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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的著作權
2008/03/24 12:31:21瀏覽1077|回應0|推薦15

Q:

我想請問一下
發表於部落格的文章
是否有法律的保障?
就是別人不能隨意轉載
要是沒有經過同意就轉載
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又,假如在部落格上有標明不可轉載
那這樣就有法律保障嗎?

A: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即自動擁有著作權,不用申請,也不用登記。

所以發表於部落格的文章,當然是作者的,他人不得任意轉載,並不需特別申明。

但著作權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並不屬著作權喔!

至於可引用的情況是(第五十二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而「引用」則必須指出作者(最好包括出處、年代),否則就便抄襲喔!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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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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