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5/07 01:08:40瀏覽819|回應0|推薦2 | |
監察院公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 無益於掩飾 馬政府 陽光法案不陽光? 肅貪防弊成口號? http://blog.udn.com/glee/2886934 >>>>>>>>>>> 引用文章法律、時間等改變不了真理、是非 陽光法案不陽光? 肅貪防弊成口號? 不知道「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政府資訊公開法等,屬於"陽光"法案嗎? 如果仔細看這些法案的成效,一點也不"陽光"!?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府擬降低利益迴避罰款金額。 請參考附件三。 2. 遊說法及政治獻金法形同虛設!? 請參考附件一。 3.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劉兆玄失職無能!? 該急不急!? 不該急非常的急!? 請參考附件二。 4. 「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其實是多此一舉!? 反而成了貪腐者不用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護身符,只要沒有人提告及提出貪污證據!? 請參考附件九。 財產來源不明罪,成了貪腐者擺脫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護身符。 5. 政府資訊公開法, 舉立法院公報為例,98年度特別預算審查,有關政黨協商的細部內容記錄非常少,例如有些立委提案及附議刪除某些浮編及濫編的預算,但協商過程的記錄非常難看到(幾乎看不到),只記錄協商的結果,例如協商該提案不同意但連個理由也沒有。 這樣的立法院公報,算是真的資訊公開嗎? 真的讓貪腐相關資料無所遁形嗎? 不知馬總統喊肅貪防弊,主要是喊給誰聽? 陽光法案不陽光? 肅貪防弊成口號? 參考資料: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