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講清楚一點,再清楚一點,究竟是誰的鑽戒?答案揭曉;就是「珍」她媽的鑽戒!誰又是「珍」她媽呢?其實,「珍」她媽就是「珍」她娘嘛!很清楚了吧?
「珍」她媽的鑽戒來頭可不小。這枚鑽戒原本不是她媽的鑽戒,應該是「珍」的鑽戒。當然,這枚「珍」的鑽戒絕對是真的鑽戒。價值一百三十二萬五千元台票的鑽戒,當然是真的鑽戒,也絕對是「珍」的鑽戒。好不容易用國務機要費「擋」來的鑽戒,豈能隨隨便便餽贈給「甲君」或「假君」。直所謂:「假的真不了」、「珍的甲不了」。歸了包齊,「真的」肯定是應該餽贈給「珍的」。
請問,本來不是「珍」她媽的鑽戒,又怎麼會變成她媽的鑽戒了呢?那可讓「珍」她媽講沒有清楚了。「珍」她媽不是情報員,「珍」她媽也不懂搞外交,「珍」她媽只會拿水潑記者。據說,「珍」她媽不是公務員。所以,不必申報財產。雖然珍也不是公務員,可「珍」她媽的女婿是最大的一粒公務員,必須申報財產。因為拗不過去了,只好將「珍」的鑽戒硬掰成「珍」她媽的鑽戒。
早上,還說是「珍」她媽的東西。下午,發現套不上、也對不上,又不是「珍」她媽的東西了。拗吧!掰吧!別說「珍」她媽搞不懂,全國人民也「珍」她媽搞不懂。
(轉摘:洛杉磯親民黨義工隊李廷亞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