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海霸王謠言,該抓蔡英文
2015/06/16 09:13:51瀏覽15846|回應72|推薦78

海霸王到大陸投資,深耕發展,這沒什麼。兩岸通商多年,只要想經商,誰都可去。問題在一向綠旗鮮明,喜歡給人扣紅帽的蔡英文,這回卻是果報自召,不但否認自己講過「海霸王是我們家的產業」這句話,還在昨天委託律師黃帝穎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追查「海霸王影帶」的散播者,依法究辦。

蔡英文是這麼說的:「這是選舉抹黑,不實謠言對民主選舉傷害很大,2012年已發生一次,不希望同樣事情再發生,希望散播不實謠言的人適可而止。」

首先,我遍查當年新聞,真不知道2012年誰對蔡英文造過謠。但這段話的用意很明顯,蔡英文把自己刻意打扮成「受害者」,訴求悲情主義。

除此,我還知道蔡英文在該年大選期間,特別喜歡告人,例如在宇昌案中告發吳敦義、劉憶如,但也非關造謠,最終無罪簽結,更查不到有哪個「造謠者」因此被法院判過刑。

由此可知,蔡英文講話不但模糊、空心,經常閃爍其詞。更令人不齒的是,她對自己講過的話,哪怕搬磚頭砸自己的腳,也不許旁人批評一句,否則她就揚言要告人。蔡英文似乎不知「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話,即便知道她也不在乎,因為在她心中,是非黑白標準都是她說了算。

現在讓我們還原這段海霸王影帶的來龍去脈,問題只有一個,蔡英文到底有沒講過「海霸王是我家產業」這句話?

有的,在20101019TVBS新聞台製作的「選將人生」中,蔡英文的確如此宣稱過。

只不過關鍵出在她還有下文,在那場餐會中,蔡英文小氣到不肯給賓客的消費打折,因此說道:「不過我們只是房東,餐廳的股份不在我們的範圍之內,所以沒辦法給各位打折。」

眾所周知,蔡英文在倫敦政經學院副主修國際貿易,儘管我們永遠查不到她的博士論文寫的是什麼鬼,但她應該多少知道,收房租歸收房租,海霸王歸海霸王,豈能信口開河,得意洋洋的向大家宣稱「海霸王是我家產業」?

令人想不透的是,明明不是妳家的東西,為何要先強調是屬於自家的,再畫蛇添足的否定自己?原因只有一個,蔡英文既愛炫富,又很小氣,小氣到不肯花錢請賓客吃飯,連打點折扣都捨不得。

但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如果蔡英文自認這段話不實在,是假的,何以在20101019TVBS台播出後,隔天立刻被民進黨放在官網臉書上大肆宣傳「小英的故事」,要求民眾:

「昨天沒看到的朋友別錯過喔!」

請問,這一年民進黨的黨主席是誰?沒錯,就是她,蔡英文。

易言之,倘若「海霸王是我家產業」這段話純屬謠言,那也是蔡英文自己製造的。至於謠言散播者,無論如何也輪不到據實報導的TVBS新聞台,而是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

所以,黃帝穎律師在向警方報案後說的話,就格外精采了。

「他將相關證據提供給警方,希望查出幕後黑手,若用黑函散播不實謠言,會傷害民主。」

實在講,在現行刑法中沒有「傷害民主」這一條罪名,然則講出這段話和大量散播這段影片的幕後黑手,只有蔡英文這個人。

警方要抓,也只能抓她。

然則身為法學博士的蔡英文,焉能不知警方在查案上根本毫無法源可據?所以如此者,蔡英文只在向選民訴求悲情,得到選舉利益。 

這就是蔡英文的人品,炫富、吝嗇、窮到只剩下選舉。

註:蔡英文報案新聞,詳見

http://udn.com/news/story/7741/995968

20101020民進黨官網臉書,詳見

https://www.facebook.com/dpptw/posts/111755202220765?hc_location=ufi

本文拋棄著作權,歡迎上傳臉書。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24534755
 引用者清單(1)  
2015/06/16 09:27 【mmok1103的部落格】 海霸王謠言,該抓蔡英文

 回應文章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民進黨自己也都認為空心蔡家族是海霸王的大股東
2015/06/16 09:40

民進黨部尾牙!蘇加碼 蔡家餐廳加菜(2014-01-16)

民進黨部尾牙,主席蘇貞昌和員工打成一片,還現場加碼抽獎獎金,尾牙吃的菜也不錯,餐廳還加碼送果汁喝到飽,菜餚加量不加價,怎麼這麼大方,其實民進黨部尾牙選的餐廳,大股東剛好是前主席蔡英文家族事業,不少人竊竊私語,不知道前老闆會不會來,最後蔡英文沒有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5-06-16 09:44 回覆:
蘇貞昌真夠倒楣的,攤上蔡英文這麼個禍害。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銀老:所以,黃帝穎律師在向警方報案後說的話,就格外精采了。
2015/06/16 09:36

民進黨那個烏龍律師黃帝穎告的竟然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散布謠言 」、「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

請問黃帝穎律師,空心蔡已正式登記成為合格的總統參選人了嗎?選戰已正式開始起跑了嗎?

既然沒有,那算什麼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散布謠言 」、「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

好笑

被抹黑投資海霸王 蔡委律師報案

黃帝穎說,在網路上發黑函造謠,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散布謠言 」、「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他表示,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蔡英文不願告網友,所以由他來報案告發。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5-06-16 09:38 回覆:
那是沒理由中找理由,不然無法報案。
頁/共 8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