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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1 16:56:46瀏覽2066|回應8|推薦25 | |
4月16日下午由北返彰途中,接獲基隆同仁邱瑞杰來電,「特派,中山高彰化交流道下面有人在送免費香蕉,場面壯觀!」「喔!謝啦!我馬上請同仁過去看看。」 沒想到這通同仁好心通報新聞的電話,卻讓彰化縣最新出爐的「把拔」江良誠飽受虛驚;此事一直到處理完畢,我並沒有「回報」瑞杰,一來不想讓他覺得好心通報卻惹來一堆麻煩事,再來,想藉系刊及部落格一角公開的致謝,也讓有幸看到這篇文章的報系同仁,一同分享地方記者「時時刻刻跑新聞」的喜與樂。 以下是江良誠現身說法 跑新聞難免遇到採訪對象惡言相向,甚至暴力恐嚇。最近採訪車禍新聞,遭數名「少年仔」出言恐嚇,甚至鐵條當街追趕。幸好避免和對方衝突,再報警處理。人沒受傷,對方也不敢再囂張,認錯道歉。 16日下午,一輛大貨車滿載香蕉往台北,途經彰化翻覆,拖吊到彰化交流道附近中華西路處理滿車的香蕉,因為香蕉已經受損,業者乾脆送人吃,吸引大批路人搶搬香蕉,唐特派員接到消息,通知我到場採訪。 未料,業者對有人採訪相當反感,幫忙整理的7名「少年仔」,還圍過來,先趕走在場民眾,接著嗆聲「記者了不起?」「有膽寫看看」「沒被打過嗎?」 單純採訪卻遭對方亂罵、恐嚇,我也被罵得火氣上來,更對他們仗勢欺人氣焰囂張,相當不滿,決定報警處理。我走到一旁打電話,沒想到對方看我不肯離開,其中三人跳下貨車,一人手上還拿著鐵棍,邊揮棒邊罵三字經朝我衝過來。 在大馬路上遭人拿著鐵棍追趕,我也是第一次遇到。對方像抓狂一樣衝過來,當時心裡又氣又怕。氣的是,這群人目無法紀當街逞兇,不想對暴力低頭,又被人說記者遇到暴力,夾著尾巴逃;卻又怕不跑,被人當街痛毆。 幸好臨機一動告訴對方,「這裡是大馬路,不要亂來我走就是。」果然對方不敢動手,但要離開時,竟還要我交出記底片(其實是記憶卡)。我想,反正已經報警,對方強要記憶卡片,正好當作犯罪證據,於是就交出,但我也馬上報案。 彰化警分局偵查隊長林世明和我交情不錯,聽說我報案被恐嚇,帶著四名刑警趕到,轄區莿桐派出所員警也到場,依現行犯將這三人帶回派出所。 採訪遭辱罵、暴力威脅,我決定提告訴,讓三人接受法律制裁,並將情況回報唐特派。李東憲組長及林松青主任接到消息,除了來電關心,也認為記者採訪應有尊嚴和保障,不能輕縱暴力。表達報社全力支持,讓對方受應有刑責。 不過,這三名「少年仔」到派出所後,氣焰消失無蹤,還知道可能觸犯恐嚇、強制罪甚至搶奪罪等罪名,更是嚇得不知所措。帶頭的林姓卡車老闆,一再賠罪,強調他們只是捆工,從來不曾犯法,因為工作太久,脾氣暴躁才做錯事。一旦被抓,家裡妻兒老小將頓失依靠。 警方調出三人口卡,確實都沒有前科。我考慮他們一旦被罰,可能連累無辜的妻兒,想放他們一馬,李東憲組長建議,先備案或製作筆錄留下憑據,讓他們不敢忘記教訓。 林世明則說,他們犯的是恐嚇、強制罪,一旦製作筆錄就要隨案移送,雖然有助績效,但辦不辦,他尊重我及本報的決定。 林主任建議,對方如是胡作非為的暴力份子、流氓,聯合報記者絕不向犯罪、暴力低頭,一定追究到底,但對方只是靠勞力為生的工人,既然得到教訓,得饒人處且饒人。 主任說明兼顧情理,我同意不再追究,讓三人寫下書面道歉和解息事,對方給紅包要讓我「壓驚」我也婉拒。偵查隊長林世明也警告他們,應該慶幸遇到的是聯合報的記者長官,同情你們的家境,不願深究責任,否則你們犯罪事實明確,被關活該。 後記 良誠的經驗,相信不少同仁也曾遇過,話說好漢不吃眼前虧,沒有必要與正在氣頭上的對方硬碰硬,良誠相當冷靜,「適時」交出記憶卡前,其實早就想好,「東西在他們手裡,警察一來可就賴不掉了。」 在決定是否提告之時,我與組長一度打算要良誠先備案就好,過兩天再決定,讓對方至少難過兩天,不過偵查隊長林世明告訴趕到派出所協助良誠處理的撰述委員江健男兄,「當場不告,屆時檢察官可能會不起訴,反而對你們不利。」「但是若當下決定要告,因為是現行犯,這三人都要隨案移送。」 最後林主任指示,既然對方是穿「草鞋」的,良誠也沒有受到實質傷害,我們沒有必要為報社多樹敵,還是原諒他們好了,這件事終於在傍晚落幕。 那天夜裡,當天剛才從鹿港分局調彰化分局的分局長劉瑞森、偵查隊長林世明等人,請良誠吃薑母鴨,「鴨驚」一番,劉分局好奇的問,「特派,你的消息來源是?」「基隆邱瑞杰啊!不也是你老友嗎?」劉分局長曾任基隆市交通隊長,聽到「邱瑞杰」,馬上說,「以前在 台南待過喔!」 地方記者天天趴趴走,難免會遇到些麻煩事,建議大家手機裡一定要有當地警分局長、偵查隊長的電話號碼,一旦「出轄」,至少包包裡要有本報同仁的通訊錄,有新聞就通報,有困難,八卦特派員「年復一年」一定馬上替您解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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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中彰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