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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3、4級毒品 修法加重處罰 校園反毒,政府別再打假球 我戒毒 妹妹卻因毒而死 政府不用心 放任染毒孩子毒海沉淪
2017/03/31 12:32:20瀏覽1602|回應0|推薦0

 

 願景/反毒…改行政罰 強制社區輔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400020?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13 00:22聯合報 林明傑/中正大學犯防系教授(嘉縣民雄)

近日不少立委想提案要求禁毒政策趨嚴,身為實證矯正諮商學者,筆者想藉此釐清禁毒的正辦方法為何。

毒品政策成功的國家,全球只有瑞士、荷蘭、葡萄牙三國,他們都不是禁毒,而是轉個彎讓毒品使用下降。

為什麼大多數國家採禁毒,卻都沒成功,且越禁越多?輔導經驗中發現,毒品確實難戒,吸毒者也都這樣告訴我。一年前,看到英國記者海利在TED演講「你對上癮的所有認知都是錯的」,再搜尋相關期刊與心理學實驗研究與反省輔導經驗,思索幾日後,終於茅塞頓開。

若以治水比喻,禁毒政策較似防堵,但大禹治水用疏導且證實成功。毒品要如何治呢?答案就在治水須瞭解水性,治毒需了解毒性、人性、與毒入人性。

毒性為何?毒品就是成癮藥物,它會提供奇高快感讓人成癮,成癮包含耐受性與戒斷性,前者只能越用越多才能達到同樣快感,後者讓人不用不行且身體受不了。那人性為何?人性在快感上有兩個不需證明的原則,即每個人都喜歡快感及每個人會喜歡較高的快感。毒入人性就是毒入人體之內會產生奇高的快感,之後會產生奇低的低落感。如此一來一往,當然絕多數人沒能戒毒成功。

那麼,有比毒更快感的東西嗎?若有它就是解方。一九七五年加拿大心理學教授亞歷山大發現,禁毒政策是來自一九二○年多篇以一籠一鼠並給毒水與清水而都喝毒水到死,他認為鼠是群性因此實驗步驟有誤,改以雄雌鼠各十,關在一籠且有彩球可玩耍,經發現都會一直喝清水,只喝一兩口毒水。他證實「自由與連結」才是比毒品有更高快感的東西。但為何你我沒發覺,這是因為我們一直享受其中。吸毒者被抓而入獄,其心情必然是差到極點。出獄後呢?也必然是剩下尋找極樂的毒品了。所以處罰吸毒者只會造成更糟的情緒反差。

有效的三國都是新案遽降且舊案漸少,故關鍵政策就是「宣導未吸毒者終生不吸毒,對吸毒者由警察轉衛生局強制參加減害治療與就業輔導兩年,若不參加則每兩月罰款一到三萬元,可連續處罰。」葡萄牙就是如此規定,而開始降低吸毒者。

 

 

願景/拒毒 從幼兒園做起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9322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10 00:48聯合報 高克培/神經科醫師(台北市)

有關台灣毒品的氾濫,二○○五年六月陳前總統就表示過「已衝擊國安」,而且強調,政府自民國八十二年已公開「向毒品宣戰」。但由近日聯合報願景工程專題「毒癮悲歌」系列報導,十多年來,嚴重的程度仍然以駭人的速度快速增加。更可怕的是,衛福部調查,全台有近萬名未成年吸毒者,平均十四點八歲染毒、戒毒臨床案例甚至出現小五生,天啊,這就都是我們台灣未來的主人翁?

眾所周知,吸毒者中毒死亡、自殺、犯罪、死於他殺和意外事件等等都高出一般人甚多,台灣已經少子化得可怕,經不起青少年再染毒。蔡總統對此的宣示是:「對毒品零容忍」,其實這與過去政府「與毒品宣戰」一樣都是好聽的口號;至於她說「要跨機關、從源頭打擊」,高檢署立即煞有介事地說要整合檢、警、海關等六大檢警調系統,建立毒品情資資料庫,透過大數據分析鎖定毒品交易熱點、運毒路線、毒販對象等等,亦只是依既有的緝毒劇本照表操練而已,因此長此以往,十年之後,台灣絕對依舊高唱「毒癮、甚至亡國悲歌」!

筆者年輕獨自在國外進修,因為緊張、空虛和挫折感,曾有一段時間與幾位同事吸食大麻,至今猶記得那種吸食後「天人合一」、「每個人、連野貓小鳥都變成那麼友善」、「沒什麼大不了」飄飄然的快意,所幸即時警覺,加上經濟上入不敷出,返國前斷然停止,因此在我身心只留下慶幸,以及對毒品成癮的深刻了解。

人類為排解緊張、空虛和挫折感,腦子裡有一個機制能讓我們製造腦內啡(endorphin),它可以讓我們產生愉悅的感覺、繼續人生。啟動這個機制的方式有很多,其中由長時間辛苦努力的工作或運動,以「獲得成就感」最慢、最不確定,而以毒品刺激最快速、最確定且最有效率。一般說來,被啟動時年齡愈小、次數愈多,爾後掌控我們愈深、愈強,而且更使得我們對緊張、空虛、挫折感的忍受度降低,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人、尤其是孩童建立好的習慣很難,壞的習慣一旦養成很難改掉(柏拉圖說:人,是習慣的奴隸)。這亦說明,為什麼青少年戒毒的再犯率最高(達九成之多)。

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吸食毒品人口下降到六到十一歲兒童,十二到十七歲青少年更暴增三倍。預防重於治療,筆者認為「拒毒」的「源頭」不在國、高中,為了與毒梟爭奪孩子和台灣的前途,我們必須從幼兒園和國小時期就開始,由父母、老師、甚至兒科醫師,不斷地、零漏失地,以各式各樣的方式和教材、列入評鑑,強力灌輸每一個小朋友,要他們牢牢記住:「除了父母、醫師、老師,任何人給的任何東西,都不可吸、不可吃、不可注射」的觀念。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不是嗎?

 

施用3、4級毒品 修法加重處罰

內政部長葉俊榮(右二)在警政署長陳國恩(右)陪同下,1日到刑事局檢視查緝毒品的成果。(林郁平攝)

東南亞近來嚴打毒品,毒販為躲避風頭,紛紛轉移他處運毒。法務部資料顯示,去年度台灣查獲毒品有高達94%為境外流入,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憂心指出,台灣恐淪「亞洲毒品轉運站」。因此,藍綠立委已針對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無刑責的漏洞,修法加重處罰。

法務部統計,去年自境外流入我國的各類毒品共重達6596.9公斤,占全年度毒品查緝量的94%,相對於2015年度境外流入毒品的78%成長不少;最為顯著是在去年7月間,就有重達1471.4公斤的境外毒品走私入關,這段期間正好是菲律賓總統杜特蒂甫上任,打擊毒品最嚴厲的時刻。

綠委李俊俋指出,坊間已在流傳,東南亞國家雷厲風行掃毒,台灣恐怕成為新的亞洲毒品轉運站。刑事局則坦承,最近查獲的境外毒品的確有增加趨勢,主要轉運到日本、澳洲及紐西蘭。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也表示,去年有1000多公斤的毒品從台灣流入日本,上百名台灣年輕人因涉嫌走私毒品遭到逮補。另根據日本財務省統計,台灣2016年為日本境外毒品第三大來源國。

此外,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於單純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並無刑責,僅處以罰緩及8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國民黨王育敏提案,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而有成癮傾向者,需強制接受1年以下之戒癮治療;至於對未成年人販賣毒品者,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則提案,兒童、少年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先交付地方主管機關進行6個月以上、1年以下專業輔導。李麗芬舉K他命為例,目前尚缺乏有效替代藥物,且心理上癮性大於生理上癮性,因此臨床上的治療多以心理社會取向的介入為主。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也提案,少年若在五年內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三次以上者,其父母、監護人或是實際照顧之人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以加強父母所應負擔的責任與對子女的約束力。

(中國時報)

 

 

 

 

吃軟糖染毒 假面毒品侵校園

https://vision.udn.com/vision/story/10990/2379362

2017-04-02 07:21:36 聯合報 本報記者鄧桂芬、魯永明、卜敏正、林伯驊

 

檢察官建議:斷毒品源頭 植「木馬」監聽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379356?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5_pulldownmenu

2017-04-02 01:02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宗憲指出,查緝毒品首重源頭線索,目前網路通訊軟體發達,販毒集團已不用電話聯繫,即便抓到運毒者,要再進一步追查上游時都會「斷線」。他建議政府應修法引入德國、英國監聽方式,若涉犯走私槍枝、毒品等重罪,經法院核准監聽票後,可將木馬程式植入監聽對象的手機,讓販毒集團無所遁形。

吳宗憲擅長查緝毒品。他說,台灣是海島型國家,空運檢查嚴格且攜帶毒品量不多,走私毒品多以海運為大宗;但漁船貨櫃每天進出的數量很大,很多毒品是夾藏在貨櫃夾層,若逐一清查每條漁船,即便配發給海巡署人員手持式X光機,效率仍低,還會因檢查時間冗長,引起民怨。

他說,根據辦案經驗,要查緝走私毒品必重情資掌握,目前警方只能監聽電話,但嫌犯都以網路通訊軟體聯繫,追查困難;若可植入木馬程式,即便是網路通話,毒販都將無所遁形,可第一時間鎖定運毒的漁船,有效率防堵毒品走私。

社會可能質疑侵犯人權,吳表示可仿傚英國,只針對走私毒品、性侵兒少等案件監聽,兼顧人權,也能打擊犯罪。

吳宗憲說,各國政府成立通訊監察部門,成員可達上萬人,他建議台灣也應提高檢警機關通訊監察科的層級、人力,才能有效掌握重大犯罪情資。

 

 

願景工程/面對失速毒潮…我們還有多少漏網之毒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80570?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03 01:14聯合報 王亮/大學教師、關務署前署長(台北市)

雖然查緝機關查獲不少毒品,但據報載,台灣目前毒品汜濫,「失速毒潮,襲向校園」,可見漏查毒品量也不少。我們必須有一套創新的緝毒政策與策略,但須先瞭解實際進入國境各類毒品的狀況,俾據此訂定分工協作、績效評估方法、研發查緝技術、獎懲及歸責的辦法等,並應與時檢討改進。

多年前在美國洛杉磯研修關務時,曾聽到一位美國海關講師說,「我們美國有七大機關在查緝毒品,包括海關、警察局、聯邦調查局、中央情報局、食品及藥物管制局、海岸防衛隊及農業部,但是我們所查獲的毒品總數僅占實際進入美國毒品總數不到十分之一。

在市面流通的毒品很難分辨出是哪一機關漏查的,有漏就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我們不會相互推諉,有疏漏就大家一起檢討」。

但他基於公務機密,未告訴我們如何推算總量的公式,我想大概是用統計抽樣的方法,以樣本的情況來推測群體吧?究竟應如何推算,尚須請專家來研訂,假如我們已經有推算公式了,就應讓所有毒品查緝機關知道,共同面對這個數字。

當時洛杉磯市面上毒品充斥,我曾看到房東把吸毒的房客趕出去以維居住環境的安全;有人甚至告訴我,出門至少要帶二十塊美金才是最安全的作法,以免不幸遇到有毒癮的搶匪因搶不夠買一小包古柯鹼的錢而傷人,保命比二十塊美金要緊。雖然當時他們的緝毒機關漏查不少,但我對他們能坦然面對績效評估的結果,檢討精進的工作態度仍感佩服。

毒品危害國家、社會安全及國民健康極大,但毒品查緝確屬不易且有時還會遭遇危險,我們要鼓勵查獲毒品的出力人員,以及鼓勵跨機關合作,甚至為鼓勵跨機關合作,似可把績效乘二倍後再來分配功績及獎金,美國實施政府再造時曾用此方法,成效不錯。另根據推算數量及其他資訊,不斷精進查緝技術,並面對漏查率共同檢討精進,補強較弱防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走私毒品的利潤很高,且體積小易藏,市面需求量又愈來愈高,而查緝機關的人力物力有限,在此情況下,「線民」制度是必要的工具,以便主動蒐集情報,否別除靠被動接受密報人提供情報外,只能靠經驗篩選目標,這有如大海撈針,成效可能不大,如能搭配線民協作,效果應可增進不少。

 

 

願景工程/修法,別讓吸毒「無所謂」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80569?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4-03 01:14聯合報 楊士隆/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理事長、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特聘教授(嘉縣民雄)

連假前後關務署基隆關和刑事局緝毒中心分別緝獲大量毒品,對於春吶前政府掃毒作為應予肯定。但近年毒品以飲料、咖啡、奶茶包等形式吸引年輕人造成風潮與遍地開花現象,令人擔憂。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單純施用未滿二十克之三四級毒品僅處以罰緩及危害講習,造成許多年輕人無所謂之心理,亟待修法導正。目前各黨派立委紛紛提案修法,意見分歧。筆者去年接受政府委託進行三四級罰鍰與講習成效評估研究,並舉行專家座談提供修法之建議。

一、裁罰繳納率不佳,建議考慮設計講習抵免制度。因受裁罰多為年輕族群,名下無財產,未達行政執行額度之下,受裁罰人易流於賴帳,繳納罰鍰比率約四分之一。可考慮設計講習經評估有效者可抵免罰鍰之制度,或主動參加講習者之罰鍰額度可降低,增加參與意願。

二、講習參與率約過半,建議強化聯繫管道,提升志工資源。經過講習後,顯示受講習人可主觀認同講習對自己的幫助,但仍有約一半的人數未能參與。若利用分流及三次以上之聯繫,並提升志工資源,委託民間單位辦理或聘請專業或具經驗之志工以家長角度關心等方式,可有機會提升出席率。

三、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加入輔導措施。參考學校端輔導作法,除罰鍰與講習外應加入輔導,將需要的施用者組成小組,先評估分析施用動機及成癮類型,並依照嚴重程度分流處遇。將不同吸食次數加入不同處罰設計,以強化對再犯之處罰力度。

四、善用民間資源,提升三四級毒品施用講習及醫療能量。可考慮開放讓民間醫療、輔導團隊加入毒品防制。譬如,認證可靠的醫療團隊,組成認證委員會受理申請,開放具輔導成效之機構進行講習、醫療或輔導,強制三四級毒品施用者接受這些被認證的機構輔導,甚至考慮如認證單位落實執行,而且其他認證的療效存在,則可讓醫療團隊開立證明,令罰鍰降低。政府無需負擔龐大講習壓力,令三四級藥癮者自行付費給認證醫療單位。

五、五年內三犯以上者,應由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多數初犯或二犯者尚能參加講習或繳納罰鍰,而三犯以上者大多不參加講習及繳納罰鍰,需給予更高強制力之處遇。惟考量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多為年輕人,機構式處遇恐中斷其就學或就業,並使其接觸到施用一二級毒品者,弊遠大於利,故建議宜先運用社區處遇方式,透過緩起訴處分,命其接受戒癮治療。惟若仍再犯,再處以強度更高之強制戒治處遇或監禁刑罰,以達威嚇之效。

 

 

聯合/校園反毒,政府別再打假球
2017-04-02 02:25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清泉崗爆發國軍涉毒醜聞,國防部長馮世寬直指校園尿液篩檢陽性比率是國軍的五十八倍,點出校園毒品氾濫的嚴重性,也說明新兵將毒品帶入軍營的事實。蔡總統曾多次向毒品犯罪宣戰,強調「零容忍」,並把校園反毒列為掃毒重點。必須正視的是,青少年吸毒問題已危及下一個世代的心志和健康,這是不可輕忽的國安危機。
「改變真的很難,吸一口毒,離毒卻要花一輩子來戒。」聯合報系願景工程走到離毒重生的少年身邊,傾聽他們為何染毒,以及戒毒、重生的心路歷程,並檢視毒品防治的政策作為。這場反毒戰爭,既要預防孩子染毒,更要把染毒的孩子拉回來。
根據警政署統計,民國九十四年到一○三年查獲少年沾染二級毒品人數增加三到五成,三級毒品更增加十五倍。北市三月執行「封城掃毒」專案,查獲一九五人,其中不少販毒者是透過中輟生將毒品賣進校園,台北市甚至每年都會接獲小學生濫用毒品的通報案例。
台灣青少年接觸毒品的年齡,平均在十二歲到十五歲之間,且幾乎沒有城鄉之別。原因是,販毒集團的手法非常多樣化,除利用學生在同儕之間販毒,並將毒品摻入香菸、糖果、飲料之中,讓青少年在不知不覺間染上毒癮。不僅如此,毒品的嚴重性往往遭到淡化或遮掩,官方數字存在很大的黑數。台灣成癮科學會理事長林滄耀認為,每百名學生吸毒,約僅五件會被通報。
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徹底革除「打假球」心態,否則,若任由各地機構虛偽造假、欺上瞞下,校園反毒口號喊得再響,也不會有任何效果。
假球之一,許多教育人員存有「通報越少越好」的心態,以致警方與教育單位掌握的學生吸毒人數,落差多達十倍。據調查,近兩成青少年最初接觸毒品是在校園,但因教育人員態度消極或辨識能力不足,加上家長過度保護子女不願配合,或者教育人員擔心司法太早介入易使學生被標籤化;這些因素均導致前置處理遲緩,後來即越難戒除。
假球之二,新型毒品不斷冒出,少年週遭唾手可得,軟糖、巧克力、跳跳糖、果凍等零食都有可能是糖衣毒品。目前全球新興毒品至少六百種,但我國只公告廿三種,不到百分之四,不足以抵擋毒品洪流。而且,即使公告了新興毒品,但若未列入一、二級毒品,只要持有未超過二十公克,僅能處以罰鍰。毒犯利用此一巧門化整為零販賣,青少年最常使用的K他命就因只列三級毒品,披著「流行」的外衣大行其道。這是法律的缺口。
假球之三,檢警調追查海洛因、安非他命常有斬獲,但對新興毒品卻有心無力;除了販毒通路暢便、政府法規與現況脫節等原因外,檢驗更是一大問題。國內缺乏專責新興毒品檢驗單位,法醫所即便有能力篩檢,但人力奇缺,無從建立新興毒品的完整資料庫以供比對。若委託民間機構篩檢,一種成分就要五千到一萬元,而一個檢體通常要驗二百多種成分,不勝負荷。而且,此一領域由於政府無暇顧及,經費往往少得可憐。
假球之四,司法部門步調不一,屢有檢警費力查獲毒梟,卻被法官大筆一揮放人。檢院不能共體時艱,不僅讓毒販偷笑,也淘空反毒堡壘的基石。販毒產銷體系頑強,毒犯再犯率高達七成;許多人吸毒五年後,即「升級」成為毒販,這是一個不斷擴大並下墜的深淵。
反毒工作要徹底,必須走出校園,走進社區。政府必須盤整戰力,加速修法,調整少年處遇制度,培養專業志工投入,有效社區動員,擴大青少年人際支持網,善用大數據打擊毒網,公部門齊一腳步,才能消除毒害。
看到一個個被毒品摧殘的青少年精神恍惚、精神渙散的模樣,我們能不為這場廿一世紀的「鴉片戰爭」奮力一搏?

 

 

茶葉偽包裝 警查獲逾半噸K他命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379355

2017-04-02 01:02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刑事局前天在桃園破獲販毒集團,查獲以茶葉偽包裝的五百五十一公斤K他命,純度高達百分之九十七,市價估值四億多元。警方說,若以單次吸食零點五公克計算,這批毒品足供百萬人次吸食,流入市面將是嚴重「毒害」。

內政部長葉俊榮(左),昨由警政署長陳國恩(右)陪同,到刑事局表揚有功人員,稱讚「破得很漂亮。」 記者李承穎/攝影分享

刑事局偵一大隊接獲販毒集團運毒情資,日前與海巡署、憲兵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兩個多月,前天下午三點發現販毒集團劉姓與詹姓成員各開一台貨車,載運廿八箱毒品到桃園縣新屋鄉與劉姓、吳姓和林姓等人會合;警方趁他們在劉姓嫌犯外婆家搬運毒品時,一踴而上逮人,查扣毒品。警方訊後將劉姓男子等五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對劉四人聲請羈押,林姓男子一萬元交保。

劉等人供稱,他們準備分送到全台各地,尤其墾丁春天吶喊音樂季到來,K他命的需求會激增;不過劉等人雖承認透過管道進口並運毒,但不願供出上游來源。

這批五百五十一公斤K他命分別裝入夾鏈袋、茶葉盒等包裝,顆粒結晶純白透明,純度極高;茶葉袋包裝上寫的都是簡體字,研判是從中國大陸流入。內政部長葉俊榮及警政署長陳國恩昨天特別到刑事局表揚有功人員。

葉俊榮拿起一包K他命細看,直說「結晶很透白,破得很漂亮。」他指出,這大批毒品若流入市面,將對國人身體有嚴重危害,尤其可能會讓不少青少年染毒;葉俊榮說,法院對毒犯的量刑有減少的趨勢,希望有關單位能重視,共同努力。

刑事局指出,這批五百多公斤K他命約可供應一○九萬人次吸食,及時查獲可阻斷毒品源頭流入市面;去年查獲毒品案嫌供出上游的比率約百分之十二點五,每十人會有一人供出上游,對溯源刨根、阻斷毒品源頭有很大的幫助。

 

 

萬瓶失身酒闖關被扣

萬瓶失身酒闖關被扣
萬罐「失身酒」30日遭查扣。(黃靖惠攝)

在大陸火紅的失身酒悄悄來台!關務署台北關昨會同海巡等單位查獲一批從大陸深圳入關酒品,經開櫃檢測發現藏有萬罐俗稱「失身酒」、「斷片酒」的「FOUR LOKO酒」,由於該酒且有神仙水毒品成分,初估市值達2000萬元,訊後已將吳姓貨主依毒品等罪嫌移送法辦。

國外年輕族群常將「FOUR LOKO酒」當成開趴助興飲品,但飲用後易醉、喪失意識也被不肖人士用來迷姦女子。財政部去年將失身酒列為禁止進口項目。

基隆關1月獲報指稱一批「失身酒」已悄悄入關,經過濾報關艙單機制察覺,一批從大陸深圳入關的水果酒有異,立即派人開櫃檢測,發現1萬2000罐失身酒,不但外包裝五彩繽紛且有7種不同口味,並加註「專業拯救不開心FOUR LOKO斷片酒」字樣吸引消費者,經送驗證實含有神仙水成分,立刻扣留該批酒類。

關務署查出,該酒是由台南某五金行公司以水果酒名義申報入關,今年1月6日抵達基隆港停泊後,已派員鎖定該批貨物,並開櫃檢測後發現酒內摻雜神仙水成分,而貨主也僅是下游掛名人頭,目前將循線追查上游業者。

此外,高雄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南機站29日在桃園、新竹抄獲大型安非他命發貨倉庫,起獲110公斤安毒及霰彈槍,如「外銷」估計價值2.2億元,曾姓主嫌等3人涉在倉庫旁以雞、鴨、羊舍糞便臭味掩護毒品味道,全案訊後依毒品、槍砲等罪嫌送辦。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國時報)

 

毒趴到處開,青少年毒品案件怎麼管?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9668/2371384

成人與青少年施用毒品之相關法規差異. 圖/法操提供

近年來,各樣毒品案件頻傳,從W Hotel的毒趴案件一直到近日國軍染毒事件,可見目前毒品氾濫的狀況,而青少年開毒趴的事件,也時常登上新聞版面。青少年犯罪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我國有少年事件處理法,讓青少年在觸犯刑法上的各罪,能夠有不同於一般刑事追訴的管道。

或許有人會認為,青少年在行動前,就該知道自己的行為犯法,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但所謂的「選擇」,放在少年行動當下的處境,與整體的社會脈絡之中,很可能有著多重的複雜因素。

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護青少年。根據犯罪學的標籤理論,青少年若越早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未來停留在行政司法體系的時間會越長,這也是現行制度,將青少年特別從刑法中的處法獨立出來的理由之一。

在此《法操》也特別整理了法務部矯正統計「監獄在監受刑人人數-依年齡別分(人)」,得出,從民國94年至民國105年「青少年入監服刑的人數」大幅下降,從民國94年360人至民果105年154人,可以看到減少青少年進入刑事司法系統的成效。

青少年實際因為毒品犯罪的入監的人數,在2011年更達到新高後,雖有呈現逐漸趨緩的狀況,但2016年因毒品實際入監人數,仍然比2005年高(圖一)。

圖一:歷年青少年因毒品罪入監人數。 圖/法操提供

而當我們進一步分析毒品犯罪在青少年受刑人所佔的比例,會驚訝地發現,近年來,毒品犯罪的比例是不斷增加的(圖二)。

圖二:「毒品罪」佔青少年受刑人的人數比例。 圖/法操提供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有個疑惑,前面不是有提到青少年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嗎?那麼,為什麼還會受到刑罰呢?少年有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適用嗎?接下來就讓《法操》為各位解析,青少年在毒品犯罪上與成年人到底有什麼不同的結果!

《少年事件處理法》優先適用,青少年吸毒,不會被處罰?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規定,少年在觸犯刑法時,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但此條並不能作為青少年的護身符,同法第27條規定,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如果認為少年觸犯的法律為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案件繫屬後滿20歲,又或者認為少年犯罪情節重大,認為適合用刑法處罰,仍然可以移送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

所以,青少年犯罪並不是完全不會受到刑法處罰的。

而關於毒品犯罪上,青少年最終會受到何種處罰,仍然要視青少年的行為屬於施用、持有、販賣而有不同,另外,不同毒品等級也不同。

針對施用,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1級毒品,處6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2級毒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這些都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下之犯罪,故以少年保護程序處理,少年法庭可以採處保護處;不過誠如前面所提,若經調查後,少年法庭若認為少年犯罪情節重大,亦可採用刑事程序戒治懲處。

施用毒品刑責成人少年差異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11-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少年事件處理法§421、 少年保護處分
2、 少年不適用緩起訴,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28諭知「不付審理之裁定」
一二級毒品一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1、觀察勒戒1、少年保護處分
2、強制戒治2、觀察勒戒
3、緩起訴3、強制戒治
4、起訴判刑4、起訴判刑
三四級毒品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行政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少年保護處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行政罰得減輕(行政罰法§9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10)少年保護處分

青少年「施用、持有、轉讓、販售」該怎麼罰?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若今天青少年觸犯的是刑法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須將少年移送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進入一般調查程序。而「施用、持有、轉讓」這三個行為,其所涉都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都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處分規定。但「販售」毒品罪,不論一級或四級,最輕本刑都超過五年,所以就會回歸毒品防制條例的規定相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並無直接將少年棄之不顧,該法第74條給予法院審理額外的衡量空間,當少年犯罪重本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除了可以依照刑法相關規定減刑外,若法院審理後認為刑罰仍過重,得再次減輕,且得以保護處分替代之。

青少年行為施用毒品持有毒品(非販賣意圖)轉讓毒品販售毒品
一級、二級保護處分,得同時諭知令其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保護處分保護處分一級:死刑無期徒刑
二級:無期徒刑、7年以上
三級、四級保護處分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保護處分三級: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級: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少年事件處理法》無法有效杜絕青少年吸毒事件?

少年事件處理法設立的初衷,是希望能夠保護青少年,給予青少年再一次的機會,「刑罰」並非少年犯罪處遇的主要理由,青少年的犯罪處遇著重在「預防與矯治」。對於青少年有特殊的處遇,亦是目前世界的普世價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也將少年處遇保障列入權利保障項目。

我國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雖然不是最完美的狀態,但符合少年刑事事件處遇的初衷。而青少年犯罪問題,可以從非常多層面著手。一昧將刑責調高,真的能有效的預防犯罪嗎?各樣法律的制定,考慮的層面甚廣,能夠檢討的部分也很多。

世界上真正完美的事情本來就不存在,我們能做的只是盡力去做到最好。針對青少年犯罪的問題,或許修改法條是一個途徑,但我國的家庭結構、青少年的正式及非正式支持系統、學校教育等等,亦是我們在探討青少年犯罪不能忽視的部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專題 反毒不返毒(點圖前往)

 

 

 

我戒毒 妹妹卻因毒而死5個少年染毒的故事

http://p.udn.com.tw/upf/newmedia/2017_data/drug_addicted/index.html

改變真的很難,吸一口毒,離毒卻要花一輩子來戒。
阿捷,花了9年時間努力戒斷毒癮,但他的妹妹卻因為吸毒而臥軌自殺。
小飛,國中時過著「前門賣酒,後門賣毒」的生活,只因很酷、很炫。
阿廷,免費吸毒上癮,沒錢怎麼辦?開始無照駕駛「送貨換毒」......
這些孩子,不是別人的孩子,而是台灣的下一代。《聯合報》走到離毒重生後的少年身邊,傾聽他們為何染毒,以及戒毒、重生的心路歷程。
毒品離這群孩子很近,距離你我也不遠。 台北市紙醉金迷的信義區飯店、台中的清泉岡軍營,都傳出染毒醜聞。毒品早就不隱藏在陰暗角落,「宅在家」已是吸毒場域第一名,換言之,家長忙著加班時,孩子可能在房內吸毒。
衛福部調查,全台有近萬名未成年吸毒者,這群孩子平均14.8歲染毒。當我們問:「孩子怎麼了?」的同時,也想想該怎麼拉他們一把。
熬了九年的戒毒路

阿捷18歲染毒,用過搖頭丸、K他命、笑氣,21歲決定戒毒,現在30歲。
清爽短髮,淡淡雀斑,如今從事業務工作的阿捷,排開所有客戶,空出一個下午受訪。「我已3年多沒碰毒了」,本應驕傲說出的話,阿捷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因為妹妹在受訪前半個月臥軌自殺,阿捷認為原因和毒品有關。他說,妹妹吸毒吸到幻聽幻覺,才走上絕路。
我也吸到幻聽幻覺過,我知道她很痛苦,但幫不了她。
阿捷幾年前找回失散多年的妹妹,「找到時,她已經結婚了,懷孕了,也染毒了,跟她講什麼都聽不進去了。那時我真的沒有辦法......」妹妹因丈夫吸毒而染上安非他命。阿捷想勸她回頭,但自己也還在毒海,根本沒說服力。
當時阿捷剛從監獄出來,除了妹妹,來往的人只剩過去一起混的朋友。毒品像菸酒一樣,充斥每天日常,「K、搖頭丸、笑氣,那時候感覺好像世界大家都是這樣。」
「對笑氣特別依賴。」阿捷說,笑氣反應快,一下子就陷入半睡半醒,「就像開刀麻藥一樣」,有錢時就想去買。「我曾經一天吸了13桶笑氣,一桶要三千元。」
阿捷自己熬過九年戒毒路,卻再也無法帶著妹妹一起戒毒。
我想改過 但我能去哪?
阿捷小學畢業時,母親帶著他和妹妹離開繼父,三人相依為命。阿捷想讓「家裡負擔少一點」,於是離家,跟同是中輟的朋友一起住,開始勒索偷東西。15歲被抓,安置機構待2年。出來後很快又因為「挺朋友」砍人,在少年輔育院關了1年半,成年後又因詐欺入監。
我想改過,但出來後能去哪裡?我只能找朋友 ,就繼續混啊!不然我的下一餐在哪?
阿捷的經歷凸顯多次進出矯正機構的少年困境:即使有心改過,卻不知道怎麼做?找不到走回「主流社會」的路,是這些少年踏上歧途的起點。
桃園少輔院正門外的壁畫,希望出去的孩子都能迎向光明,但實際上復歸社會是一條相當坎坷的路。
沒家沒朋友了 離毒的路很孤單
「我沒你這個兒子,有你這兒子很丟臉。」阿捷17歲時,母親徹底切斷往來。原生家庭背離,他無家可回,又去找昔日友人混。選擇沉淪變成相對容易的選項,K他命、笑氣、搖頭丸用一輪,還加入詐騙集團,一有錢就吸毒。
想離開毒品時,少年發現沒這麼容易。「改變真的很難,過去和人稱兄道弟,你現在說走就走?」阿捷說出電影「艋舺」般的台詞。孤獨感竟然也是少年離毒的關卡。
少年郎是最需要同儕的年紀,阿捷的人際圈都維繫在一起混的朋友,一旦選擇離開毒品,就等於切斷人際關係,隨即陷入孤立。「(戒毒)那段時間很孤獨、很寂寞、也很辛苦,常常問自己是什麼人」。
偶爾一軟弱,就被惡的一端吸引,這時候需要有人拉一把、勸幾句。
阿捷與一路陪伴他走出毒癮的輔導員張進益(面對鏡頭者)。
阿捷離開毒品,是因為同是更生人、曾碰過海洛因的輔導員張進益。21歲時阿捷路愈走愈險,私吞詐騙集團款項,被逼跳樓以命抵債,張進益出面擔保,陪他依道上規矩清償欠款,人情債也一條一條還。慢慢切斷過去連結,也找到工作。
「不是『啪』一下就能改變的」,阿捷說。脆弱時毒癮會再纏回來。5年前,又一度消沉吸笑氣,鬧到毒後開車肇事,但張進益仍帶著阿捷向被害人道歉和解。
戒癮九年來,阿捷覺得自己一直在善惡兩端擺盪,理性上他不斷朝善的那頭前進,但一軟弱,就被惡的一端吸引,這時候就需要有人拉一把、勸幾句。
台灣像阿捷這樣的人還很多。吸毒不是通案,而是存在著差異的「個案」,少年最初如何踏上這條吸毒的路?誰又能來幫他們?
染毒開端 我從國中開始吸毒

阿廷14歲染毒,用過安非他命、K他命,15歲被裁定強制戒癮,現在18歲。
跟平常一樣,阿廷在網咖消磨時間,累了就鑽進巷內和學長、朋友抽菸聊天,但那天他發現朋友抽的菸不太一樣,好奇問:「那什麼?可不可以給我試試看?」朋友直接將菸遞給他說「抽了就知道」。
15歲那年的夏天,阿廷在朋友介紹下到藥頭家「作客」,讓他從三級毒品K他命「升級」到二級的安非他命。阿廷說:「當時藥頭自己在打海洛因,就拿『水車』給我們抽安非他命。看朋友用好像很舒服的感覺,所以也用了。」
免費「作客」幾次後,癮來了自然會再去找藥頭買毒,但15歲哪有錢?那就幫忙送貨(毒)吧。曾有4個多月,阿廷過著「送貨換毒」的日子,他曾無照騎車闖過臨檢站,也曾在巷弄內狂飆甩警察,最後他遭朋友出賣而落網,並在花蓮的戒毒所待了一年多。
戒毒後的阿廷,跟著親戚學做烤漆,還存錢買了部車給自己當成年禮物。
戒毒後的阿廷,跟著父親、姑丈學做烤漆,但之後的人生要怎麼走?要不要回學校把國中念完?阿廷直覺地說:「校園毒品很多,很怕自己走回頭路」,回絕繼續念書的提議。
回校園怕染毒,是戒毒後阿廷的憂慮,校園毒品氾濫的程度竟比社會可怕?
包著糖衣的毒 滲透家園和校園
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年)05001,0001,5002,0002,500(人數)29424321006
學生藥物濫用通報數
毒品青少年嫌疑犯
校園毒品問題有多嚴重?2007年教育部統計通報藥物濫用的學生僅294人,之後連續5年成長,2012年達到史上最高的2432人,近年數字略降,但每年人數都破千人。
而根據《103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結果報告》,全國12-17歲的毒品盛行率0.52%,回推全台灣約有9,270名少年染毒,他們平均在14.8歲第一次施用毒品。
少年在哪染毒?衛福部統計,36.3%的吸毒少年首次用藥地點在家裡,19.2%在同學家,18.3%在每天都要去的「學校」。超過七成的少年在看似安全、平常的住家、社區、學校染毒,而不是KTV、PUB、夜店等娛樂場所。
毒品入侵社區,可能與新興毒品善於偽裝有關。警方發現,新興毒品常包裝成小熊軟糖、檸檬片、咖啡包,降低少年戒心,甚至認為「只是會嗨的咖啡」。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楊士隆研究發現,有超過二成的吸毒少年曾用過新興毒品,僅次於占逾四成的K他命。
近年查獲的新興毒品

 

願景回響/葉毓蘭:政府不用心 放任染毒孩子毒海沉淪

https://udn.com/news/story/10983/2375877?from=udn_ch2cate6638sub10983_pulldownmenu

2017-03-31 08:04聯合報 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聯合報願景工程「我戒毒 妹妹卻因毒而死─5個少年染毒的故事」報導,讓前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看了感慨系之,在臉書發文呼應,「聯合報」故事裡那個30歲的阿海,因為拉K拉到膀胱無法蓄尿,現在包著尿布戒....她同意這些被餵食毒品的孩子不應該被視為犯罪者,但是,政府不能坐視毒販們毒害我們的下一代,繼續獲取暴利,不必有相當的刑責。

葉毓蘭表示,毒品的問題千頭萬緒,需要你我共同關心。她說,從1997年的林安順到2012年的林宏星,這兩位因為緝毒英勇犧牲的刑警小隊長,以及在台灣各地的警察弟兄,「最大的危險果然就來自於毒犯」。

她表示,照顧警察遺孤最盡力、數十年不改其志的薇閣基金會李傳洪董事長,有天請人送了一堆台灣毒品氾濫的資料給她,希望她能幫忙呼籲政府正視這個問題。

「毒品是害死最多警察,造成警察家庭破碎的首惡!」李傳洪這麼說。葉毓蘭認為這句話說得沒錯。在董氏基金會多年的努力下,台灣的吸菸人口逐年下降,但很諷刺的,吸毒的人口卻節節上升,很多孩子都是在國中時期就開始染毒。很多人不願意讓這些孩子就這樣被貼上標籤,但是從來沒有看到那個政府部門,對染毒的孩子用「心」用「力」的協助過,就放任他們在毒海裡沈淪。前警大教授葉毓蘭臉書發文,呼籲政府正視毒品危害青少年問題。圖/截自葉毓蘭臉書分享

李柏翰/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043/237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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