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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調船進釣魚台 外交部:我有權在經濟海域活動 岸巡改造5月啟動 國軍新款吉普車 驚傳底盤斷裂瑕疵
2017/04/03 10:09:06瀏覽514|回應0|推薦0

 

今年第9次!中國4艘海警船 進入釣魚島領海巡航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393817?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10 12:07聯合報 記者蔡敏姿╱即時報導

中國國家海洋局指出,4月10日,中國海警2305、2306、2101、2106艦船編隊,進入釣魚島12海浬巡航內巡航。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日本於4月1日實施《有人離島保護相關特別措施法》,加強對有人離島的支援和控制。軍事專家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該法律的頒布將進一步加深中日兩國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矛盾。

上次中國公務船巡航釣魚島12海浬是在3月22日,動作頻頻引起日方關注。中國海警2305、2306、2101、2106艦船編隊,今日進入釣魚島12海浬巡航內巡航。(照片/中國國家海洋局)分享

【中央社】中國大陸國家海洋局官網上午表示,編號2305、2306、2101、2106的4艘中國大陸海警船編隊,今天在釣魚台列嶼的「領海」內巡航。

根據中國大陸國家海洋局官網公布的訊息,這是中國大陸海警船今年第9次駛入釣魚台海域。

自日本政府2012年9月將釣魚台列嶼中的3個島嶼「國有化」後,引爆中國大陸與日本之間的爭議。此後,中國大陸海警船多次駛入釣魚台海域,進而駛入距離島嶼12海里的「領海」內,屢屢與日本巡邏船對峙。

 

 

 

海調船進釣魚台 外交部:我有權在經濟海域活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380630?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03 00:44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管婺媛/台北報導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台灣海調船去年八度未獲日方同意,進入釣魚台列嶼周邊的日本專屬經濟海域,次數為歷年之最。外交部表示,我方一向主張我調查船有權在專屬經濟海域從事海調活動;未來將透過海洋科學合作工作小組協商機制,就重疊海域的海調活動達成合理安排。

科技部也回應說,日本與台灣部分海域本來就重疊,台日雙方都認為釣魚台一帶海域是自己的經濟海域,多年來我方海研船都在附近海域研究,「產經新聞」當然是從日方立場解讀,但我方立場認為沒闖入,這是老議題。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指出,台日專屬經濟海域(EEZ)重疊情形嚴重,台日雙方對專屬經濟海域劃界的立場不同,但政府一貫堅持我方調查船,有權在我方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中從事海調科學活動。

王珮玲表示,基於維繫台日友好關係的考量,雙方在去年召開的第一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中,已同意成立「海洋科學合作工作小組」,政府盼未來經由該工作小組的協商機制,與日方就重疊海域的海調活動,達成雙方都可接受的合理安排。

科技部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司長吳俊傑說,多年來我方海研船都會在台灣附近研究潮流、洋流、海洋物理、地質等資訊,在釣魚台一帶海域的次數,沒有哪一年特別多或特別少。

吳俊傑表示,這問題要透過外交途徑討論,另一方面,台日去年打算成立海洋研究合作機制,目前已開始文書作業,正在討論中。

科技部官員說,我國海研船每季要出船前都會提出行政規畫申請,由海巡署、外交部跨部會審查,確定範圍為台灣政府畫設的暫訂執法線內,才會出海。只是日方都不承認我方畫設範圍,台灣當然也不會認為我們入侵別人的海域。

 

 

 

我海調船去年8進釣魚台 產經新聞:歷年最多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380629?from=udn_ch2cate6638sub6656_pulldownmenu

2017-04-03 00:44聯合報 東京記者蔡佩芳/二日電

日本媒體「產經新聞」二日頭版頭條報導,我海調船去年八度未獲同意闖入釣魚台列嶼(日本稱尖閣諸島)周邊日本專屬經濟海域,歷年最多。報導並稱,南海周邊各國海洋權益意識日升,台灣也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

產經新聞在日本被歸類為右派媒體。除了頭版的報導,三版刊登沖繩當地媒體「八重山日報」總編輯仲新城誠投書,指釣魚台問題不僅是無人島的爭奪戰,占領釣魚台是中國大陸稱霸太平洋地區最重要一塊骨牌。日本「產經新聞」指我海調船去年八度未獲同意闖入釣魚台列嶼周邊海域,圖為二○一二年宜蘭保釣船隊前進釣魚台。 本報資料照片分享

報導匯整海上保安廳的資料,指台灣自二○○八年起,幾乎每年都有海洋調查船在未獲日本同意情況下,進行海洋調查,且有增加趨勢,去年共八次是歷年最多;出現的地點包括沖繩縣石垣島尖閣諸島與沖繩縣與那國島周邊海域。

海上保安廳指出,去年四月廿日至廿二日,我海調船海研二號在與那國島西埼燈塔北北西的位置、去年八月底,海研一號在釣魚台列嶼的久場島、大正島北邊投放調查。海保廳巡視船、機發現,告知「這是未獲同意的調查行動」,要求立刻停止,但我海調船並未理會。

報導指出,南海諸國最近對海洋權益意識日漸升高,台灣在同樣背景下,主張擁有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此外,南韓去年也有兩起在竹島(日韓有領土主權糾紛,韓國稱獨島)周邊日本專屬經濟海域內進行海洋調查,上次類似事件發生在十年前。

仲新城誠投書指出,中日兩國緊張情勢不斷升溫,外國媒體大多不了解釣魚台問題敏感性。釣魚台問題不僅是無人島的爭奪戰,只要催毀駐守沖繩的美軍,大陸稱霸太平洋地區便如囊中取物,屆時世界恐怕不是現在的和平景象。他也批判其他國家在中日紛爭之間假裝中立是種膽小行為。

 

 

基層挑戰李仲威岸巡改造計畫 海巡署全方位接招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2378241?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01 11:48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海巡署岸巡兵力部署,5月1日起將有重大調整。海巡署長李仲威推動「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將在全國另增加5個總隊,增加高階指揮官,同時要求岸巡機關各單位必須以編現率85%兵力執勤,並增派「守望哨」勤務,令岸巡官兵須站在至制高點目視10公里範圍內的海面狀況,並完成航跡標示與描繪,其餘包括巡防區、總、大隊、機動巡邏站、安檢所等,功能都將重新配置。面對基層投書挑戰首長組織調整思維,海巡署也在第一時間作出回應。

針對李仲威推動的「精進巡防區指管功能」,海巡署說,這是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規定:「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人員派充或兼任。」海巡署現行組織架構下轄海洋巡防總局及海岸巡防總局,並依法定職掌及轄區範圍分別執行各項岸、海勤(任)務。為有效整合,採任務編組方式設立「巡防區」,負責管制、運用責任地區岸、海任務單位派出之各項勤務,並受海巡署之指導及管制,藉以強化組織功能,有效發揮巡防成效。

至於「要求岸巡單位增派守望哨勤務」,海巡署表示,該署成立多年,各守望哨周邊地形地貌或人工設施、建物增設等特性改變,為避免守望功能弱化,影響監控成效,因此要求所屬重新檢視並進行現勘,除就雷達監控死角增設守望外,並檢討調整原有守望點,完整「雷達、守望、岸際巡邏」三層架構。

對於「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海巡署表示,這項計畫目的是為接軌海洋專責機關組織及推動募兵制政策,提升岸際勤務效能與落實按編制用人的要求,以達強化巡防區指管功能。岸巡單位二階段調整規劃增加5個上校總隊長職務,是採取總量管控,管制運用海岸總局上校專門委員以上職務進行調整;另在尉官職務雖裁減82員,其中包括上尉77員、中尉5員,但在士官部分增列738員,其中包括士官長46員、下士692員,以滿足基層勤務所需,並無高階官額增加裁減低階官額之情。

海巡署表示,試行階段調整的岸巡總、大隊隊部人員雖較現行編制減少2員,這是因為岸巡總、大隊2個勤務指揮中心合併所精簡的人力;為使安檢單位能專責於安檢工作,因此採功能導向方式,將原安檢所巡邏任務及港區以外的責任範圍,交由機動巡邏站負責,使安檢、巡邏各司其職,權責明確劃分,將更有效遂行海巡任務。海巡署岸巡兵力部署,5月1日起將有重大調整。海巡署長李仲威推動「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將在全國另增加5個總隊,增加高階指揮官,同時要求岸巡機關各單位必須以編現率85%兵力執勤,並增派「守望哨」勤務。報系資料照片

 

 

 

岸巡改造5月啟動 基層專業千言書挑戰李仲威三支箭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2378307?from=udn_ch2cate6638sub10930_pulldownmenu

2017-04-01 12:17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海巡署岸巡兵力部署,5月1日起將有重大調整。海巡署長李仲威(左)推動「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將在全國另增加5個總隊,增派高階指揮官,同時要求岸巡機關各單位必須以編現率85%兵力執勤,並增派「守望哨」勤務,其餘包括巡防區、總、大隊、機動巡邏站、安檢所等,功能都將重新配置。基層投書挑戰相關政策。報系資料照片分享

海巡署岸巡兵力部署,5月1日起將有重大調整。海巡署長李仲威推動「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將在全國另增加5個總隊,增派高階指揮官,同時要求岸巡機關各單位必須以編現率85%兵力執勤,並增派「守望哨」勤務,令岸巡官兵須站在至制高點目視10公里範圍內的海面狀況,並完成航跡標示與描繪,其餘包括巡防區、總、大隊、機動巡邏站、安檢所等,功能都將重新配置。

基層對李仲威上入後對改造岸巡兵力的三項重要指示提出專業挑戰,爆料海岸總局全軍職單位編現率為84.81%,且在諸多管理因素及勤務遂行下,衍生出近年來招募進來的志願役人員已有6百多員辦理不適服現役,且人數持續增加中,要以85%兵力執勤是強人所難;且相關編制的變動或裁撤,勢必影響新建營舍投資效率,基層舉例,目前位於貢寮區福隆里的大隊為例,這處大隊部廳舍民國98年9月15日竣工啟用,建造金額7115萬元,原是以中校編階所規畫興建的指揮基地,目前使用不到10年,李仲威新政下達後,這處基地將淪為僅中尉編階進駐約10餘人的巡邏分隊使用,恐有浪費公帑之嫌。

海軍中將出身的海巡署長李仲威,近期推動岸巡新政,試圖改良現有執勤模式,包括「精進巡防區指管功能計畫」、要求岸巡單位增派「守望哨」勤務與5月1日將實施的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等。岸巡資深官員投書本報,挑戰首長施行的政策。海巡署第一時間也作出回應。

投書全文如下:

自從去(105)年5月20日署長就任後,對於既有的組織架構與指揮模式產生了新思維與構想,原本期待可讓海巡署脫胎換骨,顯著提升各項績效並加速行政效率,但很遺憾!經過了9個月的時間,讓身為在海巡署服務19年的我,深深地替海巡署岸巡單位的穩定及國家安全擔憂,以下請容許我報告幾項欠缺整體規劃及繁冗的政策指導:一、精進巡防區指管功能計畫:巡防區是一個自民國94年成立迄今的任務編組單位(共有13個),這是個沒有組織法的任務編組單位,但卻賦予海巡與岸巡單位的勤務統合及派遣等職掌,前於106 年 1 月 17 日由署長主持的「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規劃報告」會議中,指裁示事項指出:「現階段「巡防區」為本署任務編組單位,非各地區巡防局轄屬單位,亦未下轄岸巡單位」,而實際上召集人(巡防區主官)卻是由岸巡隊長或是海巡隊長兼任(岸巡隊長受命於地區巡防局、海巡隊長受命於海洋總局),既然巡防區非各地區巡防局轄屬單位但卻是由地區巡防局派出單位主官或是海洋總局派出單位主官兼任召集人,這在指揮統合權已產生了衝突及矛盾點,倘若案件發生在海上或是岸際,召集人卻是有責無權的應處,這實在令人不解及無所適從。

二、要求岸巡單位增派守望哨勤務:依據海巡署106年度重要施政管制事項執行情形有關人事處提報資料(統計至106年2月15日)指出:海岸總局及各地區巡防局全軍職單位編現率為84.81%,且在諸多管理因素及勤務遂行下,衍生出近年來招募進來的志願役人員已有6百多員辦理不適服現役(人數持續增加中),而署長卻要求基層單位人力要達編現率85%來執勤,實為強人所難,另要求恢復守望哨勤務派遣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海巡署已完成新式雷達換裝,且因配合募兵制政策推行後勤務人力縮減(以北巡局為例,編現率為80.62%),勤務應以科技取代人力來遂行,但署長卻是反其道而行,讓基層單位勤務人力派遣更加捉襟見肘,且守望哨弟兄同仁須站在至高點目視10公里範圍內的海面狀況並完成航跡標示與描繪,依據多年的執勤經驗,海面視野往往因天候海象的改變而降低能見度,且岸際受地形地物的影響皆有守望死角,特別是入夜後,漁船運用各類照明設施協助作業,當光線照射於海面經折射,海面上呈現出漫射現象,此時用肉眼實難以判斷船隻數量及航行方向,就實務面探討守望勤務,其功能性不彰確有檢討的必要,此外,署長在督導宜蘭地區時,甚至要求基層單位主官(管)除既有的守望哨外,還要想方設法的去協調其他公署頂樓設施、設法在岸際架設鋼棚或是貨櫃屋充當機動(前推)守望點,然而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是基本的素養,土地所有權及地上物使用權皆有主管機關負責及相關法令律訂,而非署長一句口頭命令就得使命必達,關於此項政策指導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三、海岸總局岸巡單位第二階段組織調整:現今無論是公務機關或是民間企業組織扁平化已是時代趨勢,其目的就是要破除機關自上而下的高聳結構,減少管理層級增加管理幅度,進而提升行政效率,但此項政策反其道而行,不僅指揮層級沒有減少反而增加,猶如疊床架屋般的組織調整,倉促且具爭議性已在社群網站「靠北海巡」、「爆料海巡」中反應出基層的怨懟,欠缺妥適配套與整體規劃,不解為何匆忙急於106年5月1日施行,讓基層岸巡單位同仁士氣低靡,人心浮動,政策朝令夕改無所適從,以下將其分項論述:

(一)高階官額增加裁減低階官額:依據該調整計畫,其目的為達成募兵制政策推動目標,並與海巡署未來組織改造接軌等云云……,然而實際上岸巡單位因配合募兵制政策推行,基層低階岸巡單位人力已縮減,但此次調整後就軍官而論,高階上校官額職務卻增加了5個總隊長(PS:這5個員額是從機關單位上校專門委員以上職務挪用到基層單位擔任主官職務),反而尉官卻是裁減82員,基層迫切需要的是中低階幹部並非增加高階指揮官,這樣的調整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其法源依據何在(組織法尚未修訂)?

(二)執勤人數銳減,指揮層級不減反增:受限於組織法,機關單位均不調整、海洋總局所屬海巡隊也不調整,為何僅單方面調整海岸總局所屬的岸巡單位?是否意謂著未來三級機關的海巡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得再調整一次?)且調整規劃更是繁冗不切實際,分述如次:1.總隊(上校編階):僅下轄一個大隊及若干安檢所,負責行政文書及幕僚人員減少但所轄責任地境增加約2至3倍。2.大隊(中校編階):與安檢所位階(上尉至中校編階)相同,僅下轄2-3個機動巡邏站(上尉編階),負責所轄勤務編排、岸際巡邏、應變兵力掌握及調度,不負責公文處裡卻編設幕僚人員。3.機動巡邏站(中隊):以轄長60公里設置1處為原則,因此,既有建制單位所轄責任地境與駐地,將配合此計畫勢必隨之調整或裁編,以目前位於貢寮區福隆里的大隊為例:該大隊部廳舍民國98年9月15日竣工啟用,建造金額7115萬元,以中校編階所規畫興建的指揮基地,使用不到10年,就在這樣欠缺整體規劃的組織調整下,該基地將淪為僅進駐約10餘人的巡邏分隊(中尉編階)使用,恐有浪費公帑之嫌。4.安檢所(與大隊位階相同,前所未見):將其任務單純化不再負責岸際巡邏,既有配賦的運輸載具將移交給機動巡邏站使用,僅負責值班、安檢、港巡(監卸)及守望等四項勤務,此舉恐將衍生岸際機動應處能力驟降,為民服務品質不佳等後遺。

(三)綜上,台灣四面環海其岸際交通要道多經觀光遊憩據點,且假日期間交通流量易壅塞難行,道路種類(西濱快速道路、台2號道、蘇花公路、台9號道、南迴公路等)其地域、地形特性皆有所不同,而將安檢所原有的機動性轉移至機動巡邏站確為不妥且功能不彰(執勤人力編現率不足、油料預算支出龐大、駐地相距甚遠機動性低、部分路況易落石且砂石車眾多等危安因素),倘若岸際發生救生救難或是違規(法)案件,俟機動巡邏站人員趕抵現場已錯失第一處置時機,對於海防與國家安全恐將是隱憂及危機。

 

國軍新款吉普車 驚傳底盤斷裂瑕疵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2374697?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3-30 16:44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國軍新款輕型戰術輪車(吉普車),前年底開始撥交部隊。記者程嘉文/攝影分享

國軍新一代的「輕型戰術輪車」(吉普車),總數近3600輛,由於驗收問題,延宕6年後才於105年底開始交車,目前在部隊演訓中都已可看到。不過「蘋果日報」報導指出,從今年初開始,本車連續發生數起避震器輔助的「前軸軸殼托架」斷裂,影響車輛平衡,所幸都非在高速行駛中發生。對此,陸軍司令部指出,已於3月分的專案管制會議,掌握此一情形,也通報使用單位注意防範。目前該車仍屬保固階段,陸軍已依採購契約規範,要求製造商研析肇因,並且無償更換零件、全面巡檢,以維權益。

國軍過去的美造151吉普車,早就已經老舊退役。國防部於98,99年度編列預算48.52億元的「輕型戰術輪車」,採購3600輛吉普車,由三陽工業得標。原本從民國99年9月就要開始交車,100年5月就要交車完畢。但是第一批樣車交貨後,車燈卻無法通過測試,廠商不服,向行政院工程會提出調解要求,部分已經出廠的車輛,只好在場內露天停放數年之久。103年8月,第三度調解成立:廠方同意延長保固,並更換所有因為長期閒置而損壞的耗件(輪胎、雨刷等)。第一批吉普車743輛,於104年底交車,距離原定時間耽誤五年以上。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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