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民之所苦、疾民之所疾」,縣長卓伯源處理縣史上最大宗溢徵地價稅案,搬出了這句話,值得所有人民公僕銘記在心。 一件地價稅溢徵案,正凸顯了不少公務員不能「苦民所苦」:這些地38年前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當時徵地機關依法就應通報稅徵機關減稅,但並沒有。 彰化市公所在76年租用為市場,亦應主動關心地主是否獲得減稅,也沒有;巧的是,地主有店面出租漏報所得稅,稅捐稽徵單位倒是很認真查到後,五年應繳的稅金加倍罰。罰得雖有理,但對照爭取退還溢徵地價稅不成,難怪地主要喊苦。 包括地主訴願不成,這一連串過程,百姓總是居劣勢,官方搬出「法」後,一切站得住腳,卻忽略了「情」,非得百姓透過輿論,始讓官方感受到壓力。 請進縣長室吹冷氣、奉杯熱茶,讓地主聽聽相關承辦員的專業意見,由法制人員說明未來訴訟該注意事項,這些都是行政資源就辦得到,縣府沒有一絲損失,地主找律師還得付談話費,在這裡,面子有了,裡子更沒少。 是要百姓走出公門後心存感念,還是猶有一絲怨氣,的確是公務員該好好思考的,古訓「人在公門好修行」意義即在此。 【2008-07-17/聯合報/C1版/彰化.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