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野(新的野) 奴兒 hotfox 稀客 (久未露面,見諒) 人微延卿 怡克納米斯 美食+美景+紐西蘭美女 夢十方 LINGNY 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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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我想請問一下發表於部落格的文章是否有法律的保障?就是別人不能隨意轉載要是沒有經過同意就轉載是否要負法律責任?又,假如在部落格上有標明不可轉載那這樣就有法律保障嗎?A: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即自動擁有著作權,不用申請,也不用登記。所以發表於部落格的文章,當然是作者的,他人不得任意轉載,並不需特別申明。但著作權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並不屬著作權喔!至於可引用的情況是(第五十二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而「引用」則必須指出作者(最好包括出處、年代),否則就便抄襲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