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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09:31:23瀏覽11209|回應195|推薦103 | |
臺灣有個「民間司改會」,論其成員政治立場,率皆綠色。 這無可厚非,既然號稱「民間」,愛支持誰就支持誰,大家管不著。問題在針對王柯司法關說一案,居然日前對媒體宣稱他們決定把檢察總長黃世銘「移送」檢評會議處。更好笑的是,記者也不查證,逕行「有聞恭錄」,渾然不知「民間司改會」並非公權力,凡所行動概無法律約束力,連「移送」林秀濤都不可以,更何況黃世銘! 好在臺灣也不是只存在「民間司改會」這種盲目於社會公義的的法律人,今天陳長文就在《旺旺中時》疾呼事已不可為,唯有解散國會,才可打破僵局。 不獨如此,該報更以社論〈貪污無罪、監聽有罪是什麼道理〉,召喚「有識之士,諤諤之士,不要沉默,應當多發聲」,並警告「如果大家現在不站出來維護真理,有一天大家會被謊言淹沒」。 為此,《旺旺中時》身體力行,除了刊登陳長文〈解散國會、打破僵局,讓臺灣重新向前〉,另刊登邶風明〈打黃世銘100板、王金平0板〉、安辰〈立委變本加厲,越來越不入流〉、侉子〈混淆監聽竊聽、轉移關說焦點〉、黃意廷〈兩岸司法賽跑,民主臺灣落後?〉等諸文,一致痛批立委墮落、司法沉淪,人民再不知奮起,將伊於胡底。 因此什麼都不多說了,對於這群「 凡此種種皆證明臺灣選民不幸選出了一群「豬仔立委」,挾持國會以利自身貪腐毀憲,欲致臺灣社會整體崩解,臺灣未來毀於一旦。 因此還有什麼可講的,讓我們共同建請馬總統和行政院依憲法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 依法告知立院,總統將頒布解散國會之緊急命令,看他們如何自處。果然敢否決,自可順利解散國會,讓人民有機會徹底驅逐這一批狼心狗肺的藍綠立委! ●敬請眾網友將本文轉貼在臉書上,把聲音傳出去,傳給馬總統和府院臉書、官網,讓我們共同發起解散國會運動吧!倘立院仍置若罔聞,我們將考慮進一步集體到立法院展開抗爭行動。 如果有網友贊成此提議者,請多多按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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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