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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悔意 毒駕司機10萬交保 毒駕「零容忍」 立委籲從嚴修法
2017/08/09 10:49:45瀏覽289|回應0|推薦0

 

 

無悔意 毒駕司機10萬交保

無悔意 毒駕司機10萬交保
撞死國道警的肇事駕駛黃志龍(左二),8日被警方帶往市立殯儀館複訊。(徐養齡攝)

國道警察6隊警員陳啟瑞,7日值勤時,遭拖板車追撞殉職,昨(8)日是父親節,因公殉職警員的妻子及年邁的陳父,歷經一夜難眠,仍強忍悲痛,打起精神為陳員打理後事,全家陷入愁雲慘霧,度過最心碎的父親節,令人氣憤的是,肇禍司機竟無悔意,除了肇事說詞反覆不一之外,連一句跟家屬道歉的話,都沒有,檢方還諭令10萬元交保。

道歉的話 一句也沒有

肇事駕駛黃志龍,遭警方發現,車上有毒品吸食器,質疑是「毒駕」上路,檢警初步尿篩,證實有吸毒反應,加上他曾扯謊是為閃車才撞上警車,昨又改口說是在打瞌睡,一連串謊言令警方質疑他是否有半點悔意,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警8日相驗陳啟瑞遺體,陳妻及年邁的陳父強忍悲痛到場,雙眼泛紅不發一語,陳妻歷經一夜難眠,仍打起精神為亡夫打理後事。警方透露,陳啟瑞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之後的日子不知該如何面對,全家陷入愁雲慘霧,度過最心碎的父親節。

閃車?打瞌睡?說詞反覆

檢警調查,41歲職業駕駛黃志龍有5次毒品前科,前天開拖板車載著4歲女兒,沿國道3號從土城南下苗栗卸貨,行經香山路段時,車身突然向左偏移,撞上正在警戒爆胎車的「紅斑馬」,43歲警員陳啟瑞當時在車上回報狀況,根本來不及跳車,慘死在嚴重扭曲變形的車體內。

黃志龍肇事後供稱,當時是為了閃避前車,才會不慎撞上紅斑馬,但警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拖板車前方根本沒車,證實黃在胡扯,昨天他才改口說「當時在打瞌睡」,因連夜駕駛,精神狀況嚴重不濟,才釀禍。

沒傷頻喊痛 閃躲家屬

警方事後在拖板車上找到吸食器,內有安非他命殘渣,但黃志龍起初還否認吸毒,後來才鬆口承認在5天前吸毒,不過,檢警初步尿篩,安毒呈陽性反應,顯示他在4天內曾吸過毒,是否與事故原因有關聯,仍待進一步釐清,訊後依毒品、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傷害罪嫌送辦。

最令警方氣憤的是,黃志龍在撞死陳啟瑞後,毫髮無傷,前天卻數度在警局內喊痛,導致偵訊進度落後,昨晨製作筆錄時,才向警方認錯,員警痛斥「你要道歉的對象,是家屬!」但昨天相驗時,看到媒體,又匆匆躲回警車,全程未向陳的家屬表達隻字片語。

(中國時報)

 

毒駕「零容忍」 立委籲從嚴修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809000440-260106

不幸殉職的國道6隊員警陳啟瑞,在父親節前夕,遭吸毒駕駛黃志龍撞死,不僅斷送一個美好的家庭,也凸顯出毒品氾濫及刑責不如酒駕的問題。立委顏寬恒拋出「零寬容」修法,要從嚴加重毒駕刑責。

涉毒駕的黃志龍有5件毒品前科,撞死陳啟瑞後,雖飽受輿論炮轟,最後仍獲10萬元交保,大搖大擺步出地檢署,有認識陳啟瑞的員警,看到新聞畫面後,氣得渾身發抖,指著電視大罵「太輕了!這種人,難道之後不會再犯?」

然而檢方認為,黃志龍涉嫌的業務過失致死、傷害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責,案情皆已交代清楚,且無逃亡、串證之虞,認定暫無羈押必要,諭令交保並限制住居,家屬後續可透過民事官司管道求償。

立委顏寬恒對此相當不以為然,指台灣毒品問題日益氾濫,「毒駕絕對不會比酒駕安全」,要求政府比照香港,採取毒駕駛「零容忍」的標準,從嚴修法,以更重的刑責,遏止、避免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顏寬恒表示,香港早在6年前,就訂定毒駕零容忍規範,駕駛人只要血液或尿液中有毒品反應,無論是否有影響駕駛人的駕駛能力,皆被視為違法行為,並需監禁、罰款、甚至停牌,香港此後毒駕事件也獲得一定程度的抑止,值得我政府效法。

「只願啟瑞的一條命,能喚醒社會對毒駕的重視。」1名與陳啟瑞熟識的資深員警感慨說,國道開通40年來,就斷送19名員警性命,比例高居全台之最,日前萬丹護理師酒駕害死3命遭羈押,黃志龍毒駕卻逃過牢獄,「難道警察的命,就那麼不值錢嗎?」

法界人士指出,黃志龍若因服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依據《刑法》第185之3條,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所謂「不能安全駕駛」的認定,法界未實質規範,形成毒駕逃避嚴格刑事責任的灰色地帶。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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