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1/30 10:11:34瀏覽8459|回應73|推薦63 | |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又發飆了,這是數日來的第二次,可都是在借題發揮;一次把吳敦義的行將微調內閣,罵成是「無感改組」,最起碼也該把國防部長和內政、財政部長也換掉。 這一次,又藉著江國慶的悲劇,再度把矛頭對準國防部,厲聲要求嚴懲陳肇敏。 說實在的,咱們這位丁委員委實很可憐,因為從媒體報導後的反應來看,並未獲得他所需要的回響,沒有哪個民眾對他加以聲援。這顯示現在的選民比以前進步了,也聰明到知道丁守中的這兩次砲打吳內閣,都是為自己的黨內立委提名作秀,給自己的選情增溫。 即以江國慶事件為例吧,這樁發生在江家的悲劇,發生在 15 年前的 1996 年,丁守中時任第三屆立委,他當時怎麼就不出面為江國慶大聲喊冤呢? 很簡單的道理,以當時的社會氛圍,丁守中容或吃了豹子膽,也決計不會幹這種跟自己政治前途過不去的傻事。民進黨的立委也一樣,臉上長滿痘子的,不要笑麻子臉。 事實是去年往生的江國慶之父,年年都在替不幸被槍決的兒子喊冤,不但李登輝主政的年代沒人理會,就連陳水扁當總統的八年期間,也冷眼以對的置之不理。 還有呢,陳水扁索性到第二任期更把監察院給停擺了,葬送了江國慶父親的最後一線陳情機會。 要不是馬英九得以在 2008 年執政,若不是馬總統的堅持守護憲法,讓監察院的機制得以「敗部復活」,江國慶的槍決蒙冤,只怕永遠要石沉大海。 現在幫江家,為江國慶平反的馬政府,竟然還有人要求馬總統為這樁發生在 15 年前的冤錯假案,出面道歉,天下寧有是理?果然這種荒謬的論據得以成立,那以後還有誰要救人,誰敢多管閒事? 這就難怪以前的陳水扁,除非自己可在政治上因此牟利,否則就算打死也不肯幹這種幫人平反,既吃力又要背黑鍋的蠢事。 現在讓我們把時光調回 15 年前,所發生的這樁駭人聽聞的姦殺女童命案,大家不妨調閱當年的媒體報導,自會發現不管是平面報紙或電視新聞,無不緊迫盯人的要求軍方盡速破案,抓到兇手。 這就是當年「限期逮到真兇」的社會氛圍。 結果不到幾天工夫,「兇手」真的抓到了,正是時在空軍服兵役的江國慶,軍方辦案人員在廁所內翻出來的一團殘存他精液的衛生紙‧同樣也染有遇害女童的血跡,再加上江國慶被捕後的自白,自此「罪證確鑿」。 「江國慶,該死!」 這時,我們的傳媒紛紛厲聲要求國防部「速審速結」,而當年誰都知道軍人強姦殺人是罪無可赦的唯一死刑罪,更何況死者是一位天真爛漫的女童。 從限期破案到速審速結,就是當年輿論的要求,是媒體的共同呼籲,亦可說,是當年台灣民眾的共同心聲。信不信,當年很多人就喊過上引的那句話! 想想看,當年的國防部要承受多大的壓力,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能不被長官逼得走投無路,能不急於結案,要求軍法官趕快速審速判? 事實上,從後來的事態發展來看,國防部在覆審還退回軍方一審的死刑宣判,理由是被告江國慶的自白書顯係出於刑求,犯罪證據也明顯不足。 但江國慶終究還是被槍斃了,知道當時的媒體是如何報導的嗎?──人人稱快! 現在讓我們問問,是誰給陳肇敏的壓力?是國防部?那麼,又是誰能給部長下達儘速審理此案的命令?不消說,當然是時任總統的李登輝。 可這位被媒體當時譽之為「繼蔣經國之後的政治強人」,之所以做此要求,實在也是為了回應媒體炮製出來的「民意」所需,要不然怎稱得上「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可很吊詭,也很諷刺的是,當年出於還被害人家庭公道的這種社會正義, 15 年後竟變成是彼時理盲濫情的一場最不公平的呼聲,害得江國慶冤死槍下,還讓真正的兇嫌許榮洲得以逃脫法網,繼續犯下性侵害女性的罪行。 所以,誰該負起這樁冤殺江國慶的責任呢? 是陳肇敏?抑或是李登輝? 告訴大家,他們都是代罪羔羊,真正的兇手是媒體,是他們誤導民眾,營造社會要求速審速結的氛圍,讓真正的民意屈服於理盲濫情之下。 江國慶是死在輿論殺人的槍口之下的。 可同樣的,時隔 15 年左右,台灣又發生連勝文槍擊命案,媒體配合民進黨,還是一度要求板橋檢方「限期破案」,乃至檢察官稟持「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辦案原則,都已對兇嫌馬面提起公訴了,他們還是在嘲笑司法。── 「如果馬面不承認有政治動機,背後有主犯或共犯,司法就是無能!」 這就是台灣一直在出現的「事後諸葛亮」,總是在找代罪羔羊,總是在為台灣製造政治和司法的惡業。 媒體,有罪!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