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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國會!解散國會!解散國會!
2013/09/30 09:31:23瀏覽11211|回應195|推薦103

臺灣有個「民間司改會」,論其成員政治立場,率皆綠色。

 

這無可厚非,既然號稱「民間」,愛支持誰就支持誰,大家管不著。問題在針對王柯司法關說一案,居然日前對媒體宣稱他們決定把檢察總長黃世銘「移送」檢評會議處。更好笑的是,記者也不查證,逕行「有聞恭錄」,渾然不知「民間司改會」並非公權力,凡所行動概無法律約束力,連「移送」林秀濤都不可以,更何況黃世銘!

 

好在臺灣也不是只存在「民間司改會」這種盲目於社會公義的的法律人,今天陳長文就在《旺旺中時》疾呼事已不可為,唯有解散國會,才可打破僵局。

 

不獨如此,該報更以社論〈貪污無罪、監聽有罪是什麼道理〉,召喚「有識之士,諤諤之士,不要沉默,應當多發聲」,並警告「如果大家現在不站出來維護真理,有一天大家會被謊言淹沒」。

 

為此,《旺旺中時》身體力行,除了刊登陳長文〈解散國會、打破僵局,讓臺灣重新向前〉,另刊登邶風明〈打黃世銘100板、王金平0板〉、安辰〈立委變本加厲,越來越不入流〉、侉子〈混淆監聽竊聽、轉移關說焦點〉、黃意廷〈兩岸司法賽跑,民主臺灣落後?〉等諸文,一致痛批立委墮落、司法沉淪,人民再不知奮起,將伊於胡底。

 

因此什麼都不多說了,對於這群「9A自肥立委」所有勸告和駁斥皆屬枉然。尤其眼見這近半個月來非但護航王柯司法關說之邪惡作為,至今拒讓江院長對人民施政報告,難免不讓人推斷他們也是其中共犯,否則何以一再轉移焦點,竟是先誣馬總統毀憲而不成,又大打烏賊戰的醜化黃世銘竊聽立法院總機?請試想,竊聽立院總機能有何作用?

 

凡此種種皆證明臺灣選民不幸選出了一群「豬仔立委」,挾持國會以利自身貪腐毀憲,欲致臺灣社會整體崩解,臺灣未來毀於一旦。

 

因此還有什麼可講的,讓我們共同建請馬總統和行政院依憲法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

 

依法告知立院,總統將頒布解散國會之緊急命令,看他們如何自處。果然敢否決,自可順利解散國會,讓人民有機會徹底驅逐這一批狼心狗肺的藍綠立委!

 

 

 

 敬請眾網友將本文轉貼在臉書上,把聲音傳出去,傳給馬總統和府院臉書、官網,讓我們共同發起解散國會運動吧!倘立院仍置若罔聞,我們將考慮進一步集體到立法院展開抗爭行動。

 

如果有網友贊成此提議者,請多多按讚,謝謝大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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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8756392
 引用者清單(1)  
2013/09/30 10:07 【mmok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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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6:00

看到網路上的一段分析, 請評評.

[不分區立委資格]

A: 不分區立委無選票基礎. 不分區立委的權利屬於個人? 還是屬於政黨?

B: 如果不分區立委的權利屬於個人, 那取消黨籍並不會使不分區立委資格消滅; 但是, 如果不分區立委的權利屬於政黨, 那政黨取消黨籍會使得立委資格消滅. 而且也可以由後補名單擔任.

C: 由此推論, 不分區立委的權利屬於政黨擁有, 政黨有權分配指定黨員擔任不分區立委.

也就是說(王)並沒有擁有不分區立委的權利, 只是代理人. 所以法院保障一個不存在的權利, 有意義嗎? 還是應該保障真正擁有權利的人?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9-30 16:07 回覆:
講得太好了,謝謝。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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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5:54

應當完全集中資訊,鎖定主打王金平關說一事!!

其實特偵組監聽一事並不違法是特偵組因為監聽柯建銘期間,發現有人用0972630235這電話與柯建銘連絡,問要怎麼匯款給柯的事,特偵組又不知道這是節費電話,當然要申請監聽這支0972630235電話,這是很正常的辦案偵查方式啊!!這是屬於技術性違失,就由法務部及特偵組去操心即可,至於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要調查,那也是有法規制度可行!!不必多浪費時間精力去處理!!

最重要的是不能讓王柯這搭檔繼續顛覆是非道德標準,不能再任其玩弄憲政法治於股掌!!所以不能不再繼續抗告訴訟,也不能與其和解,除非王金平願意自行道歉辭去立法院長及不分區立委!!王金平如果真的有智慧,就該了知權勢富貴只是一時的,人死留名才是永遠,自行道歉辭去立法院長及不分區立委還能在關說院長罵名之外,另留知所進退不戀棧權勢顧全大局的美名!!否則,若將來中華民國覆滅,則王金平亦將是大功臣!!至於民進黨也不要太高興,把中華民國顛覆掉,也絕不會有臺灣國立足之地的,看看英美法國國民不願意為敘利亞再流血,就可想而知,更不可能為台灣流血,甚至甘冒本土被炸的危險!!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9-30 15:57 回覆:
是的,不容王柯轉移焦點。

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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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熱烈討論
2013/09/30 15:46

致歡喜做兄,有意見是內部矛盾,非敵我矛盾。謝謝您。

又向諸位抱歉,我今甚忙,未及回應。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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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5:32

看看這些豬仔利委對質詢黃世銘爭先恐後興奮莫名,但對加入紀律委員會調查王柯關說司法個案卻避之唯恐不及。

這些豬仔利委真醜陋,讓人做噁。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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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為部長
2013/09/30 15:29
應為部長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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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當機立斷
2013/09/30 15:27
這是我馬後炮、曽勇夫下台馬有權越級提升李英豪為院長
情形會完全改觀
"
,2008年12月8日 ... 這是台灣司法史上首次出現權貴犯法與庶民同罪
判例... 第五,有台灣媒體報導: 台灣地院主審葉案的法官
李英豪,是位嫉惡如仇、公正幹練的好法官。"
現在做、比等死沒做好! (我23年换7位經理)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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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5:27

爛媒體就是專長斷章取義混淆是非!!

重點是特偵組因為監聽柯建銘期間,發現有人用0972630235這電話與柯建銘連絡,問要怎麼匯款給柯的事,特偵組又不知道這是節費電話,當然要申請監聽這支0972630235電話,這是很正常的辦案偵查方式啊!!因為也沒有打去試,也不知道是節費電話,對於來電會轉接電子總機!!等到申請監聽核准後,才知道是立法院的電話!!

1.是因為特偵組當初提供錯誤資訊給法官,將立法院電話「0972630235」記載為柯建銘助理的手機門號。法官依法在24小時內准駁,所以法官才會裁准核准監聽!!

2.因為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僅列出「0938」監聽日期。導致特偵組只監聽立法院節費電話1個月,卻被媒體渲染成監聽4個月的誤會,賴劍毅表示,這是司法院電腦程式自動抓取的日期,對此會研議往後是否更細膩,把每一線電話被監聽的日期區間都一一列出。

監聽立院總機 特偵:僅1個月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2013/09/30 11:00:00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30日對外界質疑監聽立法院電話「0972630235」4個月一事表示,絕對沒有監聽4個月,而是1個月。
張進豐指出,這支電話監聽時間從5月16日起,經執行監聽後,因它是節費電話,完全沒有任何通話內容,所以從6月14日就沒有在監聽,時間僅1個月。
媒體報導,特偵組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涉司法關說案,遭監聽的電話「0972630235」是立法院總機。特偵組2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多次表示「絕對沒有監聽立法院總機」。

北院:特偵組提供錯誤監聽資訊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0日電)台北地院今天說,特偵組當初聲請監聽關說案,將立法院電話「0972630235」載為立委柯建銘助理的手機門號,提供錯誤資訊給法官。
特偵組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僅監聽「0972630235」1個月,並非監聽4個月;台北地院發給柯建銘的「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將監聽1個月的「0972630235」與監聽4個月的柯建銘「0938」手機並列才產生誤解,今天為此發函給台北地院。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受訪回應,特偵組當初提供錯誤資訊給法官,將立法院電話「0972630235」記載為柯建銘助理的手機門號。法官依法在24小時內准駁,實務上因為涉及偵查不公開、時間緊迫、為免打草驚蛇,法官僅依法定要件審查。
賴劍毅說,經過查證,特偵組確實只監聽「0972630235」1個月。至於特偵組指出該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僅列出「0938」監聽日期。賴劍毅表示,這是司法院電腦程式自動抓取的日期,對此會研議往後是否更細膩,把每一線電話被監聽的日期區間都一一列出。
至於外界質疑司法監聽浮濫,賴劍毅表示,根據統計,台北地院今年1月至今,核准監聽率約74%,低於全國平均值。
特偵組偵辦柯建銘涉及司法關說案,曾監聽立法院小總機電話「0972630235」。特偵組一度否認,檢察總長黃世銘出面解釋,聲稱誤把立法院的電話當成柯建銘助理的手機,監聽門號是節費電話,完全沒有通話內容。1020930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引發爭議。建置單位、執行監聽行動的調查局今(30)日坦言,他們也不知道這支號碼是國會總機,且調查局只負責錄音,未聽取裡頭的內容,也不清楚是否有錄到內容,但局長王福林坦言,確實有交一張光碟片給特偵組。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上午邀國安局長蔡得勝、調查局長王福林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原先王福林不願坦承監聽柯建銘是由調查局負責,但立委邱議瑩拿出監聽票,上頭直指受委託監聽單位是調查局,王福林才承認,調查局監聽柯建銘的時間為民國101年3月19日至102年5月14日,包括引發爭議的0972節費電話,也是由他們負責。
但王福林強調,「0972是受理監聽,不曉得是節費電話,監聽時間為一個月」,至於內容的部分,他強調調查局只負責錄音不清楚是否有內容,「我們有把光碟交給它(特偵組),內容我們就不清楚,我們也是看報才曉得」。


筱 蒨-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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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5:15

銀大哥,不好意思,我想先印布條,等確定日期就可以用上。在您的版面打一下廣告。

打算做布條上街去舉,預計20條,麻煩大家幫忙想口號,以「反關說」、「解散國會」、「反立委跟王金平」、「支持司法及馬總統」為主題,謝謝大家。願意認購布條製作費用的也請回應,每條價錢還不知道,所以先不收款。請到我的部落格文章下回應:http://blog.udn.com/ying6100/8746851

範例:

好可惜,當初以為不會再上街,把「別讓台灣成為罪惡之島」的仁義之獅主題布條都丟掉了,得重做一次。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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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4:53

correction 88f

所有---->很多

 


Crimson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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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4:52

筱 蒨,我當然知道判決是改不了的,但也給以後上訴法官一些壓力,別以爲只要屈從於那些人,想怎麽判就可以亂判不必負責。這到底是法治還是人治社會?

我看過美國法官都是拒絕干預政黨内部的。到這裡一切都反了(不比國外,單比台灣自己的判例都相反)。抗議也可以和平的,提前申請就是,這與無辜的警察有何關係?我們又不是要打警察。

這事情我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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