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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柯竊奪立院,就有光榮感?
2013/09/16 08:11:43瀏覽20712|回應281|推薦121

不要誤會,我無意批判唐湘龍,更不想針對他在政論節目上的一時「失言」而予以痛擊,儘管他聲稱現在支持馬英九,讓他不再像以前那樣有「光榮感」。

 

眾所周知,我一向拒看政論節目,無從得知唐湘龍在綠營《年代新聞臺》的具體發言內容。至於他要求馬英九辭去國民黨主席,那是個人言論自由,我一概無視。畢竟他固為名嘴,我只是無錢無勢的臭老頭,但我擁有比他更多的「言論自主權」和「言論自由權」,此即區別所在。

 

所以,問題很簡單,如果現支持馬總統,讓唐湘龍很沒「光榮感」,很丟臉,我們把話倒過來問,請聲稱自己是臺灣人,非常「愛臺灣」,不愛臺灣一日都活不下的那幫民眾,問問自己,讓「關說院長」王金平、「貪腐老賊」柯建銘持續橫行立院,玩法弄權以之裹脅藍綠立委,你們就有「光榮感」嗎,「光榮感」何在,莫非不覺可恥,有受辱之感?

 

唐湘龍日前失言,不重要。我們自己如何秉持良心,運用智慧以之判斷才更重要。

 

然則就全案發展經過,有件事情其實格外明顯,此即九月六日王柯關說醜聞爆發以來,舉凡電視傳媒和《自由、蘋果》紙媒批判的聲音,勉強只有百分之十的力道用在這兩個國賊身上,卻以百分之九十的火力集中砲轟馬總統和黃世銘檢察總長。這就是本土政媒一直強調的「比例原則」!

 

但觀諸所有「護王反馬」的理由,不外馬英九不通人情,不該在王某次女結婚時觸人楣頭,以之羞辱;馬英九心性殘忍,手段粗暴,非但不願「事緩則圜」,還對王金平「未審先判」;馬英九小題大作,以行政權冒犯立法權,形同毀憲,必須發動憲法法庭彈劾。

 

讓我告訴大家,所有這些來自綠營和連戰父子陣營的反撲,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現在,讓我們反問,如果馬英九在接獲黃世銘依據刑法第125條、第228條之規定,監聽於法有據,並依憲法第44條之規定,舉發王金平挾立法權,涉嫌為柯建銘關說,並且關說成功。倘馬總統不予處置,或者像他們勒逼的「要通人情,要事緩則圜」時,可想而知,在媒體保證會萬箭齊發的痛斥他軟弱無能,以蘇貞昌為首的民進黨,乃至連戰父子,都會在立法院聯手發動彈劾和罷免攻勢。意欲無的放矢興風作浪,那還不容易?

 

易言之,無論馬英九是否撤銷王金平的黨籍,在臺灣媒體和綠營的操弄下,結果都一樣──不做,或著拖著慢慢來,馬英九是軟骨頭;做了,雷厲風行快刀斬亂麻,馬英九是暴君。

 

請問,天下有這種毫不講理的事情,有這種「只看權傾朝野,不問是非價值」的刁民和蠻橫粗暴媒體?有的,臺灣就有,而且正是在你我面前展現。以此歪風遍行,你們覺得身為這樣的臺灣人,有光榮感嗎?

 

然則,從冤誣馬「不通人情」而言,我在以往幾天不嫌辭煩的已經為大家舉證,王金平在六日倉皇逃離臺灣,根本是在沒有把握會被逮捕與否的情況下,畏罪潛逃,並非他自圓其說,卻越扯越離譜的出國辦喜事。

 

既然二女兒斷無可能在今年九月八日結婚,何來連戰父子攻擊「馬總統不該這樣羞辱王金平」的「大明王朝」論,顯見「不通人情」云云都在強辭奪理。

 

以此反證馬總統七日下令,要求王某從速返國說明,正是依據憲法第44條規定,給他向國人解釋的機會,豈有如彼等所謂之「未審先判」?相形之下,為何大眾傳媒不追究、刻意遺忘王金平「抗命不回國交代」的責任?

 

至於有關手段粗暴之指控,我們倒要請教了,要如何才能做到讓臺灣政媒都可以滿意的「手段細膩」?

 

當知王、柯聯手所犯,在歐美先進國家謂之「妨害司法公正罪」。漫說國會議長,即便國家元首亦難逃其罪。不然,尼克森總統為什麼會落到身敗名裂的地步,只是下令銷毀水門案的不法竊聽錄音帶?非也,是他妨害全案正在進行的司法調查程序,危及司法公正。如果以臺灣這幫無恥之徒的標準,莫非全美民眾都很手段粗暴、殘暴不仁?

 

這是遠的,近則有駐阿富汗美軍統帥史坦利‧麥克里斯特20106月發言批評美國阿富汗政策,立刻遭到勒令免職的命運,非但共和黨不敢砲轟歐巴馬,美國也沒有哪家媒體,哪個大老敢以之抨擊歐巴馬手段粗暴,為什麼這樣小題大作,不肯事緩則圜,莫非麥克里斯特將軍不具個人言論自由?

 

足見連戰父子以及民進黨,不僅毫無這種普世共認的法治認知,反而挾民粹以操弄媒體,在臺灣吹起「王柯關說司法不要緊,馬英九懲辦就該殺」的邪惡風氣。有誰可以告訴我,這樣寡廉鮮恥的臺灣,下流低級的臺灣,你會有光榮感,深感與有榮焉?

 

至於蘇貞昌自說自話的「馬英九毀憲論」,何只用「荒謬」二字所可比擬;一者身為國民黨主席莫非不能處置事涉叛黨和觸犯黨紀的黨員王金平了?二者,馬英九可沒要求民進黨嚴懲罪惡更形千萬倍的柯建銘,是吧?

 

現在倒好,蘇貞昌得了便宜還賣乖,肯定覺得自己有權可以侮辱全中華民國人民的智慧了。

 

顯然蘇貞昌認定,哪怕手段再粗暴再下流再狠毒,只要讓臺灣社會大亂,他就有光榮感。而連戰父子也絕對心有戚戚焉,不幫王金平出口惡氣,不拿綠營砲製的「羞辱論」當武器〈到底是誰在利用誰?〉用之攻擊馬總統,簡直談不上「光榮感」。

 

準此,請問還有誰要這種讓王柯橫行立院的「光榮感」的?埃及、敘利亞的難民正在沿街叫賣,一分錢臺幣可以買上一萬斤,趕快出國去搶購吧。只是千萬拜託,不要再用「嫁女兒」當藉口了。

 

    註:本文拋棄著作權,煩請一傳十十傳百千萬,並轉貼至馬總統臉書和總統府官網,謝謝大家。

 

 

     

    延伸閱讀:〈王欺民,連害馬,人在做天在看〉

http://classic-blog.udn.com/ganghu999/8507315?pno=0

     

    敬告網友:我們決定在筱篟網友發起下,九月十七日展開抗議行動,歡迎諸位先進和所有好朋友一起到立法院推動「人民在怒吼, 王金平是國賊」抗議行動。欲參加者請在底下回應或至發起人筱篟網友訪客簿用悄悄話留言,無須繳費、謝絕捐款,記得自備飲用水、雨衣、坐墊。

 

建請精神支持,行動加盟,把聲音傳出去。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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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853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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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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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政黨對黨員處分屬於政黨內部自治事項,普通法院並無審判權。
2013/09/16 22:28

簡單的說,就是「司法不能介入政治」。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tomyoho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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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2:27

http://mymedia.yam.com/m/3541625

接連幾天聽董智森的廣播,說出了我們的心聲,與各位分享

 


usdnzd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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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活动
2013/09/16 22:22
身在Georgia,但是一直在关注银老的空间,自你在这udn开博开始就在关注。看着这个小天地成长,逐渐扩大了在台湾的影响力。那么银老的印象力,或者台湾正义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呢???明天你们的行动,就能让我们这些身在海外的看到你们的力量了。马英九总统的民调不可信,这个毫无疑问,不然按照民调现在当总统的就是蔡英文了。但是正义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请你们发出你们的怒吼!如果明天你们的声音很微弱,那对不起,台湾就要沉沦!大厦将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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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3200
2013/09/16 22:22

如果邱毅自己打臉,只有一種可能,被關說了,被王關說的還是被連關說的就不得而知了,

因為9月9號他還義正嚴詞的説,王會做出有智慧的選擇,自己請辭。 結果幾天就被關說了,又成功了


Skywalker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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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2:21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167370.shtml 

這次是國民黨律師團針對抗告理由第一條:「民事法庭不能處理政黨黨內事務」的理由。

「根據高院95年度抗字第1701號裁定及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指出政黨對黨員處分屬於政黨內部自治事項,普通法院並無審判權。

陳明並指出,王金平的立委資格,最遲在中選會將註銷黨籍公文送到立法院時,當下就已經消滅喪失,既然如此,就來不及用假處分來定暫時狀態的必要。

根據這份裁定,一名方姓男子曾是中國國民黨黨員,但國民黨所屬台北市委員會認定他違紀參選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而在民國64年間開除黨籍。方男在民國95年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他當初並無違紀參選,要求確認國民黨開除黨籍的處分無效。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性質屬於政治團體內部事項,並不適於為民事訴訟的標的,不屬於普通法院的權限,裁定駁回。方男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參酌國民黨黨章規定,認定國民黨處理黨員違紀案,有相關申復程序足以救濟,方男應循此途徑救濟;他的訴求性質屬於政治團體內部事項,並不適於為民事訴訟的標的,不屬普通法院的權限,因此裁定駁回抗告。 」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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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邱彰因拒絕民進黨違法亮票的要求,遭開除黨籍喪失立委資格
2013/09/16 22:15

http://www.nownews.com/2002/04/01/703-1284061.htm


東方白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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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一下
2013/09/16 22:14

蔻蔻早餐0916 專訪楊泰順 (可以正常收聽,只有一張照片,但聲音訪問內容進行28:2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jHGqEtIo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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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老的文
2013/09/16 22:14

在最多推薦最多瀏覽最多回應中都是最前面的幾名,銀老可以在頭像上做下廣告。

比如:拒絕關說“院長”     這樣。可以又更好的效果。也代表你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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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表現不錯哦-
2013/09/16 22:00

從社論文章的氛圍上,「自由」與「蘋果」偏向批馬挺王,「中時」與「聯合」則偏向挺馬批王;不過,自由社論是全篇都抨擊馬,蘋果和聯合的論點涵蓋政爭內鬥、程序正義、關鍵人物以及政黨反省能力,比較周延。

http://blog.udn.com/bbnews2011/8500276

最突出的是中時社論,接連四天的社論從馬總統及國民黨主席的道德高度、民主法制以及施政困境的不同角度分析這起事件,在眾多重複的政爭報導中,展現了差異化的特色,也抓住了事件的核心價值。


漂流人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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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1:59

向總統建言 陳超明:不懂眉角 不能當總統

http://tw.news.yahoo.com/%E5%90%91%E7%B8%BD%E7%B5%B1%E5%BB%BA%E8%A8%80-%E9%99%B3%E8%B6%85%E6%98%8E-%E4%B8%8D%E6%87%82%E7%9C%89%E8%A7%92-%E4%B8%8D%E8%83%BD%E7%95%B6%E7%B8%BD%E7%B5%B1-034817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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