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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追撞聯結車 妻死幼女命危 謝依涵免死 檢、警:惠盜賊者傷良民 燈光師種大麻 電費暴增露餡 人肉運鈔機
2017/01/12 10:19:55瀏覽167|回應0|推薦0

 

網售「失身水果酒」賣家自己也不敢喝

http://udn.com/news/story/7321/2227188

2017-01-13 01:33聯合報 記者卜敏正/嘉義縣報導
張姓男子涉嫌自中國淘寶網購買Four Loko(見圖,俗稱失身水果酒)再透過網站...
張姓男子涉嫌自中國淘寶網購買Four Loko(見圖,俗稱失身水果酒)再透過網站轉售,警方購買送驗發現內含列二級毒品、俗稱神仙水或迷姦水的GHB成分,前天在嘉義市逮捕張,調查發現他已賣出上千瓶,偵詢後依毒品等罪嫌送辦。 記者卜敏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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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涉嫌自中國淘寶網購買Four Loko再透過網站轉售,警方購買送驗發現內含列二級毒品、俗稱神仙水或迷姦水的GHB成分,前天在嘉義市逮捕張,調查發現他已賣出上千瓶,偵詢後依毒品等罪嫌送辦。

「成分不明,我自己也不敢喝。」廿六歲張姓男子供稱,他先接受網路訂貨再從淘寶網站購入轉賣,去年八月至今已賣出千瓶,獲利約廿萬元,裡面成分不清楚,因此他不敢喝;承辦員警忍不住罵:「自己不敢喝還賣別人」。

 

 

 

酒駕追撞聯結車 妻死幼女命危

http://udn.com/news/story/7316/2227171

2017-01-13 01:30聯合報 記者徐庭揚/花蓮縣報導

林姓男子酒駕,妻死、一歲多女兒重傷;在高速衝撞下,自小客車卡在聯結車底,車頭更是...

林姓男子酒駕,妻死、一歲多女兒重傷;在高速衝撞下,自小客車卡在聯結車底,車頭更是凹陷全毀。 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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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前夜慶生餐會喝了不少酒,執意開車載妻女及三名友人「續攤」,不料車速過快失控,追撞聯結車;他與三名後座友人受傷,坐前座的妻子送醫不治,妻子懷中的一歲四個月大的女兒重傷在加護病房觀察。警方測得他酒測值零點七五毫克,依法究辦。

林姓男子前夜慶生餐會喝了不少酒,執意開車載妻女及三名友人「續攤」,不料車速過快失控,追撞聯結車;他與三名後座友人受傷,坐前座的妻子送醫不治,妻子懷中的一歲四個月大的女兒重傷在加護病房觀察。警方測得他酒測值零點七五毫克,依法究辦。

林姓男子住秀林鄉佳民村,與妻子育有三名女兒,他與哥哥都在秀林鄉清潔隊服務;林的臉書還放著妻子與三名女兒的照片,有朋友留言「看到這三個孩子要面臨沒有媽媽了,就好心酸,你到底要怎麼負責。」

前天深夜林姓男子與親友在秀林鄉景美村小吃店飲酒歡慶廿七歲生日,之後要到他處續攤,友人見他喝醉,勸他不要開車,林不聽,仍開車上路;昨天凌晨零時卅三分,行經台九線一八五公里順安段,失控車禍。目擊者表示,聽到尖銳煞車聲後,就見一輛小客車時速破百沿路衝撞,最後撞上聯結車停下。

自小客車頭撞得扭曲變形,轎車的車體碎片散落在約一百公尺路面,後座兩名林的友人被拋出車外,與另名友人均受到輕重傷;林被夾在車內動彈不得,消防隊員花了近一小時才將他救出,雙腿骨折、無生命危險。

林妻朱姓婦人當時坐在右前乘客座,懷中抱著女兒,林妻因為頭、胸部受劇烈撞擊,送醫不治;她被救出時,雙手緊抱一歲四個月大的女兒,女童頭胸遭撞擊、肺臟受損,傷勢嚴重,在加護病房觀察。

警方表示,當時聯結車司機打燈轉彎、慢慢靠左,卻受到小客車高速追撞;聯結車徐姓駕駛酒測值為零。

聯合報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謝依涵免死 檢、警:惠盜賊者傷良民

http://udn.com/news/story/7315/2224108

2017-01-11 18:5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八里雙屍案凶手謝依涵(左2)。 中央社資料照
八里雙屍案凶手謝依涵(左2)。 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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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媽媽嘴命案凶手謝依涵手刃陳進福、張翠萍夫妻,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卻認定她有教化可能改判謝依涵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謝依涵逃過一死。曾參與偵辦本案的檢、警無奈問「以後誰不能這麼做?」,有辦案人員引韓非子「難二」之言說「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高院的判決並非妥適、「避重就輕」。

2013年2月26日、3月2日,八里紅樹林接連出現男、女浮屍,警方確認死者為陳進福與任教實踐大學的妻子張翠萍。79歲的陳進福因買下日本西表島旁的內離島,和妻子張翠萍(57歲)曾到島上「過著世外桃源般生活」多年,感情甚篤。

檢警查出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變妝」盜領死者存款,循線將她逮捕。謝依涵否認犯案,先供稱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股東歐石城和友人鍾典峰貪財共謀,後又改口是陳進福以6百萬和一棟房委託她殺妻,並再爆和陳有「不倫關係」,她因為想結婚,才以「計中計」殺陳進福夫妻以脫離掌控。一審到更一審三度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謝死刑。

謝女無期徒刑的消息一出,一名曾參與辦案的人員說,謝依涵不斷說和陳進福有感情糾紛,但沒人能舉證,就算是她和陳有「異常往來關係」,如何解釋謝殺害無冤無仇的張翠萍?高院沒釋疑為何謝女可以對張翠萍如此凶殘。

另一名承辦人員說,沒有寬恕謝依涵的理由,高院的判決「避重就輕」。

 

邱太三表態:沒有不執行死刑

http://udn.com/news/story/7315/2224724

2017-01-12 01:58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蘇位榮/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天針對死刑執行與否公開表態指出,「我們沒有不執行死刑,是慎重執行」、「寧可慢,不要有萬一」。

國內目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還有四十三人未執行,其中,徐自強的同案被告黃春棋、陳憶隆自二○○○年判死刑確定後,至今已逾十六年都未執行。

邱太三指出,審判機制與社會在變,死刑爭議國內並沒有明確共識,要各方溝通,縮短認知差距,到底要「寧可錯殺一百,不要縱放一個」,還是「寧可錯殺一個,不要縱放一百」,是價值選擇的爭辯,目前最高檢察署正在做檢視,法務部則希望慎重執行死刑。

邱太三自去年接掌法務部長後,尚未簽署死刑執行令,法務部昨天召開「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記者會,適「媽媽嘴」命案凶手謝依涵更二審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死刑議題,再度引發討論。邱說,死刑涉及到每個國家國情與機制問題,至於要不要執行死刑,他認為「寧可慢,不要有萬一」,必須讓爭議的各方窮盡對話與討論。

邱太三表示,過去的刑罰觀念是報復與懲罰,如今走向教化、重生,矯正機關除將受刑人關起來外,也會教誨受刑人,建立教化工作機制,「我相信有一定比例的受刑人確有教化的可能」。

邱太三說,法院審判案件時,有些被告會在法官面前表現出懺悔、認錯的樣子,不過,「這種可教化的判斷似乎太簡化」;邱太三認為,判斷被告有無教化可能的標準,應該更精進,法務部會與司法院再研議。

 

燈光師種大麻 電費暴增露餡

http://udn.com/news/story/7315/2224642

2017-01-12 01:58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基隆報導
楊男在租屋處培育大麻。 曾健祐翻攝
楊男在租屋處培育大麻。 曾健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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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男子從事舞台燈光設計,他指某次商演中外國友人和他說吸大麻可助眠,為想讓自己更好睡,涉嫌利用專業的高壓鈉燈、復金屬燈培育60株幼苗,因電費暴增露餡。海巡署基隆查緝隊前天將他逮捕送辦,粗估這批活體植株市值高達2千萬元。

楊男使用專業燈具24小時照明。並用方格木櫃加裝燈泡培育幼苗。 記者曾健祐/攝影
楊男使用專業燈具24小時照明。並用方格木櫃加裝燈泡培育幼苗。 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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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39歲)供稱擔任舞台燈光師,四處接活動,某次外國表演團體演員介紹他吸大麻可助眠。他自稱上網學習培植技術、購買種子,去年底在台中市西屯路以每月2萬元,租下6、7樓共2層套房作為大麻培植工廠。

基隆查緝隊副隊長李添源指出,經多日埋伏、蒐集情資,還出動空拍機勘查地形,前天持搜索票進屋。發現他為讓幼苗獲得充足照明,使用多格木櫃,逐一裝上燈泡,植株成長後再移到平台以專業的高壓鈉燈近距離照明。

楊男還說,他的專業燈具不輸日光強度,而為了提升品質,不惜耗時費力拉長栽種時間,一般約3個月就成熟,他得種半年才收成。

但24小時不間斷照明,住戶電費暴增引起注意。楊落網後否認販賣,僅坦承打算自己食用,未料剛種下1個多月就被抓。

除楊男外,還有負責音響設計的共犯黃男(34歲)被逮,昨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人肉運鈔機 年運4億元出境

人肉運鈔機 年運4億元出境
3名泰籍新住民透過泰國雜貨店,1年半來協助在台泰勞把超過4億現金帶回泰國,圖為桃園街頭常見的外籍雜貨店,與新聞人物無關。(蔡依珍攝)

3名泰籍新住民在台經營地下匯兌,從2013年8月起,趁收送貨到泰國商店時收取現金,以報紙包裹放進行李箱內帶回泰國,每次至少500萬元,最高曾一次帶到2240萬元,1年半內頻繁進出近50次、帶出境逾4億元現金,桃檢依違反銀行法將3人起訴。

報紙包裹 藏行李箱

泰國籍吳姓姊妹檔看準地下匯兌商機龐大,2013年8月起與台灣各地的泰國雜貨店合作,趁收、送貨時,收取泰籍移工準備匯回家鄉的現金,再由嫁來台灣、58歲的吳妹,和同鄉的44歲古姓男子和54歲的李姓女子一起充當「人肉運鈔機」,把鉅額現金以行李箱託運回泰國故鄉,在機場或住處轉交給吳姐兌換成泰銖後,再匯至委託人指定的泰國帳戶,賺取價差。

直到2015年1月22日吳女在泰國機場被查獲攜帶大量現金,全案才曝光,檢警清查發現,吳女1年半來頻繁進出台泰,平均1至3個月會往返一次,每次現金500萬元起跳,2014年5月曾一次帶2240萬元,總計44次共帶走近3億4500萬元,古男則自承約攜回1億多元。

最多一次 帶2240萬

3人被逮後都供稱是受在逃的吳女指示辦理,吳女說幫姊姊運鈔,機票錢都是姊姊張羅,每趟領3至4000元「運費」,古男和李女則有每天1000元泰銖的工資,3人被依違反銀行法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罪嫌起訴。

警方透露,地下匯兌只要收取每件150至300元間的手續費,銀行則要收有級距之分的手續費,還有匯差問題,相對來講較昂貴,商店大約每筆賺30元,其他全上繳給集團的負責人。

泰國商店 收現據點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說,一般銀行下午3點半就結束營業,假日又沒有開,移工休息時間跟銀行營業時間湊不起來,加上銀行行員英文不一定能順利溝通,遑論移工的母語。最重要匯回故鄉住家都非大城市,鄉下銀行並不普遍,而民間匯兌地點多,方便、快速還提供小贈品,對移工很有吸引力,因此大多會選擇到民間匯兌市場把賺來的錢匯回母國。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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