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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8.24.97年度第2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場寫真
2008/08/24 15:04:48瀏覽1923|回應23|推薦2

民國97年的6月1日

在國防部〈起造人〉的召集之下

召開了正式的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並經由投票選出了這屆的管委會成員

而且由於上次的區權會在討論住戶規約的時候

因為離席的人數過多

使得住戶規約無法繼續討論並依法表決通過

管委會為了依法定要件報縣政府核備

來取得合法身份

所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於8/24日再召開區權會

就同一議題再行討論

到會的居民相當的踴躍

有些居民熱心的將社區的問題製作大字報提供管委會及全體居民做參考

主席檯

發言檯

統計表版

參與的社區居民

各棟居民的報到處

會場還搭製的遮陽處

主席報告

議事組發言討論住戶規約的修正條文

再經由居民的同意與否

不過

這次因為規約經過社區幾位有法律知識的專業人員精心的研究討論之後

才擬定出來的

當然是以全體居民的利益考量

所以

這次就很順利的全議題都通過了

有些住戶也熱情的上台發言

民代陶金苗小姐

縣議員耿雄山先生

都熱心的參與

主委還利用這個機會向全體居民當面感謝

感謝兩位為我們社區爭取的社區休閒椅

這次的議會也有對保全是否續約的問題

向全區的住戶做完整的投票調查

這次出席的人數在居民熱情的出席參與之下

已達到合法的出席人數,且人數在持續增加中

這次要是〝住戶規約〞順利的完成

我們〝勵志新城甲區管委會〞將是一個合法的單位了

這次會議中全體居民也絕大多數的票

通過了〝預繳管理費〞的優惠方案

預繳半年得優惠450元

預繳一年得優惠1000元

對於管理費的問題

因為本社區還是一個剛起步的團體

很多事情得待一段日子之後才能正式上軌道

對於很多居民質疑管理收費太高事宜

想必日後管委會一定會做一個雙方都有利的收費標準

敬請各位居民靜心的期待吧

至少

這個方案通過後

已經代表著日後管理費的收費一定有一個合理的空間的

保全續約的投票正在計算中

結果出爐了

滿意人數:176

不滿意人數:366

廢票:2

主席公開宣布投票結果

 

會議中於圓滿的結束了

居民任務達成紛紛的離開會場

環視全台灣眷村改建國宅

巾幗認為

就屬岡山勵志新城甲區是一個居住環境最優

每次走在社區中的庭院時

心中都充滿了感動與感恩

整個社區看起來是那麼的和諧與美麗

居住在這裡的居民都該努力的愛護、維護我們的家園

永遠充滿了美觀、安和、舒適

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吧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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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
一個隨便已受不了.
2008/08/26 00:49

一個隨便已受不了.拜託不要講法了,實在是台灣被這些玩法的人玩完了.’傷心難過’不是有提到.

     第7次委員會中已經決定投票方式

    因為國防部全權委託社區主委代行職權

  為了避免爭議所以任何表決以社區出席人數過半為準

且住戶投出的票難道還不足以代表住戶的心聲嗎,您若真是為社區好,就應該分的出.我是一個住戶,我就覺得聯總的體制有問題,所以 jawis324 看您的學識豊富,但是為何會不了解.聯總若是看到這份調查,應該汗顏,力求改善.而不是強行切入,那我們社區的住戶又算是什麼.就是因為前面幾屆的様版,所以這屆才需要更努力,也請您能多給主委,各棟委更多的鼓勵,貢獻您的所長,而不是要造成浪費更多的成本,我想這也不是您所樂見的.

  

jawis324
依法行事不叫做玩法
2008/08/25 23:13

管理費預繳優惠方式明明就是訂在規約修正條文第十條中

所以這次計算出席人數仍符合延續上次會議未通過之同一議題討論

OK!我承認你說的是正確的

那麼保全續約呢

過半數了嗎

366票不滿意不同意續約

366/739=49.526%

主事者認為通過了嗎

管委會以這個決議與保全公司談判時

不會被保全公司認為別有目的嗎

法律基礎要站穩

依法行事不叫做玩法

不同意見也不叫做扯後腿

我不是任何人的馬前卒

現在也不是文革時代

網路發表也不是貼大字報

當初只有一家保全公司報價時

你們有出來支持主委嗎

當初主委被叫到旁邊談事情時

你們有出來支持主委嗎

現在覺得保全不好要換掉時

叫做收爛攤子

前人努力辛苦就一筆抹煞


父母住在勵志新城的人
團結就是力量
2008/08/25 22:43

團結就是力量,住戶們要捍衛自己的家園,好的生活品質才是我們所要的。


局外人
要惜福喔
2008/08/25 22:41

你們的真好 , 能有這麼好的居住環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不要爭吵要好好的惜福喔


傷心難過
莫挑撥分化
2008/08/25 19:36

管理費預繳優惠方式明明就是訂在規約修正條文第十條中

所以這次計算出席人數仍符合延續上次會議未通過之同一議題討論

這屆管委會在李將軍願意出來收爛攤子並建立制度下

我們個人因為還在上班無法盡力

已經汗顏了

真搞不懂為什麼還有一些人在那裡扯後腿

難道社區進步不好嗎

還張貼大字報說管委會不積極報備縣府取回公共基金

J大兄有那麼豐富的知識為何不提早告訴管委會或你的棟委呢

請不要放馬後炮確實為了我們社區加油吧

那些每次帶一批黑衣人的人

你要我們都瞎了眼看不到嗎

你有這個程度何苦做那些人的馬前卒呢

那些不找工作的人想的是什麼

都住在岡山老眷村的人打聽一下風評就知道了


傷心難過
阻擾甲區前進的力量
2008/08/25 19:13

除了有前任管委會替聯總護航的一些委員外

還有替聯總護航的一些外圍打手

這個保全公司在我們社區擔任保全期間

社區被偷走消防噴水頭、機車,腳踏車,避雷針地線等事件層出不窮

據我們棟委說在第7次委員會中已經決定投票方式

因為國防部全權委託社區主委代行職權

為了避免爭議所以任何表決以社區出席人數過半為準

這個社區懂一些法律知識的人要有士大夫精神

莫向前總統一樣最後玩法自焚

雖然我沒有站出來拉票選棟委

但朋友鄰居間談論時

我們很氣憤那些把我們當做呆子的可惡傢伙

被老伯伯打得好

連老伯伯都不糊塗你們以為我們會糊塗嗎


jawis324
規約另有規定
2008/08/25 18:51

除非規約另有規定

出席人數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最低門檻


jawis324
保全續約與否在本此會議中的結論呢
2008/08/25 18:46

保全續約與否在本此會議中的結論呢

以不滿意票366票而言它只表達了不滿意而已

就算以本次會議不檢討出席人數是否達3/4

       (1343x3/4=1007.25 取整數1008)

將不滿意票366票視為不續約

也僅有49.53%(366/739=49.53)未過出席人數之半

管委會搞這事搞成一個半吊子

自曝其短

給保全公司笑死

照樣執行業務

每月照樣請款

徒留管委會刁難保全公司之意

為何國防部票不叫他投出來

至少達到3/4


jawis324
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
2008/08/25 17:44

此次會議是為了修訂規約,以完成組織報備事宜。

上次人數不足流會,本次是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

由資料上看本次會議只有修訂規約決議有效,(還有後續程序哦)
其它決議事項不能算成立!

首先預繳管理費這個案子,
不算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也不適用過半數之規定,

要依出席人數超過3/4,同意人數超過出席人數3/4之之規定
故出席人數未達3/4(739/1343=55.03%<75%)
預繳管理費這個案子根本不成立
同意票422票未達3/4(422/739=57.1%<75%)

主事者要依法行事,
當場宣布決議未成立,
好不容易這麼多人來開會,
卻不合法條規定,可悲!


jawis324
多少人參加啊
2008/08/25 17:02

多少人參加啊

看照片顯示出席505人數,國防部234,

究竟出席人數505人,

還是739人,


有法依法,此時一切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決議是否成立算算比例吧!


第三十二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
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
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
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
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
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

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
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
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

第一項會議主席應於會議決議成立後十日內以書面送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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