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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22:37:56瀏覽5914|回應0|推薦5 | |
一00年大學學測國文作文解析 (原載[快樂高校生]) 題目:學校和學生的關係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六八四號解釋,認定大學生如不滿學校的處分,有權可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臺灣大學李校長表示,依據《大學法》的規定,學校在法律的範圍內有自治權,學生也有很多申訴管道;大法官做出這項解釋,可能造成學校和學生之間關係的緊張。學校是教學的地方,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應如何維持和諧,避免陷於緊張,而影響教學活動,是學校和學生雙方面都應關心的問題。 對大法官的這項解釋和李校長的反應,以你在學校的親身體驗或所見所聞,請以「學校和學生的關係」為題,寫一篇完整的文章。文體不拘,文長不限。 範例: 人類為了傳遞知識、建構文明,所以設立了學校,但學校除了是一個授業與學習的地方外,更是一個社會的縮影,師生也是這個小型社會的互動者,而學校與學生的關係終究為何呢?
古人把「天地君師親」列為「五恩 」,老師的地位甚至在親人之上,而其中的「師」就是今日的學校,可見傳統價值上認為,文明世界、秩序國家、和諧社會的建立者——學校,貢獻是多麼卓著!
但隨著禮教集體主義的式微與個人自由主義的興起,西方國家開始以「契約」,亦即「利益交換的約定」來解釋各種關係,而學校與學生的關係也被視為是一種「契約關係」。譬如,就有人說,學生選擇某所學校,並且繳了學費,而學校也願意接受這位學生註冊,這樣兩者關係就成立了;但相對的,如果學生沒繳學費或不認同學校規範,兩者之間的關係也可以隨時消滅。在這個「契約理論」下,縱使學校擁有在法律內被許可的自治權,但如果學生認為學校規範或處分已經逾越法律或侵犯人權時,當然可以請求法律仲裁。 就表面所見而言,以上的理論確實符合一些學校與學生的摩擦現象,譬如新聞就曾報導,有學生頑皮搗蛋,導致老師失控體罰學生成傷,而學校不但故意隱瞞實情,還逼學生轉學,此時學生自當可以提出訴願或訴訟,以保障自己的受教權和人身安全。 但類似案例終究不是通則,而是少數個案,所以學生雖然可以對學校有訴願和訴訟權,但還是應該回到「教育的本質」上來看待學校和學生的關係。在學校除了學習知識外,也在學習如何為人處事,所以學校和學生之間平日應該維持互動良好又親如同家人的教、學關係,而這也是在學習日後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的經營之道,所以,如果學生對學校的作法有非議時,也應該透過溝通的方式來處理。試想,我們出社會後,不也是應該用這種態度與人和諧相處嗎?如果動輒對人提出訴訟,那還能在社會上立足嗎?不但無法成就一番事業,恐怕還會成為眾矢之的呢! 我們班就曾發生過一次跟學校「對抗」的事件,因為老師宣布學校規定高三生除了家長簽名同意外,從下週一起夜間一律留下來晚自習,這對許多愛玩的同學而言,無異是「晴天霹靂」,於是班上立即起鬨不止,有人敲打桌面,有人大喊老師妨礙自由,一時場面無法控制。老師不禁動怒大吼一聲,班上暫時安靜下來,老師接著說:「下週一是我女兒生日,但我還是留下來陪你們,因為此刻你們比她更重要。」說完,同學都低下頭來,事後有一群女同學在教學日誌上留了一張生日卡和紙條:「老師,謝謝您,祝您女兒生日快樂!一群愛您的女兒敬上」而我們依然還是最親密的師生,永遠都是。 解決問題的方法,是相互關愛,不是訴訟,學校與學生的關係不也是如此嗎?
分析: 歷屆大學入學考試大多是敘事議論或抒情敘事,今年考出一題純議論文,確實讓很多人傻眼,論說文其實並不難,但要掌握兩個訣竅,一是「兩面論述取其中」,一是「實例舉例」。 「兩面論述取其中」乃指,我們寫作不可過於一廂情願或一面倒,不然就是「偏執」,所以應該由正、反兩方的立場來做雙面思考和論述,各申論其優缺點;之後,再從彼此的優缺點中去取最佳的交集,而這個最佳的交集也往往是比較中庸或中道的部分。 以本題為例,本文並不完全抹滅學生訴願和訴訟權存在的必要,因為學校處置不當的新聞確實還是偶有所聞,但我們也不能因而把個案當通則,強力主張學生要和學校對抗,這樣反而變成把病態當常態,更讓自己經常陷於仇恨之中。同樣的,本文也不主張學校和學生之間是「主從關係」,學生對學校規定只能唯命是從,相信這樣的論點,也不會獲得學生的認同,所以本文說其關係是親如家人一樣的教、學關係。 從這兩面論述裡我們也可以知道,與其從法律或契約的角度來看學校和學生的關係,不如取其中,從教育和互愛的本質來看待兩者的關係。 至於「實例舉例」便是要舉一個「具體的個案」來輔助說明,也就是要有較明確的人物、劇情、結局,好似一個小故事,而不是三言兩語帶過去而已。這有幾個好處,首先,同學一般論說文寫不長,此時實例的運用便能拉開篇幅;其二,有了一個實例(故事)可以增添文章的生動性,使閱卷老師覺得有閱讀的樂趣;三者,理論的論述如佐以實例,更易使人明白作者要表達的意旨;四者,論述較生硬,如佐以一個感性的故事,則更能感動人心。 以本文為例,文中的老師為了輔導同學反而犧牲了女兒的慶生,這樣的行為就很容易令人明白老師為何可以化解同學的反彈,師生的情感為何可以永永遠遠。 寫作小叮嚀: 文章中舉個「實例」更能增添豐富性和說明性,但「實例」一定要真實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嗎?當然不需要,現在大學入學作文考試都能寫小說應試了,那為何不能在文章中創作一個合理的案例?同學的生命歷練有限,發生在身上的經驗自然也有限,如果囿於親身經歷,必然相當侷限,無法舉出動人的案例,所以雖然是聽聞或閱讀來的,甚至是創作的,只要是合理、能確切詮釋主題的例子,都可以加以運用喔! 本文摘自台灣商務《寫出高分作文:歷屆大學考試作文範本與解析(二版)》 姊妹作:《作文花園-升大學作文指導與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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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