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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1985聯盟是恐怖團體
2013/08/06 09:52:49瀏覽31196|回應134|推薦125

首先,我要向昨晚九點以後來我部落格,但來不及留言的好朋友致歉,因為晚上通常是我留給家人一起休閒的時間。同時,我也要向所有昨天點閱拙文、超過十七萬人的各方賢達先進致謝,特別在我部落格按「讚」的一萬五千多位朋友,謝謝你們的仗義聲援,謝謝大家。

 

現在,讓我們回到本題。如果說,八月三日這一天,在凱道聚集的群眾真的達到20萬個白衫軍,可誰都知道那是媒體加工刻意誇大的數目。但昨天來我這邊的,可是實打實的十七萬人,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大家都知道,我一向拒絕使用臉書,請不妨想想,如果我用臉書發表,點閱和按讚的人數會不會破表?

 

另外一個比方,眾所周知《聯合報》銷售數字老早跌破十萬份,可區區一篇小文就高達十七萬了。

 

請注意,我不是在丑表功,因為這沒什麼好得意和驕傲的。我只是在向大家說明,正是在昨天,我用一篇文章和個人慘遭「1985聯盟」以及ptt網路暴民「圍毆」的經歷,向閱聽大眾證實了,臺灣媒體所歌頌的這票年輕世代根本不是什麼「公民社會」,他們在這座島嶼所營造的,毋寧是紮紮實實的「恐怖社會」。

 

是的,這群不敢以真面目見人,不敢坦蕩蕩面對所有臺灣公民檢驗其言行的「1985聯盟」,恕我不客氣的說,他們是臺灣的神學士,臺灣的塔利班,他們是一群在網路上不斷霸凌老弱婦孺的恐怖分子。

 

同樣,昨天的《聯合報》也登了《1985聯盟》的一則宣示。在這篇新聞中,這個聯盟的成員昭告所有讀者,他們將用「公民之眼」盯著政府看。你們知道嗎,我看得可是倒抽一口冷氣,這哪裡是「公民之眼」,這是史達林的紅色恐怖之眼啊,這是18世紀末法國恐怖時代的暴民血腥之眼!

 

請問,你我有授權給這個非法團體監視〈不是監督〉中華民國政府的權力嗎?再說了,我在昨天已向大家證實了,「1985聯盟」是個不折不扣的非法團體,完全不把中華民國的憲法和法律放在眼中。

 

一群沒有法治觀念的網路暴民,憑什麼擁有他們宣稱的「公民之眼」?可更嚴重的問題在於,大家都看到了,這個邪惡無比的組織是不容許別人質疑的,拿我個人來講吧,不過問了幾個屬於常識的問題,他們就急得群起殺了過來,簡直恨不得寢我之皮食我之肉。請問,這是「公民之眼」,還是「恐怖獠牙」?

 

然則他們搞錯了重點,不管他們如何對我百般羞辱,問題從來不在我個人身上,而是我質疑的──「1985聯盟」是否合法。可他們卻認為,只要痛罵我,侮辱我,對我大搞可笑的人肉搜索行動,我就會害怕會退卻。諸位不妨想想,這代表著什麼含意?

 

讓我告訴大家,這代表著「1985聯盟」和ptt的網路暴民對我營造恐怖氛圍,要讓我心生恐懼,向他們跪拜臣服。

 

但如同我講的,這一套對許多朋友和我個人而言是不管用的,畢竟問題並未因此消失──就算他們把我打趴在地上,「1985聯盟」依然是非法組織,他們表現給大家看的,仍然是恐怖分子威脅地方百姓的惡毒行為。

 

這一點,不會改變,也絕不可能改變。

 

然則,從昨天回應將近四百則的言論內容來看,我數了一下,對我進行挑釁和百般羞辱,實際不到五十個人,其中有的還很得意自承擁有很多帳號。這就意味著在十七萬的點閱人數中,ptt的鄉民來我這邊大鬧和看好戲的,我們不妨乘上20倍吧,請問能有一千個人嗎?

 

從這件事可以反映出,臺灣媒體是很弱智很腦殘的,居然連最簡單的算術能力都告崩潰,居然傻到去捧一個只敢在網路上,利用虛擬帳號為非作歹的惡棍團體,還將之捧為「公民社會的力量」,幫著他們宣傳「殘暴公民之眼」的正當性。

 

這就是我在前陣子的一篇文章提醒諸位的,當臺灣媒體在新聞報導和評論中,罔顧客觀事實,一味嗜鹹重辣,久之必然讓自己的感官麻木,心靈徹底麻庳。而這就像狂犬病,是會一傳十十傳百的,更何況還有綠營的政客、律師、醫生,以及「1985聯盟」在其中操弄不知情的社會大眾。

 

以是即便洪案的發生,都可以證明這種可悲到極點的現象──要求公義真相,只是渴望趁機把馬政府打砸打爛的藉口。因此所有的專業能力都可以漠視,都可以踩到腳底下,凡軍檢、桃檢所給的調查事實,洪家都不接受。怎麼可能呢?因為洪慈庸和站在她身後的邪惡團體要的是馬英九下台,馬政府解體,臺灣自此徹底崩解,好讓臺獨勢力捲土重來。

 

如果你看過昨天「1985聯盟」給我的種種激烈回應,你一定會發現他們始終執著於經費來源的正當性和適當性,獨獨對我提問蘇貞昌和他們的密切關係,卻是一概避而不提。為什麼?

 

請冷靜試想,這不正是他們聲東擊西的罩門所在嗎?

 

好吧,即便他們聲稱自己的進出帳目都有公開在網站上,但問題是不值一駁的。道理很簡單,如果這39名成員都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其所建構的「1985聯盟」又未向內政部登記成為合法團體,請問區區網路上的帳目有何公信力可言?你能知道製作會計帳者是哪個阿貓阿狗,有會計師認證嗎?再說了,以一個團體而進行「正義貼紙」交易行為,也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哪怕是一元也要開發票。「1985聯盟」有嗎?

 

其次,從所謂「20萬件白衣」的爭議來看,請注意,我是著墨在經費支出的概算,並非意指真的有20萬人穿20萬件白衣。更何況聯合報「公民之眼」的報導也說了,「全臺逾十萬名」群眾都穿上白衣,如果你看過當天的電視畫面,白色是一致的,連衣服上的字體都一模一樣。然則,我在問的正是這筆龐大的金額是怎麼來的,但這幫人用行動恐嚇我,要讓我連問都不能問,不准問。

 

但請讓我再強調一次,如果1985聯盟是非法組織,他們就不能進行交易,不能出面募款,更不可接受捐贈。請問,我能不能提出質疑?

 

可笑的是,他們非但不檢討自己的種種荒謬之處,還跑到這邊來對我大加辱罵和恐嚇。他們顯然以為我會因此退卻,可以發生寒蟬效應,只是如此種種醜行和惡行,恰恰在告訴臺灣社會大眾──

 

1985聯盟」是一個道道地地,由一群反社會的邊緣游離分子所集合而成的邪惡組織,民進黨鬼影幢幢脫不了干係,我們有權質疑、批判和鄙視這群人的存在。他們不是臺灣公民社會,他們是網路恐怖分子。

 

 

●註:《聯合報》公民之眼報導,詳見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074219.shtml

 

●●附記:董念台今提告1985聯盟和洪慈庸觸犯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新聞詳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077773.shtml?ch=rss_latest

 

●敬告網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以及ptt鄉民的騷擾,今日很抱歉,依然只限好友回應,如果您是udn會員,希望加入為好友的,煩請告知。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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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8092613
 引用者清單(2)  
2013/08/07 05:43 【???? ????】 1985?????? ???????
2013/08/06 11:44 【mmok1103????】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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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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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08:44

卡爾斯:
歐美真的有請外籍僱傭兵的.前提是你要肯給高薪.大概一個小伍長一個月就要3000美金(折合台幣90000元以上).以台灣現在國防預算怎麼出的起?


就算請得起,很抱歉耶,外籍傭兵可不負責救災。

與其花大錢請外籍傭兵,還不如乾脆請解放軍駐防保護台灣。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卡爾斯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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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叫外籍傭兵啦
2013/08/07 08:34

有請外勞來護台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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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真的有請外籍僱傭兵的.前提是你要肯給高薪.大概一個小伍長一個月就要3000美金(折合台幣90000元以上).以台灣現在國防預算怎麼出的起?


Skywalker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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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06:15

筱 蒨-Lucifer ……我看那明細表,連個『35元都能拆成2筆在匯,還不是只有一個人,而且不是分不同天匯款喔,同一天在匯款的』,加總也不是多大錢,【可是卻一群人都要「特意」去拆成好幾筆匯款,光看一個帳號3000元,同一天分六筆用「卡機轉帳」,寧可讓銀行賺手續費,也要把金額變成「小額捐贈」,那還是總額較大的,一堆總額才100元也要拆開匯款,多花手續費。這樣的情況一再出現】,不知道那些「善心捐款」人每個人都有虐待狂?還是這個組織有被虐狂,要求捐款者要拆成小額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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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倩姐與各位大家早:

這種不合常情的事,不能怪他們啦,綠營的人「連做假都不注意細節」,所以常被有心人抓好玩的。當年,扁的國務基要費假發票案,卓榮泰拿「二連單發票」開記者會忽悠大眾,都被懂政府財務上報規定的人識破,最後一發不可收拾,更遑論這種事??大笑 只是覺得現在的他們更不可思議,竟然能『特異』到連35圓都要分兩筆匯。就算銀行匯款給你優惠手續費好了,怎麼做都是不划算,他們竟還能做?! 詫異


RV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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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2013/08/07 05:08

其實, 在公司我們也有進行內部調查 此案看法很兩極剛好就是主管跟員工的差距!

除了女生沒在軍中服役過都不發表意見外, 主管一致認定本來是頂多管教不當要不就是惡整

員工就是很多認為蓄意謀殺.

其實真相就在新聞內, 彭華幹都承認洪案大部分的內容是生出來的不少名嘴私底下也認為該適可而止. 尤其那個張友樺, 沒看到他在龍捲風質疑以前都要求人家必須打上問號以規避法律責任? 很多人都是看了標題就下定論卻沒發現點進來看跟內容差很大! 但是我們能怪記者嘛? 現在根本搞語言恐怖! 所以記者也只能下讓觀眾喜歡的標題, 內容是否屬實早在文章敘述就一目了然!

更何況現在洪仲丘涉及串改成績, 莫名增胖98公斤, 可見在軍中並沒有什麼刁難甚至在操課影帶都可看出端倪, 洪在出事一小時之前還可以自由出去飲水可見之前什麼毒打說, 灌水說都不是這麼回事. 為什麼陳與李的律師老神在在希望改民間法庭審判? 那就是知道真金不怕火煉! 那些禁閉生可是洪家在軍檢問話時候都有全程參與. 不是爆料者XX先生. 都那些立委找來的難道不知道立委有言論免責權嗎?

所以1985的朋友們, 你們沒出過社會很多事情不是你們想的如此! 范佐憲如果有涉貪那不是一個義務役的下士可以挖掘到的真相!  軍中有連坐制度, 早期是有息事寧人的可能性但是只要軍中死一人不管自殺死還他殺從營長甚至到旅長以下的志願役前途就要完蛋了. 不會有人要故意謀殺來壞自己的前途. 為什麼我們能當主管, 你們就是員工? 因為你們只從一面去看待事情 ,當然以後你們在軍中犯了錯就是軍法處置, 體罰? 要是弄死你了還要吃官司哩!

光操課影帶那個墊子做仰臥起坐, 我華僑身分在台灣當了半年兵也沒有過墊子來做仰臥! 用腳踩是讓你省力做仰臥! 這是哪門子處罰?

 


齋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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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00:16

幫8樓 Das Reich 找到的兩份《邪教檢查表》,由李怡志先生整理:

德國薩克森邦政府文化廳版(附漫畫插圖)

德國巴伐利亞政府青少年局版

不過同時也看到李先生因洪案而寫的《台灣應該要有獨立於軍隊之外的國防監察官》,文末有言:

「靠軍隊的內部管理、監督看起來不可能有用,假如立法委員與民意能夠催生一個部隊外的監督機構,未來這種非人道、作假的軍隊風氣才有可能被改變,國家才有真正有效的武裝力量可以保衛我們這塊土地。」

啊問題是台灣的立法委員與民意根本就是非人道、作假成習慣了,軍中既是社會縮影,又能有什麼不同?德國除了守法與嚴謹早為世界所稱許,二戰期間除了那些納粹黨直屬部隊,舊貴族出身的容克軍官(當然與希特勒相看兩討厭)連打起仗來都非常彬彬有禮,擊沉了英聯邦的軍民兩用運輸艦還會搭救平民哩。華人社會要做到這種程度,非一兩百年可達成。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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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23:44
1985繼續鬥臭自己 等待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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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23:42

丹書鐵券大哥,江國慶案是在李登輝執政時發生的。當時陳水扁當台北市長,發生在台北市,扁大怒要求限期破案,社會也民粹大罵,結果國軍嚇到抓江國慶來墊背。

現在國軍又被民粹惡搞到送旌忠狀,還重重起訴18名官兵,快速通過軍審法,只能嘆,千夫所指、無疾而終。以後國家由白T去罵敵人就會嚇死人啦。

愈來愈看不起那些無恥的立委,媚俗討好民粹,為了選票連人格跟尊重自己工作都不要了,這樣隨便就能三讀,再選這些貪婪瀆職的立委,台灣真的一好加三好。早死早好。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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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念台告1985 網友狂噓[AD]
2013/08/06 23:24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079165.shtml

另一位網友質疑,「董念台這樣的發言算不算構成毀謗了?洪慈庸及1985聯盟成員可以告他嗎?25萬人的白衫軍應該也可以告他毀謗了,真想看董念台被25萬人圍勦的樣子,他有辦公室或住家電話嗎?」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書鐵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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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22:45
江國慶寃死案,民進黨可有人辭職...

丹書鐵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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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22:44
[談國人自殺罪衍...]

呈水扁當政,國民怎麼爭相不用刀子自尋死路?
是扁時依台灣人口自殺比例與較大陸人口,其自殺率換算
人數大於一個南京大屠殺的卅拾萬人口...
那時台灣許多人不敢走騎樓外,因為發生跳樓自殺案太多起
自接壓死走在騎樓外的路人 ,後來更是個人或全家燒炭時常見報
而呈水便造成全國性的困頓 及兩極化社會被大研一認定台灣進入
M型兩極化社會,20K的待遇就那時已然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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