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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不該是仇恨製造機 小警察能不能盤查大主委?大法官會議曾作解釋定標準 太陽花三周年只驗收了新威權
2017/03/18 18:17:06瀏覽425|回應0|推薦1

 

願景/拒毒 從幼兒園做起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9322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10 00:48聯合報 高克培/神經科醫師(台北市)

有關台灣毒品的氾濫,二○○五年六月陳前總統就表示過「已衝擊國安」,而且強調,政府自民國八十二年已公開「向毒品宣戰」。但由近日聯合報願景工程專題「毒癮悲歌」系列報導,十多年來,嚴重的程度仍然以駭人的速度快速增加。更可怕的是,衛福部調查,全台有近萬名未成年吸毒者,平均十四點八歲染毒、戒毒臨床案例甚至出現小五生,天啊,這就都是我們台灣未來的主人翁?

眾所周知,吸毒者中毒死亡、自殺、犯罪、死於他殺和意外事件等等都高出一般人甚多,台灣已經少子化得可怕,經不起青少年再染毒。蔡總統對此的宣示是:「對毒品零容忍」,其實這與過去政府「與毒品宣戰」一樣都是好聽的口號;至於她說「要跨機關、從源頭打擊」,高檢署立即煞有介事地說要整合檢、警、海關等六大檢警調系統,建立毒品情資資料庫,透過大數據分析鎖定毒品交易熱點、運毒路線、毒販對象等等,亦只是依既有的緝毒劇本照表操練而已,因此長此以往,十年之後,台灣絕對依舊高唱「毒癮、甚至亡國悲歌」!

筆者年輕獨自在國外進修,因為緊張、空虛和挫折感,曾有一段時間與幾位同事吸食大麻,至今猶記得那種吸食後「天人合一」、「每個人、連野貓小鳥都變成那麼友善」、「沒什麼大不了」飄飄然的快意,所幸即時警覺,加上經濟上入不敷出,返國前斷然停止,因此在我身心只留下慶幸,以及對毒品成癮的深刻了解。

人類為排解緊張、空虛和挫折感,腦子裡有一個機制能讓我們製造腦內啡(endorphin),它可以讓我們產生愉悅的感覺、繼續人生。啟動這個機制的方式有很多,其中由長時間辛苦努力的工作或運動,以「獲得成就感」最慢、最不確定,而以毒品刺激最快速、最確定且最有效率。一般說來,被啟動時年齡愈小、次數愈多,爾後掌控我們愈深、愈強,而且更使得我們對緊張、空虛、挫折感的忍受度降低,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人、尤其是孩童建立好的習慣很難,壞的習慣一旦養成很難改掉(柏拉圖說:人,是習慣的奴隸)。這亦說明,為什麼青少年戒毒的再犯率最高(達九成之多)。

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吸食毒品人口下降到六到十一歲兒童,十二到十七歲青少年更暴增三倍。預防重於治療,筆者認為「拒毒」的「源頭」不在國、高中,為了與毒梟爭奪孩子和台灣的前途,我們必須從幼兒園和國小時期就開始,由父母、老師、甚至兒科醫師,不斷地、零漏失地,以各式各樣的方式和教材、列入評鑑,強力灌輸每一個小朋友,要他們牢牢記住:「除了父母、醫師、老師,任何人給的任何東西,都不可吸、不可吃、不可注射」的觀念。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不是嗎?

 

 

 

盛治仁/網路,不該是仇恨製造機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2349527?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3-18 02:27聯合報 盛治仁

最近陳姓女模被殺事件,關係人梁女一開始被疑涉案,臉書湧進三萬多則謾罵評論,等到因有不在場證明當庭獲釋時,先前留言者因怕被告,紛紛刪除留言,一下子少了一萬多則。同一時間,有台大張姓教授因為論文爭議事件,被大量網友謾罵,日前對其中四位網友提出告訴,希望能夠遏止網路罷凌。前幾天大S為世界展望會「終止兒童暴力」活動發聲,結果也被網路謾罵,批評她的相貌。甚至於中華隊在經典賽戰績不佳,教練和球員也在網路被羞辱。

這些持續在發生的事件讓我想起之前聽到的一場TED演講,講者是柯林頓總統任內緋聞案的實習生女主角,莫妮卡陸文斯基。

陸文斯基可以說是當代被網路罷凌的始祖,她的人生一夕之間完全變天。

一九九八年當她和柯林頓總統的緋聞被公開後,透過網路和媒體一夕之間成為全球知名人士。當時雖然還沒有社群媒體,但是她所受到的羞辱,以及所有不認識她的人用在她身上的各種不堪入目的形容詞和笑話,讓她感慨雖然在廿二歲時作了一件錯事,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但這些人都忘記她也曾經只是一個有靈魂的一般人,她的人生還存在著許多其他不同的面向。老實說,我很難想像一位年輕女孩背負著這樣的包袱,在過去近廿年的時間是如何度過的。

她沉痛地說,「殘忍地對待他人並不是新鮮事,但是用網路和科技強化放大的羞辱,是沒有節制且永久存在的。」而每一個點閱率背後都有人因而賺到錢或是出了名,因此她希望每個人每一天在網路上的瀏覽和發言,能夠有更多的自覺,要不要去助長這個羞辱文化的成長,要不要成為共犯結構的一員。她的演說也引發了許多人的反省,包括著名的女權主義作家艾麗卡瓊恩就公開跟陸文斯基道歉。這種勇於自省認錯的表現,反而更令人尊重。

在一九九八年時,陸文斯基的遭遇還算是個特例,時至今日,網路罷凌已經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了。一九九八年時,大家對於網路的發展有無限美好的想像,以為人跟人之間的溝通,從此沒了距離,社會對話出現了嶄新平台。現在大家也警覺到網路和社群反而創造了互不對話的同溫層,對罵遠多於對話。

佛里曼在「謝謝你遲到了」一書中,提到社群媒體有利於集體分享,但並不一定利於集體創造;適用於集體破壞,但不一定適用於集體建設;擅於集結快閃族,但不一定擅於集結社會共識。他也訪問了香港占中及埃及抗議穆巴拉克行動的領導者,去思考網路帶來的正面集結力量,和負面破壞效果。

佛里曼說他曾經被問過最棒的問題,就是上帝是否存在於網路?這個問題從負面來解讀,意思是網路裡充斥著仇恨,到底是誰在掌管?從正面來看,每一個網路使用者都可以努力用良善的行為,去佐證上帝的存在。

網路只是一個工具,本身沒有善惡,端看用的人的心態和使用的目的。為了我們自己和下一代,謹慎選擇您要點閱鼓勵的對象,以及留言的內容和態度,讓網路成為促進真善美的工具,而非仇恨的製造機。

作者為雲品國際董事長)

 

 

違反偵查不公開,媽媽嘴命案的教訓會一再重演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9668/2331181

法操 FOLLAW 09 Mar, 2017

2017年3月7日,陳姓小模命案在偵查上出現重大逆轉,被犯罪嫌疑人程宇指稱全程參與且為本案首謀的梁姓女子,經過三天的羈押,士林地檢署向法院撤銷羈押。據媒體報導,撤銷羈押主因,在於證明梁姓女子在場的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女子是該大樓的住戶,並非梁女。報導中,更提到「檢、警坦言,偵訊時間緊迫、未多加查證才會聲押,檢方向法官聲請撤押梁女獲准,僅予限制出境」。

小模命案,從3月1日至今,一日一「爆」,每天都可見所謂「最新說法」、「最新調查進度」。本案至今發展,涉及到非常多刑事訴訟法所保障的基本原則,就讓《法操》為各位一一解析。

媽媽嘴命案重演?士林地檢署羈押取供?

過去,媽媽嘴命案的當事人,媽媽嘴老闆呂炳宏,也因檢方採信謝依涵單方的自白,未詳加調查,就認定他有涉案,甚至當庭將媒體報導的案件內容,作為請求法院羈押的理由(當時經過可詳見:〈法操專訪/檢察官扣扳機 媽媽嘴老闆躺著也中槍〉)。

而小模命案爆發後,媒體同樣窮追不捨,梁姓女子被描述為「恐怖閨密」,涉嫌密謀殺害好友。檢方也將梁姓女子與本案兇嫌程宇,一同聲請羈押獲准。經歷三天羈押,因為檢、警查出,兇嫌程宇可能「意圖減輕罪責」才將梁姓女子拖下水,最後才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事件發展至此,大家會不會覺得,檢察官已聲請撤銷羈押,梁姓女子也已被釋放,所以當初因時間緊迫,先把梁女一同羈押起來,是可以被容許的呢?

各位千萬別忘了,「羈押」,作為避免被告逃亡和證據滅失的手段,同時也是對人身自由最嚴重的剝奪。而刑事訴訟法特別針對羈押訂出要件,就是為了避免執法機關恣意侵害人身自由。

羈押的要件是什麼?只有「犯罪嫌疑重大」就可以嗎?

我國刑事訴訟法,將羈押分成三個要件:首先,被告必須「犯罪嫌疑重大」。其次,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所條列的三款羈押理由之一,也就是被告必須有「逃亡之虞、串供滅證之虞、或犯重罪」。第三個要件,則是要有「羈押必要性」,如果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就可以防止被告逃亡或串供滅證,也不可以羈押。簡而言之,「羈押」只能是在最必要情況下的最後手段。

羈押既然是「最必要情況下」的「最後手段」,本案檢、警卻因偵訊時間緊迫、未多加查證,就聲請羈押梁姓女子,這根本不符合羈押的構成要件。士林地檢署大張旗鼓聲押時,卻沒有取得相關足夠的事證,我國的法律並沒有授權執法機關,可以「先將人民押在看守所後,再慢慢調查證據」的相關規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另外一點是,當初核准羈押的法官,檢視檢察官所提出的卷證,難道沒有發現不足嗎?法律之所以規範「羈押需法官同意」,就是因為,羈押是重大侵害人身自由的偵查手段。若法官只因為檢察官聲押,就給予准許,法官的第二層把關機制就蕩然無存了。

違反「偵查不公開」,法務部及內政部要怠忽職守到什麼地步?

每當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發生,「新聞自由」與「偵查不公開」如何取得平衡,一再面臨考驗。近期的W hotle案、小模命案,以及過去的媽媽嘴案,每天打開新聞,都會有案件的最新進展,媒體報導內容詳盡,甚至連各種細節,都可巨細靡遺。

也許會有民眾認為,讓大家知道案件發展發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有「偵查不公開」的制度呢?

回到刑法最基礎的「無罪推定」原則,被告還沒經過法院審判確定有罪前,都受有法律保障,更何況只是「有犯罪嫌疑」的人?若檢察官或偵查輔助機關,任意公開案件相關消息,經媒體報導後,可能因報導內容,引發全民公審,造成民眾在審判確定前,就先做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結論。除了可能影響承辦人員心證外,當媒體審判、全民公審的結果與法院詳盡調查之後的判決結果不符,亦會加深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

其次,若是偵查過程公開,則會馬上侵害到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士的名譽、隱私等其他權益,這與保障人權的精神相悖,甚至會使檢察官、警察偵辦案件產生困難。因此,「偵查不公開」不僅是檢察官適用,警察亦是適用的對象。

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10條指出,對於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檢警調人員,應依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規定處斷。但目前為止,似乎只有看到將偵查秘密洩漏給總統的黃世銘被依法追訴,其他將偵查秘密洩漏給媒體記者的相關人員卻都沒有見到相關懲處。

而目前,據媒體報導,本案案情轉折,當庭釋放梁姓女子,也使民眾感到偵查程序粗糙,對士林地檢署多有質疑。士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偵辦,偵查此案是否有洩密的問題。

梁姓女子遭到羈押三日,後續有補償方法嗎?

梁姓女子遭到羈押三日,如今撤銷羈押,她這三日待在看守所內,可以向國家請求賠償嗎?若要討論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先釐清一件事:沒有羈押必要,並不代表梁姓女子無罪。「羈押」只是為達成「避免證據滅失」此一目的之最後手段。

而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若最後梁姓女子因行為不罰或犯罪嫌疑不足而經「不起訴處分」或「撤回起訴」、受「駁回起訴裁定」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她才能對針對曾受羈押請求國家賠償,而受羈押等人身自由拘束的補償,是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還可以探討強制律師代理的必要性。過去媽媽嘴案的呂炳宏,之所以兩次聲押都失敗,是因為他有請辯護人,今天若梁姓女子也有請辯護人,狀況會不會不同呢?

另外,先前大法官釋字737,特別針對偵查中羈押審查卷證的閱卷權作出解釋,刑事訴訟法101條3項的規定,偵查中之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僅受告知羈押事由所據之事實,不符合憲法所賦予的訴訟權保障。並於解釋中要求相關機關於一年內完成修法,但我們認為,即是尚未修法,法院在處理聲押時,也應該參照該號解釋之精神,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卷證資訊獲知權」,這樣才符合此號解釋與刑事訴訟法的精神。

小模命案發展至今,案情仍有諸多疑點,尚待檢調單位釐清。但在案件調查的過程中,仍要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保障,畢竟,在尚未有罪判決確定前,人人都是無罪的。唯有堅持「無罪推定原則」,才能避免國家機關恣意地侵害人民權益。(原文發表於《法操》,授權轉載。)

 

畫中有話/威權幽靈別再現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51098?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3-19 01:54聯合報 文/潘俊宏
圖/潘俊宏分享

國共對峙年代,提醒人民「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如今僅能到外島,走過戰備隧道內長廊,見證國軍戍守的歷史場景;當年為了國家安全,打著保密防諜正當性,也造成不少冤錯假案。

經過民主洗禮,人民期待進入鞏固期,以民主程序解決紛爭。

孰知,法務部草擬保防法草案,引發人二復辟質疑;綠委又拋制定反滲透法,立法防止假新聞…,令人憂心威權幽靈再現。

昨非今是的政治話語,只為貫徹執政掌權者的意識形態,彷彿這條幽暗的戰備長廊還未走盡。

 

 

邱議瑩斥「超瞎」 警界怒:有事找警、沒事罵警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3548

2017-03-20 14:43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立委邱議瑩批評警察盤檢丈夫李永得「超瞎的」,基層員警諷刺她當年踹破法務部長的辦公室木門的行為「才瞎」,而且還獲撤告。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陳俊吉/攝影分享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天在台北轉運站遭警員盤查身分,他批評「比戒嚴國家更恐怖」,李妻、立委邱議瑩力挺丈夫,稱「看到警方的說法,我更覺得超瞎的喔!」,事件在發酵後,還有台北市議員在臉書上指保安大隊「皮在癢」,下個月開議將請保大來做專案報告,引發警界大反彈。

但李永得昨天遭保大員警盤查的影片曝光,證實警方根本沒有用任何強制力要求他出示身分證件。

台北市松山分局一名員警感慨,如果警察臨檢動輒要被扣上違反人權、違憲的大帽子,以後哪個警察想認真地去發掘可疑的治安死角,多做多錯,「民眾可以接受警察巡邏箱簽一簽就走人嗎?」。

這名員警提醒,警界文化也是在逐漸「質變」的,以前的人從警,對警察這一工作有相當的向心力,且還有學長、學弟的觀念,有團隊合作的觀念,但隨著時代的變遷,當警察值勤動不動就被人擺臉色、指著鼻子責罵,「想想看未來的年輕警察會再把這工作當一回事嗎?」。

他說,警察工作包山包海,民眾期待警察要事前預防犯罪、事後快速抓凶嫌,為民服務案件也統統找上警察,但一遇到警察臨檢卻馬上搬出「人權」牌;當民眾動輒對警察頤指氣使,若遇到「沒肩膀的長官」,警察未來就懶得去肅毒、抓通緝犯、取締違規,反正「不做不錯、多做多錯」。他希望政治人物不要「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

大同分局一名警察也對邱議瑩的「超瞎說」嗤之以鼻,諷刺「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才瞎」,台北轉運站是毒品、通緝犯出沒熱點,各個警察單位都經常到此巡邏,維護市民的安全、預防犯罪,究竟要苛責警察到什麼程度?也有年輕女警說,「根本不認識李永得,如果是邱議瑩那大家還曉得她是誰!」。

 

 

 

小警察能不能盤查大主委?大法官會議曾作解釋定標準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3174?from=udn_ch2cate6638sub10947_pulldownmenu

2017-03-20 12:05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穿著夾腳拖鞋到住家附近超商,被5、6名警察盤查,其中一名警察跟他要身分證,他回答,「你根據什麼要我拿身分證給你?我做錯什麼?」警察回應說,「我在公共場所,就是有權盤查你。」氣得李永得在臉書貼文痛批「台北市何時變警察國家」。警察盤查的標準何在?大法官會議曾作出535號解釋定出標準。

535號解釋指出,警察臨檢盤查民眾除了要有法源依據外,更重要的是,必須要有相當理由認為民眾的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535號解釋在2001年作出,當時並沒有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方可以隨意攔檢。一名李姓男子因在晚上行經台北市士林區重陽橋上,警察在該處執行道路臨檢勤務,見李獨自一人,要求李出示身分證件檢查,李稱未帶證件,拒絕出示任何證件,警察自其衣褲外盤檢是否攜帶證件或其他物品時,李以閩南語三字經辱罵依法執行臨檢職務警員。

李姓男子後來被依侮辱公署罪起訴;李以警察勤務條例有關臨檢的規定,侵害憲法的人身自由提告敗訴後,再聲請釋憲。

大法官作出535號解釋,指警臨檢實施的手段,包括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均屬對人或物的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應遵守法治國家警察執勤原則,要有法律明確規範,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

也就是說,警察就算有法源依據,也不能隨意臨檢,也就是不能不附正當理由,只憑個人喜好隨意臨檢盤查,例如,看到某人一副長的像壞人,就認為一定不是善類;另外,也不能「亂槍打鳥」無差別隨機臨檢。換言之,須有「具體理由」才能發動臨檢盤查。

535號解釋將警察臨檢區分「場所」與「人」來討論。對人臨檢,「須以有相當理由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相當理由」也就是「合理懷疑」的意思,也就是警察必須因為客觀的事實推測他有可能從事犯罪行為的跡象,例如「蛇行」、「突然加速」。

對場所臨檢部分,解釋文指出,除法律規定外,警察臨檢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例如公園、車站、飯店大廳、百貨公司、酒店、夜店 等。然而即使在公開場所,也非警察想臨檢就可臨檢,必須要有「實質的理由」,也就是要有「合理懷疑」。

大法官作出535號解釋後,內政部修法訂出警察職權行使法。

 

 

李永得批警察國家 葉毓蘭:警察是奉蔡英文行事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313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3-20 11:51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中)被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太離譜了吧!」引發熱議。圖/翻攝自警方分享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去超商買東西的途中,被5、6名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太離譜了吧!」引發熱議。

警大前教授葉毓蘭在臉書表示,這件新聞媒體批露後,大家就「到底該挺主委,還是該挺警察」開始議論紛紛,其中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在臉書上痛批「日前考試院舉行年金改革公聽會時遭到退伍軍人鬧場,…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當天也在考試院內幫鬧場者助陣,事後還被指出在院內閒晃參觀。相較李來希與警方關係融洽,進而能自由自在悠遊考試院,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只是看人一眼就遭盤查,實在令人不禁覺得警方大小眼也太明顯了吧!」

葉毓蘭說,徐永明能夠把把聚眾防處的狀況和治安盤查情境混為一談,「我只能說:佩服!但是不能為了挺李永得、罵警察,就指鹿為馬,張冠李戴,這樣會洩漏國家機密,原來政治系教授對警政與法治實在是不熟」,李來希當天是應考試院邀請去參加公聽會,徐大立委要警察把他攔下來,不讓他對記者發言,不是坐實了警察侵害言論自由的罪名嗎?

不過在網路的報導中,也有看到網友們認為「今日不挺警察,明日治安失靈,再多無情批評,警察依法貫徹執行」,到底警察該不該挺?所謂的釋字535號真的適用於昨天的狀況嗎?葉毓蘭表示,其實規範警察執法的法律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

葉毓蘭表示,台北市警察局的保安大隊就是台北市的機動警力,他們與一般有轄區的行政警察刑警最大的不同,在於有管區的員警可以靠情資,但是保大的同仁是靠著敏銳的觀察力、鍥而不捨的毅力,與不厭其煩的臨檢盤查,破獲大案,而台北轉運站剛好就是犯罪的治安熱點,台北市保安大隊從105年5月至106年3月在該處查獲刑案績效近419件,其中以毒品、通緝犯為最多;遠的不說,今年1月迄今,在台北轉運站,台北轉運站被緝獲的毒犯有38人,其中一級毒品的有8人。

葉毓蘭表示,只能說,如果因為李永得主委的被攔查不爽,以後台北市的保安大隊都不能在有合理的懷疑,或是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6款,在指定公共場所可以實施攔查、詢問進行警執法,損失的一定是善良老百姓的安全。

這樣的爭議,在美國也經常發生。葉毓蘭表示,到底我們要警察只做服務,幫民眾抓蛇抓蟑螂,還是要像美國在911恐攻後,開始要求地方警察也要有攻勢警政aggressive policing,開始找情資防範所有可能的傷害,這是我們要先確定的方向。

葉毓蘭表示,最近政府不斷宣傳共匪滲透嚴重,國內至少有5000名共諜,正在四下抓共諜;而且今年1月24日,蔡英文總統親臨警政署參加署務會議,特別指示要全國警察要加強毒品的查緝,「針對社區型毒販,警察要進行鐵腕掃蕩」,台北市保大的警察轉型為反恐式的攻勢警政,也是奉「旨」行事,「李主委的夫人素有強腿,在到內政部葉部長、警政署陳署長辦公室踹門練功之前,請三思,警察真的都是奉旨辦事!」

 

李永得批警察國家 唐德明:通過保防法豈不成極權國家

2017-03-20 10:49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2993?from=udn_ch2cate6638sub10947_pulldownmenu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去超商買東西的途中,被5、6名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太離譜了吧!」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今天上午在臉書貼文反質疑李永得,「難道,警察盤查別人可以,只要盤查到你,就變成警察國家了嗎?」蔡英文總統說好的謙卑、謙卑、再謙卑呢?

唐德明表示,如果這樣就叫做「警察國家」,一旦民進黨主導通過了保防法,台灣豈不是就成了「極權國家」了嗎?

唐德明在臉書貼文中指出:自覺高人一等的李永得,你知道台北轉運站一天有多少人進出嗎?其中又有多少人穿拖鞋嗎?為什麼警察不盤查別人,卻只盤查你?你有反省過自己一下嗎?是否權力的傲慢,讓你面目可憎,因此引起警察的懷疑?

唐德明貼文質疑:「難道,警察盤查別人可以,只要盤查到你,就變成警察國家了嗎?」所謂不是一家親不進一家門,沒有自省就先攻擊別人,跟隨便罵人家「番仔」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嗎?蔡總統說好的謙卑、謙卑、再謙卑呢?

 

聯合/太陽花三周年只驗收了新威權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351151?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8_pulldownmenu

2017-03-19 01:09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318學運昨天滿三週年,當年的學運領袖陳為廷(左)與林飛帆(右)等人齊聚在立法院青島東路門口,呼籲兩岸監督條例不能再等,兩人手上並拿著寫有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與蔡英文總統的承諾紙張,隨即當場撕毀表達對於兩人未兌現承諾的不滿。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余承翰/攝影分享

昨天是三一八學運三周年。三年前的太陽花運動,點燃青年的抗爭熱情,引爆新世代對現實的不滿,進而推動了第三次政黨輪替,民進黨成為最大的收割者。三年後的今天,只見少數學運領袖稀稀落落地重返街頭,要求民進黨實現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承諾,卻只得到冷冷的回應。這樣的場景,不知當年的熱血青年作何感想?

因「反服貿」而占領國會的太陽花,最後變成民進黨全面執政的墊腳石,是意外,其實也不意外。不意外的是,不少學運領袖和幕後指點的導師,原本就是民進黨的核心支持者,後來也因「功在黨國」而成為蔡政府的入幕之賓。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當時自視熱血的青年,則不知不覺成了他人的馬前卒。

意外的則是,當年太陽花占國會、衝行政院的踰法之舉,在政治的煙幕下受到離奇的美化及合理化,模糊了法治和是非,更衝擊了台灣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價值。當時太陽花/大腸花百花齊放的陸離景象,也給了今天執政的民進黨各種越法踰憲的提示,逐漸開出民主倒車。更嚴重的是,今天台灣不僅失去在野制衡的力量,原本蓬勃的民間力量也變得萎弱,這絕非民主提升的景象。

也因此,當「經民連」要求蔡政府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執政黨卻冷眼以對,此一景象反映的就是台灣民主在後太陽花時代的大倒退。試想,民進黨已經把兩岸關係送進了冷凍庫,少數學運領袖還在要求制訂監督條例,豈不是太脫離政治現實?或者說,當初太陽花學生反對服貿,並無意全盤推翻兩岸交流;但是經過街頭力量的運作推擠,卻把情勢導向了不可逆轉的歧途。民進黨不僅趁此把太陽花世代封為「天然獨」,更藉著這道天梯攀上「反中」的高峰,棄絕陸客、打壓陸生、箝制交流、大起共諜。輕舟已過萬重山,學運人士還在問初衷,豈不是太不識相?

回顧學運兩周年,人們歡欣迎來的是一個嶄新的政權,新主政者以「謙卑,謙卑,再謙卑」自勉,以「解決問題」自許。但到了太陽花三周年的今天,「謙卑」之聲已消失在風中,人們聽到的卻是制訂「保防法」、「反滲透法」、「打擊假新聞」的磨刀霍霍,以及「反蔣去孔」、「徹查大學一中承諾書」、「中轉大陸必須報准」等一道道扣上枷鎖的聲音。對太陽花世代而言,所謂「威權統治」也許只是遙遠的傳說,或只是祭壇上必須掃除的灰燼;但對於曾經親歷上一代而言,這一幕幕亮出權力的皮鞭和刀子的演出,就是威權妖魔捲土重來的腳步聲。人們能假裝沒聽見嗎?

三一八學運三周年,許多人洶湧悸動的記憶猶存,我們必須肯定太陽花為台灣民主注入的熱情與動力。但是,我們也要提醒:無論是新世代或舊世代,都要持續鞭策政治,不要讓少數人把台灣民主引導向威權的歧路,不要讓人民的聲音受到變造或誤用,不要讓國家社會前進的腳步受到迷惑。

事實上,若隔海看看香港的情況,視野就更清楚。與太陽花同年發生的香港「雨傘革命」,同樣是學生擔綱演出,同樣熱血洋溢卻更驚濤駭浪的街頭示威,兩年半之後卻又是什麼景象?

香港特首選舉,只剩十天就要舉行,但整個香港社會卻顯得意興闌珊,只能冷眼旁觀。原因就在,兩年多前香港本有機會選擇特首「直選」,卻因雨傘革命的激化,讓形勢走上極端,民主黨派及各界被迫噤聲,最後只能拒絕北京所提的直選方案。如今回看,北京的方案固然霸道,但對香港而言,至少是跨入直選的一大步。然而,當時香港的「革命」氛圍卻不容許任何人妥協,最後大家只能原地踏步,繼續忍受間接選舉,而香港民主進程已大受打擊。

太陽花和雨傘花都有過風光時刻,但也都必須面對它們迎來的暗潮。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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