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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3 20:00:12瀏覽758|回應3|推薦26 | |
說到暨大的餐廳,一言以蔽之,就是貴,貴的所有人叫苦連天、食不下嚥,貴的食客群情激憤、罵聲喧天,一百公克的份量要十四元,若是主食的話夾一個就要十二塊錢,分明不當剝削,才會惹的某些人怒氣沖沖,在吃飽喝足後跑去向老闆抱怨。 老闆起先是漫不經心,將他們的建言當成耳邊風,絲毫無改善的意願,後來由於上級主管出面,居中斡旋,透過溝通達成協議後,老闆決定改弦更張,以後凡是來消費的人,自助餐一律六十元,主食可選一種,副食若吃不夠,則可繼續添,但前提是必須依自我食量來斟酌,斷不可暴殄天物、浪費無度。 果不其然,此行銷策略一出,翌日晌午立刻湧上了比平常多十倍的客人,他們爭先恐後,擠的現場水洩不通,萬頭鑽動、人潮如織,我在人海中極目尋覓,尋覓我那與我仳離的同學身影,由於人滿為患,要找他宛如大海撈針,故先按兵不動,原地靜待,直到彼此相遇的那一刻。 輪到我時,菜色所剩無幾,我東挑西揀,勉為其難的選了三道菜,走到主食區,瞅了也只能搖頭嘆氣,主菜僅剩一樣,夾了之後,難掩失望的走向櫃檯結帳,並勉強付了六十塊,回首之際,但見那位同學還在後頭排隊,我趨向前去,在他耳畔竊竊私語,他聽畢,大吃一驚,故決定放棄,因為六十元的中餐實在不划算,他本想大快朵頤,乍聞菜色少的可憐,遂拂袖而去,而我,則是悵然若失,懷著鬱悶的心情返回宿舍去。 幾天後,那家餐廳又重蹈覆轍,變回原先的經營模式了,之後每次當我經過時,總會不禁慨歎,因為它是騙取我金錢的溫床,食髓知味,下一位受害者將是誰,又是未定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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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