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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規劃部: 沒給我賤賣國土快速通關部,難拚經濟
2008/11/26 08:10:36瀏覽1075|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若人不對,縱使成立行政院國土開發部,國有資產一樣被賤賣 20071024 

國土規劃部:  沒給我賤賣國土快速通關部,難拚經濟

報載建商:給我國土規劃部 
聯合報 2008.11.26 

報載開發案牛步 難拚經濟
聯合報 2008.11.26
 

扁政府時期: 給我國土開發部
馬政府時期: 給我國土規劃部

若人不對,縱使成立行政院國土XX部,國有資產一樣被賤賣

據報導,對國公營事業機構抗拒繳回閒置資產,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及淡大產經系教授莊孟翰認為,國公營事業將資產視為「私產」是不對的心態,閒置國有資產有必要由專責單位統一調度,由行政院下設國土開發部作整體規劃,如組織不易調整,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亦應重整編組,著眼公益使用及設定地上權等長期利用,非以短期財政收入考量的標售一途。

但若用人不對,縱使成立國土開發部,國有資產一樣被賤賣,差別可能在”分散賤賣”與”集中賤賣”。因為花招太多了,先租後賤賣此老招被用得最多。除非國營事業主管及政府高官,用人標準考量,被改為首為”不貪財”,其次為”專業”及"改革決心"。

參考資料:
1. 若人不對,縱使成立行政院國土開發部,國有資產一樣被賤賣 20071024
http://blog.udn.com/glee/1322027
2. 建商:給我國土規劃部 
聯合報 2008.11.26
3. 開發案牛步 難拚經濟
 聯合報 2008.11.26
4.工商時報2007.10.24
專家:公有地規劃 應統一調度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01+122007102400585,00.html
5. 避弊端,國營事業主管、政府高官、及財團法人高官,用人標準(應首為不貪財,其次為專業及改革決心) http://blog.udn.com/glee/1215791
6. 權力使人腐敗 ...「國有地先租後賤賣」老招http://blog.udn.com/glee/131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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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給我國土規劃部 
聯合報 2008.11.26 
  
雖然土地變更流程已經簡化,從二級二審縮短為一級一審;地方政府也陸續提出建造協審制度,把建照核發時程盡量縮短到半年內,但業者認為,這些政策都很零散,不是整體規劃,治標不治本。業者需一個事權統一的國土規劃的建設部門。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指出,中央到地方,建築開發的法規大概超過三百條條文,主管機關也很模糊,台北市五百坪以下土地,本來一個月的申請流程,可能要半年才拿到建照,成本當然增加;如果是大面積土地,加上都審、都更或環評,就得拉長個三個月甚至三年。

提到繁複的委員會,三圓建設總經理王光祥就很無力,大面積建案必須經過都更委員會、都審委員會,每個委員只要給兩三句意見,整個計畫就必須多次修改,幾乎是沒辦法做事。

新加坡去年開發聖陶沙,設立專屬委員會審查,超過台幣一千億元的開發案,六個月國際標就開出來,預計不到四年就可開幕,預期可以為新加坡帶來超過四千萬名觀光客、四萬五千個工作。
【2008/11/26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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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lee&aid=2417974
 引用者清單(1)  
2009/02/13 09:47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扁或馬的國土開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