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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09:10:32瀏覽1264|回應0|推薦7 | |
由於目前著作權法使用「適當引用」四字,稍嫌模糊,綜合眾多案例說明如下。 一、引用,即一字不漏照抄 1、只要有「原文照抄」的情況就必須「使用引號」,不管是一個句子或段落,否則就算是「抄襲」。 2、以上,還須註明出處,一般至少包括作者姓名、書(篇)名、出版社(刊物名稱),慎重的還會加上出版地區、日期、頁數。 3、引用論文比例「國際核心期刊」的重複率要求需小於5%,「核心期刊」為10%,「普通期刊」為20%~30%。 4、引用 一般作品比例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10%; 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引用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總量的10%。 二、雷同:一段話如果有20個字90%以上相同,且沒有註明出處,則為「雷同」。 一部著作若有5處以上雷同,則為「輕度抄襲」; 10處以上為「嚴重抄襲」; 20處以上為「剽竊」; 30%以上為「嚴重剽竊」。 三、結論 1、文字應該自己大幅重寫過。 2、一次不要引用太多同一書籍或論文的內容。 3、引用或改寫都要註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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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