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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師生戀的問題(網評)
2011/11/04 03:08:16瀏覽4119|回應9|推薦55
這幾天師生戀的話題還在沸沸揚揚的,昨晚就看到新聞報導,一名補習班40歲女老師和18歲的男學生傳出了師生戀,報載,事件之後,男學生心情非常低落,也變得鬱鬱寡歡,父母都非常痛心,當然那名老師也已離開當地,且向對方家長道歉。

其實,這則新聞雖然是師生戀,但也是可以一個感情事件來探討。

師生戀的問題,在網路上已有不少論述的文章,且這已經不是社會結構改變之後的新聞了,早在瓊瑤的名作《窗外》一書,就已見師生戀情,且當時亦是禁忌話題,因為師生戀情在世俗社會是違反道德的行為,不過,雖有此禁忌,師生戀情仍是屢見不鮮。

但過去的師生戀,大都以女學生愛慕男老師產生戀情居多,或男老師戀上了清純可愛的女學生,只是,過去的社會比較保守,或也許沒有經媒體批露,聽到的都是以精神戀愛居多,即愛慕之情也會有個分際。

如我一位男性友人,在他擔任高中老師的期間,他喜歡上班上一位女學生,但女學生還在學期間,他因此不敢有逾矩行為,待學生高中畢業之後,他才向她猛烈追求,雖然年齡差距甚多,但在兩情相悅情況下,也牽手至今,非常恩愛。

雖然師生戀的感情與一般人無異,但因角色和身分問題,確實有諸多顧慮和禁忌,而現在的師生戀更有不少是女老師戀上男學生的情形,且因年齡差距非常大,讓一般社會大眾很難接受本來是可以當學生「阿姨」或「媽媽」的女性,居然會和一個「孩子」談起戀愛!


雖然女大男小的姊弟戀在現今社會已多見不怪,但差上個十歲以上甚至二十歲,著實差距過大,無論是不是性別對等的問題,傳統社會還是很難接受如此大差距的女大男小戀情。


如果女性是演藝人員或雙方都已熟齡,可能社會大眾的接受度會較高,但女方是教師的身分,又以熟齡之姿與才剛成年的學生談起戀愛,且不論他們
是否真心相愛,試問,戀情的起點究竟從何而來?雙方要產生戀情,都得要有願意發生戀愛的意願,若其中一方不願意讓戀情發展下去,或一開始就小心不觸動地雷,那就不會有後來的問題了。

我並非是守舊古板之人,但對於這樣的戀情,我還是比較基於保護年輕孩子的心態來看待此事。

十八歲,說大不大,才剛成年罷了;說小也不算小,都已經可以考駕照、可以抽菸喝酒了。但為什麼我要說,應該要懂得保護他的情感呢?因為十八歲是半大的孩子,很多事好像看起來都懂,但其實也都還不太懂,即便連自己的情感,即使是知道喜歡對方,也不大能判斷未來的種種限制可能讓情感產生變因。

除此之外,對於社會新聞屢屢出現師生戀情,或女老師戀上男學生的事件,我想提一下我聽到的一個小牢騷,那就是一個高中孩子告訴我,他的老師因為順路開車載他回家幾次(學生家離學校很遠,老師也曾一起載過其他學生,但有幾次剛好是只有他搭乘),如此熱心的老師,卻已引起他祖母的密切關注,因為他的祖母說,雖然那位老師已是可以當他媽媽的年齡,可是獨自與老師共乘一輛車,讓家人很不放心。

想想看,老師關心學生、愛學生,本該是多令人開心的事,但層出不窮的師生戀情,也讓老祖母憂心忡忡了。

40歲的年紀,對於18歲的大孩子而言算是長輩了,孩子大了,在外面認識朋友與人相處,父母都會耳提面命該留意些什麼?但感情的事,該怎麼防?又能怎麼防呢?如果連老師的關心都教人不放心,那麼,真不知還有什麼是可以讓人信任的?

祖母的擔心只是社會新聞的效應,最重要的,還是熟齡的老師或可以當對方長輩的人,沒有把握能夠圓滿的感情,還是不要讓它有發生的機會吧!不要讓痛苦折磨彼此的人生,不要讓情感傷得千瘡百孔令人不忍卒睹。

~~蘋果蘇打 2011.11.4~~

參考新聞連結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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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ry313&aid=5808684

 回應文章

黃彥琳~~半夜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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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
2011/11/08 23:23

我猜,很可能這些爆發出來的社會新聞只是冰山一角,
隱藏在校園角落的師生戀恐怕更多。

與其定法律,
為什麼不把『教師不得與未成年學生談戀愛』納入教師守則;另外
學生也應該被教導《如何提防老師的性騷擾》、《如何拒絕老師的不當要求》?

像我孩子的高中,在開學不久就放這方面的教育影片教學生,
碰到狼師,要立即報告學校的Counselor或報警。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9 01:12 回覆:
無論高唱戀愛多麼無價,對於與未成年談戀愛的老師仍是讓人難以諒解,如樓下珍珠所言,那位被判刑的老師,相信她在與孩子戀愛之前(或說是發生問題之前),並沒有和孩子之間保持適當的距離,而任由感情跟著感覺一起走下去,這都不是很好的結果。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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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
2011/11/06 05:42
我說的例子,是轟動一時的新聞,我只記得女老師入監,罪名是什麼我忘了,但是絕對與婚姻無關。離婚只是因此引起的,丈夫的決定。罪名是跟老師的身份,及未成年男孩立場有關。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6 15:08 回覆:
前陣子,台灣也有類似的新聞,但女方不是教師身分。
如果對方未成年,當事人又是已婚,那真是更不應該了!

t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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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05 13:27
哈哈,錯字 ~~~ 天下之苦莫過有身。難怪看起來覺得怪怪的 :P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5 13:52 回覆:
呵呵,天下之苦莫過有身........

t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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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苦末過有身
2011/11/05 13:22

說老實話,這社會不少人對他人閑事反應強烈到不符比例原則。而對平日活得像是外星人的我來說是讓我感到隨喜的愛情 。

人生最棒的就是初發心了 ... 如何善護長養是個學問,要好好努力才能走得久久遠遠。我更在意的是這孩子也許有機會經驗到傻傻的付出愛 ^^ 我一定要祝福的啦。

來看看有啥文章可以分享的

  1. 從身體聯想起 (8) 談性教育
  2. 從身體聯想起 (3) 談男女之間距
  3. 從身體聯想起 (11) 談社會道德兩面刃
最後我要嗟嘆地引佛經的一句話結尾 ~~~ 天下之苦末過有身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5 13:51 回覆:
謝謝 tyuan

我當時寫這篇文章之前,也曾思考過這個新聞事件背後的情感因素。
若以感性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愛之於人,本身沒有對錯可言,何況男未婚,女未嫁,既是兩情相悅,也無傷害到第三者,但卻會讓家人為他們擔心,雖然新聞上看到的大都是男方家人的心情轉折,不過,我相信女方家人應該也是會擔憂的,這樣年齡的差距確實會讓雙方家人陷入不安的情緒。

愛情可以隨喜,但激情過後所面對的現實考驗,可能也會讓愛褪色,只是,沒有人會因為理性思考而丟棄了真愛的追尋。兩難啊!

安歐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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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哪裡?
2011/11/05 05:28
如果違法,依法處理,
如果不違法,那是私人的事,和其他人無關,不是嗎?



沙塵人間.難滌心垢.虛擬世界.反見真情.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5 11:23 回覆:
若是不違法,也是個人感情事件一樁罷了!
不過就是當事人與其家人的感受吧!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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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2011/11/04 15:28

是的,判刑入監,女老師自己的婚姻也因此破壞,丈夫要求離婚。我只看標題,細節不清楚。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4 15:43 回覆:
珍珠提及的事件,其中涉及法律層面太多,包括未成年問題,還有婚姻問題(婚外戀),我是不清楚澳洲法律對婚外戀的處理,在台灣是有刑事上的責任(有配偶而與人產生性行為者)。您提的這事件比起台灣這則補教老師的感情事件是複雜太多。

野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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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不能戀
2011/11/04 15:10
如果年紀相仿   就沒有理由阻止了吧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4 15:33 回覆:
雖然年紀相仿的戀情比較沒有理由阻止,但是如果是校園中的師生戀情,還是不要發生比較好,就如樓下路人回應所言,會有批改分數或權力上的問題。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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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問題的是當這個老師(教授)和自己的學生談戀愛時,很難判斷這是老師用分數強迫學生和自己談戀愛,或真的是兩情相悅
2011/11/04 06:11

台灣民眾搞不清楚的是只要雙方成年,老師(教授)和學生談戀愛沒問題,學校和政府都不用管。

出問題的是當這個老師(教授)和自己的學生談戀愛時,很難判斷這是老師用分數強迫學生和自己談戀愛,或真的是兩情相悅。

美國加拿大各大公司都嚴禁主管和下屬談戀愛,因為沒做好這個下屬可以告主管和公司用權勢性騷擾,拿幾百萬元賠償。   要談戀愛結婚,可以,一個先辭職,或是其中一個先請調離開另一人的主管範圍。

大學文學院教授和醫學院學生談戀愛絕對沒問題。  法學院教授和自己博士班同學談戀愛絕對有問題。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4 14:58 回覆:
台灣似乎沒有這樣硬性規定,或許公司有告知,或部分公司會如此規定,多數還是「心照不宣」,儘量避免部屬和主管談戀愛。

如果有權力上的問題,涉及感情事件就很容易混淆不清,但是補習班老師和學生之間的問題,就又跟校園的情形不大相同,何況當事人都已成年,所以這應該不是以師生戀,或權力問題來處理,而是以社會觀感的感情事件來看它。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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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接受的戀
2011/11/04 03:26

這樣的情形在澳洲大約10年前就發生了,女老師被判刑。

沒想到台灣也有。這讓我聯想到大陸交通事故現場的受傷人常常被人路人故意的不管,因為好心助人卻被反咬一口的事例太多了。

老師對學生的關心,跟一般長輩對晚輩的關心都是有限度的。我想關心的老師及長輩都需要記得尊重孩子的父母。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1-11-04 14:40 回覆:
被判刑?是否涉及〈對未成年性騷擾〉?

師生戀的問題,過去多發生在男老師與女學生,沒想到近年來卻發生在女老師的感情事件上,有人提出性別對等的問題,認為無論是女大男小,或男大女小,都該平等看待事件的發生,不過,對於社會的觀感或認同而言,還是不大能接受40歲與18歲的戀情,總覺得18歲還是太小了........何況男孩兒的成熟度還是比女孩子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