已明白表示,不需要產創條例再給優惠,政府應考慮調整產創條例的優惠對象。

***********
看問題╱產業政策 唯有減稅? 
【聯合報╱記者 賴昭穎】 2010.02.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414199.shtml
 
為加速推動產業創新條例立法,行政院長吳敦義拋出產創條例修正版,企圖化解外界圖利大財團的反對聲浪。不過,在稅收短缺、國庫困窘的當下,外界更想知道為何給企業的減稅奶水無法停止?減稅是不是唯一的產業政策?

官方說法,產創條例一年稅收損失約三百億元,遠低於促產條例的一千八百多億元。實際上卻未必,官方可能樂觀了點,因為未來所有產業都適用研發創新、人才培訓等投資抵減獎勵,屆時已經阮囊羞澀的國庫能否承受得起,也是一大疑問。

而未來有關租稅優惠資格的認定上如何嚴格把關,避免優惠太過浮濫,財經部會必須謹慎以對。一位國稅局官員說,曾有某家飯店列報人才培訓的投資抵減項目,竟然是「找師父來教員工打太極拳」,結果遭國稅局剔除後,「這還只是租稅優惠浮濫的冰山一角」。

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日前曾說,政府減稅根本是一件錯的事情,應該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對馬政府來說,如果認為減稅是件對的事,那請告訴我們為何非減不可,但我們也要問,政府有努力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經營環境嗎?還是我們的產業政策只有一個,就是減稅!
*********
產創條例 農業也適用 聯合晚報  2010.02.06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5411300.shtml
 
行政院將提出新版本產創條例新草案,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產創條例不會只是短期租稅減免方案,而是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馬總統提出的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杻台商營運總部目標,條例中都有對應條文以具體落實;且只要創新適用產創條例。

王郁琦表示,吳院長報告的產創條例新版本,回應了經濟部提出前一版本後輿論與各方的批評,同時匯整了社會的意見,且由於這部產創條例實施及後續影響將延續10 年、20年,新草案最重要的精神與任務就是為台灣未來產業發展指出方向。

王郁琦說,過去促產條例被批評獨厚高科技業,未來產創條例適用對象涵蓋一般產業,絕無獨厚高科技情事,只要產業願意進行研發、創新及人才培育,政府就會給予獎勵補助或租稅減免,農業一樣有機會適用。

對馬總統最在乎的提升就業,王郁琦說,過去促產條例優惠條例多適用於資本較大的企業或新興產業,新版產創條例草案,特別明訂只要中小企業願聘雇失業一段時間的員工、創造就業,就可補助獎勵,讓中小企業也能一起享受產創條例的效益。

【2010/02/06 聯合晚報】

>>>>>>

相關文章固執的馬英九總統? (不管對錯?任內全力達成過去所做承諾、政見)

相關文章天賜良機,留名千古或"選擇性作為"全在一念之間!!  2008/04/03

相關文章做對的事,永遠不遲!!!  2007/9/1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3761141
 引用者清單(5)  
2010/03/20 16:44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少數立委 決定 【無法提昇產業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2010/02/22 19:25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 無法提昇產業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馬英九 是貪腐的代罪羔羊?
2010/02/21 14:22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 比貧窮還更窮 創新高
2010/02/13 12:56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苦民所苦 ?】糾正未排富的免費營養午餐
2010/02/13 01:00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廢了吧】產創優惠若不公 郭台銘: 鴻海總部搬離台灣

 回應文章

李深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馬英九務本了嗎? 本立而道生
2010/03/15 07:58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長久以來被廣泛解釋為任何事情必須究查其根本在根本方面對了,整個事情才能做得好。事實上,任何事情若不釐清根源,所做出來的設計、規範與執行,都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困難叢生。"

參考引用資料:
社論-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2010-03-15 工商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22010031500079,00.html



李深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產創條例整形、塑身 為了什?
2010/02/10 08:09

產創條例如何整形、塑身?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2.10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418679.shtml
 
攸關台灣未來十年產業發展的「產業創新條例」,至今未能完成立法。爭議焦點主要在於國際級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提供15%營所稅優惠稅率,被質疑獨厚少數大財團。日前行政院吳院長向馬總統簡報,決定刪除此項具爭議的條款,增列中小企業增雇一定人數給予補助等,以期改善社會觀感。此一新進展是否適當,令人關注。

產創條例草案第29條對營運總部國外匯回的股利、權利金、管理費等,原本就列有免稅規定,一體適用於國內外企業,且與研發、人培等功能性獎勵較具相容性與互補性。草案第30條卻節外生枝,針對國際大企業設置營運總部,除海外匯回股利等免稅外,並提供15%的優惠稅率,但須放棄產創條例其他租稅減免。兩相比較,差異在於以研發、人培等功能性稅額扣抵換取5%的營所稅差率。如此設計,是否合乎社會效益,可分就本國與外國企業來觀察。

由於條例草案第30條一體適用於內外資,且在財經部會所設定門檻標準下,只約4家大企業適格享受減稅好處,難免為極少數企業量身訂做的質疑,相對凸顯對中小企業租稅歧視,以致批評聲浪排山倒海而來。而且這些企業只在所能享受的租稅優惠上擇優轉換,對社會並沒有創造新增的投資與就業等經濟效益,卻讓國庫平白遭受稅收損失,既不公平又傷財政,實無存在必要。

減稅若能吸引外資企業,情況可能大異其趣。檢視產創條例草案第29條,去由促產條例第70條之1移植而來,過去鮮少外國企業運用,與誘因機制搭配失當有關。由於國際級營運總部之研發、人培多在母國進行,功能性租稅抵減之誘因不大,倒反偏好低稅率的租稅環境;營所稅率調降至15%,或可提高來台投資誘因。何況吸引國際大企業來台設置營運總部,並無稅收損失可言;若能帶來新的投資與就業機會,反能創造稅源與增加稅收。然而此種圖利外商的作法,有違反國民待遇原則之虞;若對象鎖定在全球500大企業,其門檻較高,因道德風險創造假外資問題或許並不容易,然而營運總部雙軌制的存在,當會增加稅制複雜度,當應慎重評估。

既然內外資有別,吸引投資誘因亦異,分別提供不同租稅優惠,或可產生局部效益;然而這正是造成減稅浮濫、稅制不公的源頭。還不如將租稅優惠自產創條例中全面撤出,同時考慮將營所稅率調降至17.5%,以維持「低稅率、少減免」具中立性的租稅環境為當。近年來國內投資環境惡化,外商來台投資減少,就業機會降低,政府必須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其實多國籍公司對投資環境的考量是多元的、整體的,若只在租稅減免上展開租稅競爭,而非在政府效率、公共建設、生活與工作條件等方面之總體投資環境多加把勁,期望吸引外資來台投資,恐如緣木求魚!

至於準備捲土重來的產創條例草案擬增列對中小企業增聘人員提供直接補助,雖可舒緩失業率高張壓力,卻非治本之道。不可諱言,中小企業占全體家數的98%,提供八成的就業機會,若其生存有道、蓬勃發展,自然增加就業機會、改善所得分配。面對此一重大議題,政府應從融資保證、人才培育、創新能力、市場開拓等方面予以協助,營造其創業、創新、成長、茁壯的發展環境,自然能夠創造就業機會,培養競爭力與賺錢能力。最近政府醞釀對中小企業減免稅,並非對症下藥,那就大可不必了!

【2010/02/10 經濟日報】



李深耕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免徵 富人 私人飛機進口應課徵的5%營業稅 (郭台銘私人飛機 省稅7500萬)
2010/02/08 08:46

 免徵 富人 私人飛機進口應課徵的5%營業稅 (郭台銘私人飛機 省稅7500萬)

好個馬政府...

*****

郭台銘私人飛機 省稅7500萬  經濟日報  2010.02.08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413908.shtml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首架中華民國籍私人飛機,將為他省下約7,500萬元鉅額營業稅。

財政部已發布個案解釋,同意免徵非商業使用私人飛機進口應課徵的5%營業稅,此舉將使私人飛機因此享有關稅、貨物稅與營業稅三稅齊免的優厚待遇。

郭台銘私人坐機的免稅待遇,將不會是單一個案,財政部這宗免稅命令,預料將引發其他大企業家私人飛機回籍潮,財政部勢必須依照「郭台銘模式」,給予其他個人擁有的私人飛機免稅優惠,屆時國庫針對私人飛機減免的營業稅將達數億元。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灣流G550型」私人噴射機,不僅獲交通部核准註冊為首架中華民國籍私人坐機,可以在國內18個機場起降並直航兩岸,財政部亦已同意免徵其進口5%營業稅。據指出,這架造價約15億元的灣流商務客機,減免的營業稅高達7,500萬元。

財政部是援用營業稅法第7條第1項第6款「國際運輸用的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同意免徵這架由租賃公司進口,但未來不會對外載客,僅提供郭台銘及鴻海集團高級幹部專屬使用的「私人飛機」免稅待遇。

由於營業稅法針對國際運輸用航空器免稅,依據國際慣例,其免稅範圍原本僅限經營國際運輸業者,而非私人使用的客機,財政部准許私人客機亦可比照免稅,有從寬解釋之嫌。

不過,財政部指出,私人飛機進口時縱使對其課徵5%營業稅,這筆進項稅額,將會因為私人飛機不做商業用途,沒有銷項稅額,或銷項稅額比進項稅額少的因素,由私人飛機擁有者向財政部專案申請留抵退稅,應納營業稅款也會分期抵退,只是期間較長。

郭台銘的私人飛機因為是掛「B」字頭的中華民國籍座機,因此涉及進口稅捐問題。據目前稅法,航空器如飛機的關稅稅率為零,貨物稅則未對飛機課稅,加上財部已解釋營業稅亦予免徵,未來比照郭台銘回台掛牌的私人飛機,也將享有相同免稅待遇。

【2010/02/0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