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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7 07:42:19瀏覽1295|回應7|推薦30 | |
這是LKK在小肉球部落格不小心談到有關郭冠英事件和「言論自由」的對話﹐小肉球姐妹不吝指教﹐現在在此繼續交流。[將相關對話節錄於下﹐方便前後對照。雙線分別一組回應和回覆﹐單線分別回應和回覆。希望您不介意。] 80樓. 日月光明 LKK
2013/11/14 06:35
這些國臺辦文字實在不清不楚﹐LKK想看記者會錄影。看來目前的總結就是官方立場輕描淡寫﹐這樣很好﹐如果以後事事都如此﹐政治控制離開網路﹐那是大陸開放自由的第一步。這是LKK的妄想! 幾個有關銀兄的留言貼到他的格子去了﹐他的文章有虛構之處﹐LKK問他是否要更正。 郭冠英事件如果在美國發生﹐根本不會有國會議員這樣危害隱私抓黑幫份子﹐在美國法院上訴一定會贏。LKK覺得當時馬政府沒仔細思考再處理這個事關人權的案子﹐﹐這件案子的歷史定位會指向政府處置失當違反人權。很可惜的是郭冠英沒有據理力爭﹐考量綠色民粹放棄繼續上訴﹐否則應該會創下臺灣人權光輝的一 頁。 小肉球回應︰ 郭冠英本來就應該開除,就算事件發生在美國也會被開除。這不是人權的問題,是他失職的問題,馬政府沒有因為他私下不當發言開除他,他哪能據理力爭--他沒有理。 管碧玲他們見獵心喜,本來就不懷好意,郭冠英變成台灣話題焦點,他非不低調,反而高調。就算回到駐外單位多倫多,找他找不到人,不在工作崗位,反而跑去接受媒體訪問(好像是中天獨家)。 這種公務員差勁透了,自己給政府捅出簍子,政府因為他的行為受到政敵的抨擊,他還揚揚自得,長官叫他低調噤聲,他反而蹺班向媒體大放厥辭,火已經燒起來,火點就是他,他竟然火上澆油。 不用給他辯解,這種公務員本來就應該開除,別像綠營一樣鬼叫人權。 小肉球~銀老與張懸 於 2013/11/14 07:03回覆 小肉球回應︰ Sorry, 小肉球現在點了您的連結, 那是您的文章啊, 若知, 俺講話會有禮貌一點. 您原諒小肉球則個, 俺辯論起來六親不認, 不像雁兄有涵養. 抱歉說 "鬼叫", 那是俺的口頭禪, 俺說俺自己都常用 "鬼叫". 但, 俺堅持俺的論點. 84樓. 日月光明 LKK
2013/11/15 09:06
小肉球姐妹﹐ LKK一直欣賞妳就事論事直來直往的風格﹐在某些程度﹐偺們很像。不過對郭冠英事件小肉球姐妹是否可以拿出一點歷史高度看待? LKK不知道妳當初是否看過郭冠英以筆名發表的那些文章﹐他用的「名詞」是有些粗魯﹐但是LKK看過並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但是被綠委硬扣帽子擴大 醜化變成挑撥族群的言論﹐到底是誰在挑撥?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郭冠英的隱私權和言論自由是否被立法委員﹑行政院長﹑總統踐踏?馬英九當時還特地發言﹕ 「任何人都不該拿言論自由做為不當行為的保護傘,挑動族群對立,這種自由不應該容許,否則就沒有是非。」如果郭冠英當初是由於曠職被開除﹐馬英九的話是否 多餘? 如果馬英九真得堅持他對言論自由劃下的界線﹐請問那位後來被喻為「先知」的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在選舉前罵馬英九的先父﹐挑撥族群情緒﹐是怎麼發落 的?後來衛生署施文儀帶著色彩公開說謊批判執政團隊﹐又是怎麼發落的?懲處符合比例嗎?有是非嗎?那位綠得發黑的名嘴鄭鴻儀在地下電臺﹑在選舉站台﹑在電視媒體﹐大放厥詞完全是虛偽杜撰挑撥族群情緒至極的言論﹐如今不是還好端端的嗎?有發落嗎?如果不是中共放話﹐那些欺騙挑撥的話會稍微收斂一點嗎?這些例子不勝枚舉。 「挑動族群對立,這種自由不應該容許」是句空話﹐馬任內至今沒有消減臺灣族群對立言論和情緒﹐沒有增進臺灣團結和諧﹐但是踐踏一個公民言論自由卻是事實﹐妳覺得從歷史的高度回顧﹐誰對誰錯? 很抱歉﹐偏離了妳的主題﹐LKK只能說「言論自由」在民主的臺灣還很陌生﹐並且誤解的一個人權觀念。 小肉球回應︰ LKK兄, 郭冠英事偏離主題乃他人挑起, 咱們就論之, 就到此為止. 俺就郭冠英被fire已寫過太多論述, 不知為何, 過招者似乎 -- 呃 -- 執意於理盲濫情, 罔顧實情為何, 罔顧俺一再強調, 不管俺怎麼 "開導", 卻認定馬政府fire郭冠英剝奪他的言論自由. 你們是怎麼看新聞的? 馬政府開革郭冠英, 與言論自由無關! 他的事件在當時的力道不下於洪仲丘事件, 馬政府開革他, 並非為他在事件之前的行為, 而是他在事件之後的行為 -- 不服從! 他自己捅的簍子, 引起超級軒然大波, 馬政府已經因為他被十手所指, 十目所視, 敵營甚至翻出他與馬英九家交好的證據, 但馬政府仍不開革他. 但是他不知道體諒馬政府的苦心, 此際應低調與停損, 新聞局指示他不聽, 反其道而行, 揚揚自得, 火上澆油 -- 一個公務員不服從, 蹺班去接受媒體專訪, 長官要等播出才知道, 這種公務員要他作甚! 俺說的, 全是普世價值, 他的網文俺全看過. 郭冠英的發言本來就是挑動族群對立, LKK老兄, 他是公務員咧, 不是平民百姓咧, 他不是鄭弘儀咧. 但馬政府並非為他的私下言論開除他, 鬧出軒然大波, 頂多調職 -- 是他在事發後的表現才必須開除. 請不要拿出莊國榮來比郭冠英, 笑死人! 他作狂言在扁朝, 他並不是馬政府的公務員. 你要看行為的發生點, 莊國榮作狂言的行為時間點並不在馬朝. 您欣賞俺, 俺欣然, 但您須知俺為無差別格鬥派教主, 對方是毀是譽, 於俺無關, 俺只為 "理" 辯論, 俺要說您看此事太偏袒與您親近的論點, 您離無差別格鬥派還很遠. 筆記阿本 [ 客家小麵鋪] 2013/11/1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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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LKK兄大約是認為就算老馬開革郭冠英與冷凍張鳳強 ,台灣的族群對立也不見緩神(你看看葉宜津那嘴臉) ,反招來部份藍營同志不滿 . 而莊國榮在教育部主秘任內的小峱峱與幹女兒的失格言論 ,反而陳水扁召見 ,並誇其表現出色 , 並保護其一路返政大任教 ? 所以 ,LKK兄可能認為老馬當初何必處分這兩人呢 , 處分了 ,對手也不會誇你 ,只會笑你膽小懦弱與無能罷了 ? 是不是我不知道 ,但起碼我知道這兩任總統的個人修養天差地遠無疑 . 扁的不適任更是昭然若揭 ,他大概就一飯店領班或連隊文書的能力 . 小肉球回應︰ LKK兄, 以及任何替郭冠英說項、並懷恨馬政府的藍營人士 -- 昏! 馬政府是中華民國政府, 必須應付全民的訴求. 俺至今支持馬英九, 因為他有人格及知道他的分際. 已經歪樓了, 嘿, 打擊張懸亮旗者, 果真為宣洩其對馬政府的不滿嗎? 非也! 有人扔出一條紅鯡魚 (red herring). 真正動機在抹煞 (delete) 中華民國政體在台灣的有效性. 87樓. 日月光明 LKK
2013/11/15 16:53
阿本兄﹐多謝您打圓場加註解﹐其實LKK沒想那麼多其他的事﹐純粹就人權和言論自由發出感想而已。
LKK 當時在美國看到整個事件炒作的起點就是管碧玲批判那些帶著色彩的文章﹐以及延伸出網路隱私的問題。綠委違反了言論自由的人權和精神在先﹐按照法律搜證的慣例﹐綠委提出的證據已經無效。再說郭冠英沒有以公務員的身份發文﹐他的文章就是一個公民偏激的言論而已。公務員身份的連接是挖他身份的人和批判他的綠委造成的。或許是郭冠英被抓到匿名投書後反應不當﹐或許小肉球姐妹看到的資訊不同﹐做出不同的結論和判斷。我們可以不必討論郭冠英開除的原因﹐各人的判斷可以保留﹐只討論言論自由。 當時LKK看到郭冠英被免職後﹐馬總統確實發表那段聲明。就算那段話不是針對開除郭冠英決定的說明﹐是宣告促進團 結和諧而限制言論自由﹐先不論總統是否違憲﹐LKK勉強可以接收這個邏輯﹐問題是貫徹了嗎?顯然往後臺灣各種族群對立言論和亂象與郭冠英事件與完全脫節! 再五十年回頭看﹐事件開始綠委政治炒作﹐違反言論自由和網路隱私在國會提出抗議﹐事件結束是總統發表聲強調族群和諧﹐限制言論自由﹐被害人免職。到底是郭冠英失職會是事件核心﹐還是言論自由及網路隱私會是事件核心?這是LKK提出歷史高度視角的建議。 按照小肉球姐妹給LKK的回應﹐憲法中定義的言論自由﹐可以著總統走﹐換個總統﹐言論自由的標準就可以改一套!?所以換個角色﹐換個政黨﹐能夠享有的言論自由就不同﹐對嗎?如果這是臺灣現行知識份子對言論自由的法治觀念﹐別談什麼人權法治啦!慢慢地享受民粹就是了! 小肉球姐妹﹐三個回應就開始人身攻擊﹐對不同言論沒什麼包容﹐寫再多政論文章也不會增進什麼民主素養。 實在抱歉﹐一個張懸事件﹐又牽出這麼多枝節﹐LKK就此在這兒閉嘴。 小肉球回應︰ , 劈頭就說 "小肉球姐妹是否可以拿出一點歷史高度看待". 俺只不過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人之身, 瞧您就開始哇哇叫 "受到人身攻擊", 並再度對俺人身攻擊 "不會增進什麼民主素養" 了. 您的毛病還有: (1) 言論自由是您的 baby concept (寶貝理念), 古人說 "蔽帚自珍", 您是把您心目中的言論自由理念一逕抱在懷裡的. 您拿著它這枝掃把去掃任何議題, 如果是張懸秀國旗, 喲荷, 您掃過去, 支持張懸! 言論自由萬歲! 如果是郭冠英, 您掃過去, 喲荷, 支持郭冠英, 言論自由萬歲! 也就是說, 您憑著您自己定義出來的言論自由去評論任何議題. (2) 但是您的言論自由定義卻有很嚴重的毛病, 您連最基本的自由定義都沒搞清楚: 自由的真諦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況且您更沒有區辨言論的場合與身份. 張懸秀國旗是在她自己的演唱會, 她的身份是民間歌手; 郭冠英在自由時報 2009-3-1 爆料他的私下網路發言以後, 以迄 2009-3-23 被新聞局革職的期間, 他已經並非私下以化名寫網文了, 他是公開以中華民國公務員的身份向媒體大放厥辭. 在這期間, 他的公開言論嚴重傷害到中華民國政府與台灣人民, 確實激化國內的族群對立. 2009-3-1 ~ 2009-3-23 期間郭冠英的表現, LKK兄如果也認為 "LKK看過並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 那麼, 俺也無話可說了. 下面引述維基郭冠英條目, 請注意他是一犯再犯: 2009年3月21日,郭冠英返回多倫多後,18、19日曠職,遭新聞局長蘇俊賓警告已經曠職2天,郭冠英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自己沒有曠職並回應:「你看我現在講話像不像陳幸妤啊?」而對於新聞局國際處代處長袁凱聲提醒郭冠英不要曠職,郭冠英回應「你怎知我沒進辦公室?我不一定要上班時間去。」 行政院新聞局於3月23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郭冠英已違反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即未經長官的許可,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的談話,其談話也影響公懲會調查進行,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先行予以停職處分。但郭冠英在接受媒體專訪,承認他就是范蘭欽的訪問內容播出後,新聞局下午兩點再召開考績委員會,新聞局宣佈:郭冠英因言行不當、蓄意欺瞞,考績委員會做出決議,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 到此為止, 此文講張懸, 非郭冠英, 您想講可以另外撰文. 最後, 俺要把您自己的話還給您: "「言論自由」在民主的臺灣還很陌生﹐並且誤解的一個人權觀念"。 依俺看, 您誤解了言論自由, 因為您把言論自由的 "言責" 部分刪除了. 不好意思﹐網上沒什麼正式介紹﹐不知LKK稱呼您「小肉球姐妹」是否妥當﹐如果不妥﹐能否告知應如何稱謂? LKK在網路上獨來獨往﹐之所以上網交流﹐就是想擺脫真實世界的身份﹑地位和其他一切﹐就事論事﹐以理推理﹐不帶任何包袱和牽掛。所以歡迎針鋒相對的辯論﹐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越是能辯得深入切題﹐即使論戰攻防絞盡腦汁﹐問答應對搜腸刮肚﹐越是甘之如飴。在網上辯論就是一對一﹐完全公平﹐能否講得出道理﹐全在個人蒐證取材﹑演義推論﹑思維邏輯的表達。LKK也不會勉強任何人﹐願意對話就是有緣﹐以辯論之禮相待﹐對方問題力求完整回答﹐用字遣詞力求精簡有據﹐邏輯鋪陳和推演﹐也希望對方能夠清楚了解。雖然無法「揖讓而升﹐下而飲。」至少尋求共識﹐總結異同﹐鞠躬道謝﹐下次再來!如果找不到共識﹐至少表達溝通誠意,感謝參與交流。如果在交流過程分享經驗﹑知識﹐互相影響對方思維邏輯﹐能在真實世界有所助益﹐那更是美事。如果在交流之中妳認為LKK有什麼不當言語冒犯﹐請立刻指出﹐LKK如果解釋不清﹐一定道歉。這是LKK的立場。 不過對於那些存心不良﹐鬧場生事﹐煽風點火﹐風涼看戲﹐滿嘴污穢﹐一句有道理的話也說不出口的好兄弟們﹐LKK非常樂意﹐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直到諸位爽歪盡興為止。 這裡討論的主題是「言論自由」的看法和理念﹐張懸和郭冠英事件可以做為印證的事例。很顯然小肉球姐妹對LKK所陳述的「言論自由」﹐頗多批判﹐為了能建立一個討論交換的平臺﹐能否先請小肉球姐妹儘量完整回答下面的問題?如果LKK問的問題是您從前已經發表過高見討論過的話題﹐丟的網址連接即可。
當然我對小肉球姐妹事直來直往的風格還是很欣賞﹐不過還是請求您回覆LKK的問題時﹐能夠簡單明瞭直接了當﹐不須轉彎抹角。LKK皮厚﹐妳愛諷愛罵都可以﹐但是請拿出證據﹐讓人看明白妳罵人的道理何在。如果沒什麼道理﹐那LKK回嘴多有得罪﹐就不好意思了。 駐足瀏覽諸位好友﹐這篇文章緣起於和小肉球姐妹的交流﹐但是主題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言論自由」﹐和目前臺灣的民主亂象有某種程度的關聯。LKK隨時歡迎不同意見和參與。民主的意義和精神﹐就是尊重與包容的溝通﹐擴大視野﹐積極參與﹐形成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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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