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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風雲-噍吧哖之怒
2013/10/19 13:06:07瀏覽879|回應0|推薦3

臺南縣玉井鄉,以產芒菓出名,所生產的愛文芒菓,不論是鮮菓或是蜜餞,都享譽國內外,替臺灣賺了不少的外匯.官方網站更是如此形容:位處台南縣東陬,在曾文溪上游大埔溪之東岸,亦即大埔溪與後掘溪交會點之東岸,周環群山,自成一天然盆地,景色秀麗,物產豐饒,民風純樸。從南橫公路的開闢,曾文水庫的興建,以及走馬瀨農場的開放,讓玉井山區逐漸敞開閉塞的大門。台20線、台3線的拓寬,台84東西向快速公路的開通,玉井成為重要的交通樞紐地帶。但在日據時期,古稱噍吧哖的玉井鄉,爆發了臺灣抗日史上,規模最大,死傷最慘重的噍吧哖事件,這也是臺灣漢人最後一次的武裝反抗,但也因此,埋下了日後日本政府迫害道教,破壞宮廟,形成了日後臺灣特殊的「佛道共祀」的現象,影響深遠.

余清芳,又名余清風、余滄浪、余春青,時人稱之為余先生,本在米店幫傭,因曾學習過日語,受過教育,因此曾擔任過臺南、鳳山二縣的巡察捕,因目睹日本軍警對百姓的殘酷暴虐,開始萌生抗日意志.宣統元年參加地下抗日組織「二十八宿會」,開始結交同志,但因該組織遭日警破獲.因查無犯罪實據,又因曾替日本警方工作,因此日警將其移送臺東加路蘭浮浪收容所嚴加管訓,民國元年方獲釋.

余獲釋之後,曾在岡山擔任保險業務員,鼓吹反日意識,不久,參加各地廟宇的活動,學會了扶乩,後結識西來庵董事蘇得志、鄭利紀,因志同道合,開始以西來庵做為抗日據點,開始發展「大明慈悲國」組織,,余清芳更籍修廟為理由,募集經費,發展同志,購買軍火.密謀起義.同時结合臺中的羅俊與內山的江定,準備南北呼應,並派羅俊至中國,希求剛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的軍事支援,也因其參加者眾,引起日本政府的注意,開始嚴密注意.

民國四年五月二十三日,由基隆往廈門的大仁丸,日警逮捕了蘇東海,發現了余清芳的信,開始大舉搜捕,余清芳知事已洩漏日警必然立即來襲,故當機立斷,攜帶二千圓革命金,入山躲避。並到江定牛頭嶺住所,江定展開無比的熱忱,與他商討應付今後局勢的策略,並決定聚集散在各處的革命同志趕緊備戰。

羅俊也在台中廳員林方面也技巧地突破了警察的警戒線而走入嘉義廳管內的內山。但六月二+九日,羅俊被捕,七月四日,江定之子江憐在襲擊牛仔港山的戰役之中戰死.七月六日,余清芳以「大明慈悲國奉旨平台征伐天下大元帥余」名義發動民變,帶領數千台人攻擊噍吧哖一帶的日本官署,並佔領虎頭山,七月十四,日本警察部隊二百多人展開反攻,義軍死傷慘重,八月二日深夜,余清芳、江定二首領以聲東擊西之策再次率領革命同志三百餘人襲擊噍吧哖支廳南庄派出所,以火焚燬官廳並擊殺日人警察及其家眷共二十餘人。

八月三日又出擊大目降支廳的內仔,並以余清芳之名發出抗日出師檄文,並又獲得一千名以上的台灣人加入抗日。八月四日晨月出兵攻打台南廳噍吧哖支廳,日方警察來援在望明庄的芒仔芒余清芳抗日義民遭受包圍,雙方大戰五小時,警察部隊敗走

面對如此險惡的局勢,第六任總督安東貞美認為己接近內戰,於八月六日出動台南守備隊步兵第二聯隊黑田少佐所率領的步兵二中隊及山砲一中隊、與在菜蘭方面演習中的今村大尉所率領的一中隊一齊趕到。在虎頭山下與警察部隊會合夾擊,面對日本正規軍,義軍亳不畏懼,以大刀、土砲堅強應戰,是日戰死三百多人,余清芳下令退守深山.日方軍警因看革命軍退散,立即圍山開始大搜索。

此時革命義士遭殺害者甚多,被捕者也不少。然而遠在台北的總督.安東貞美接到革命軍潰散的消息還不以為足,他藉此軍事作戰來彈壓反日民心。又再下令給台南的第二守備司令官,必須施展一番報復性的誘殺詭計。于是當地的軍警乃在噍吧哖、甲仙埔等地高懸了假的安撫政策,招呼避難在山地的民眾歸莊就業。並誘騙在逃的抗日義士如歸案者可免一死,但是一等到台灣民眾大多數歸莊之後,卻藉口要辨別善惡,即命莊民不論男女老少全數排列於莊外的廣場。又命他們攜鋤挖壕,待壕挖成,即開槍掃射,將這 些無辜的百姓全數殺害並把死屍踢下於壕內。合理估計有五、六千人中其毒手而殉難。當此地的台灣父老們如一提到這 「噍吧哖大屠殺」,皆不寒而慄,痛恨日軍暴行.

在日軍嚴厲地搜捕之下,八月二十二日,余清芳於王來莊被邱通、陳瑞盛所誘捕,總督府特以府令第五○號開設了「台南臨時法院」由高田富藏、籐井乾助、渡邊啟太、大內信、宇野庄吉等五位為審判官,自八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三十日乃審判了被捕抗日義士共達一千九五十七人,判死刑者余清芳、羅俊、蘇得志、鄭利記、張重三、林庭綿、卓銅、李保外、黃旺等義士八百六十六人,有期徒到四百五十三人、行政處分(即業已被殺身亡者)二百四十一人、不起訴處分三百零三人、無罪八十六人、其他八人。受刑同志皆態度從容,視死如歸,無一要求保命。余清芳被處死時面帶笑容,從容就義,年僅三十七歲。民國五年五月,江定亦遭誘捕,於九月十三日在台南監獄被處死於絞首台上。這次又有三十七人被判死刑,加上余清芳有八百六十六人被判死刑,所以整個西來庵事件被判死刑超過千人,人數之多是証明日人的殘暴.但由於虐者眾,引起在野黨的評擊,在野黨曾以臺灣人口突然之間減少幾萬人為藉口,而進行倒閣,安東貞美為了安撫國內的反彈,藉大正天皇登基為由,於同年十一月頒佈了「特赦令」,宣告赦免死刑。以致被判死刑的義士之中,除去已受刑者九十五人之外的七百七十一人才得減為無期徒刑.

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除將余清芳、江定、羅俊、蘇得志..........等抗日志士奉祀忠烈祠,表彰其功績,臺南縣政府吏於當年的主戰塲 虎頭山立紀念碑以資纪念,並立廟奉祀,其紀念碑文為:

「日據時期,本省同胞,基於民族大義,執干戈以衛鄉土,前仆後繼,多達數十餘次,最中戰鬥最激烈,犧牲最慘重者,當推余清芳烈士所領導之噍吧哖抗日事件。

烈士字滄浪,時人尊稱余先生而不名,乙未割台時,年僅十七,即投身義軍,奮勇與日軍周旋,事敗,後忍辱負重,遍歷窮鄉僻壤,宣傳抗日。又常進出齋堂,藉信仰說服信徒加入抗日行列,故噍吧哖之役,雖因事洩起事倉卒,仍能獲山區民眾之普遍響應。

烈士策劃之抗日行動,原有周詳之計劃,不期以同志羅俊被捕,乃被迫於民國四年八月二日提前舉事。當日以雷霆萬鈞之勢,聚殲下南庄派出所日警,乘餘威集結義軍於虎頭山麓,伺機進取噍吧哖支廳,日得聞警,急調日軍攜山砲會同日警大舉進攻,雙方相峙於虎頭山,激戰至為慘烈!日軍以傷亡慘重,竟遷怒無辜,肆意燒殺以洩憤。於是噍吧哖山區一帶,頓時哀鴻遍野,而我省同胞與敵傷亡之決心亦愈堅。

是役也,事雖不成,烈士亦以身殉,但其英勇不屈之精神,實足以驚天地而泣鬼神。於今國土重光,遊人每至虎頭山下,憑弔焦吧哖古戰場遺跡,緬懷先烈之英靈,常不禁滄然而涕下。

烈士之血,自由之花。本縣為保存此一史蹟,前曾築塔樹碑於昔日首殲日警之地,用彰忠烈。今更勒碑於虎頭山,期使烈士英靈,與虎頭山並重不朽。」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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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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