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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02:45:42瀏覽12204|回應13|推薦156 | |
現在的律師真不好幹!因為律師錄取率比起十幾年前來講,真是好考多囉! 一年錄取四、五百個,就算只有一半的人加入執業律師的行列,可市場的餅就這麼點大,同業間的競爭只會更為激烈,若想穩坐辦公室裡吹著冷氣等案子上門,那恐怕會餓死一票律師啦! 話說小陳幾年前從某校法律系畢業後,經過一番苦讀,終於如願以償通過律師高考,經過實習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歷鍊後,在家人的資助下,決定自行開業。 既然決定開業,案源就要靠自己去開發;案源的開發,得要建立人脈,而人脈的建立與培養是要廣結善緣與長期經營的。 有鑑於此~小陳便四處打聽哪裡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場所,藉由法律諮詢服務的機會,他可以多發幾張律師名片出去,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就有機會透過這個管道,多接 這天~小陳到某公家部門所設置的法律諮詢服務處輪值法服,第一位登記法律諮詢的是一位看起來年約半百的婦人…… 小陳:請問您要問什麼問題? 婦人:是這樣的,上個月我在回家途中,經過一塊空地,看到那地上長了蔥,順手拔了幾棵,不巧被自稱地主的人看到,說那些蔥是他種的,質問我為什麼要偷拔?我說~我以為那是沒人要的,不然我賠你錢好了;可是那人說他不要錢,還叫了警察……。 小陳問:啥?偷蔥喔?阿妳有到派出所做筆錄了嗎? 婦人:有啊!昨天已經開過偵查庭了,檢察官問我認不認罪?我說~要我認什麼罪?我想跟那個人買,是他不肯賣,我並沒有要偷的意思啊!…… 婦人霹靂啪拉地說了一大堆,還一直在為她拔蔥的行為辯解。 小陳心想~不但警方筆錄都做完了,案子還都已經移送地檢署開庭了,現在才來問,未免也拖得太久了吧? 但他還是耐著性子跟這婦人解釋:看來檢察官是希望妳認罪,這樣他才比較好辦啦!嗯~當天告妳的地主也有出庭嗎? 婦人:有啊!他一口咬定我偷他的蔥,要我賠他三千塊才肯罷休!哪有這種人? 才幾根蔥而已,要我賠他三千塊,這不是欺人太甚嗎? 婦人還是氣呼呼的~覺得那個地主實在蠻不講理。 小陳:妳拔都拔了,碰到地主,妳才說妳願意花錢跟他買,道理上說不通的;倒是那幾根蔥也值不了多少錢,按理~檢察官也不太可能為了這點小事就將妳依竊盜罪起訴,我想檢察官是希望妳認罪後,他才好對地主有個交代,順便在庭上幫妳說說好話,沒想到妳死不認錯,妳叫檢察官怎麼幫妳? 婦人這時似乎恍然大悟,答道:難怪檢察官要我回去再好好想一想,原來他是這個意思喔? 小陳:應該是這樣沒錯!因為法律上有個名詞叫《微罪不舉》,偷人家幾根蔥,其實並不值多少錢,如果國家動不動就要用刑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竊盜罪來處罰被告,實在有點說不過去,所以檢察官是暗示妳跟地主和解,這樣他才好順勢給妳來個不起訴處分,可惜妳一直在辯解妳是清白的,妳這樣講,讓檢察官很難做,所以只好叫妳回去再想清楚嚕! 婦人:陳律師,不好意思,那我下一步要怎麼辦? 小陳:你就趕緊花錢消災吧!三千塊買一個教訓,換一個《不起訴處分》,很划算的。 婦人:可是我就是嚥不下這口氣嘛! 小陳:嚥不下去也要嚥啊!難道妳要省這三千塊錢換一個竊盜前科紀錄嗎? 小陳接著又說:就算不會因為偷蔥被抓去關,一旦將來被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個十天拘役,易科罰金換算下來也要一萬塊錢,不會比較划算呀! (按拘役或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的話,一日得折抵罰金一千元到三千元,實務上,通常都以一日折抵一千元來計算) 婦人:那下次開庭的時候,我要怎麼跟檢察官說? 小陳:我建議妳先直接找到那位地主,就賠他三千塊錢,記得寫份和解書,而且要他在和解書上記明不再追究妳涉嫌竊盜的刑事責任;然後妳再寫個《陳報狀》送去地檢署,交給承辦股的書記官,記得要把和解書附在陳報狀裡當附件送出去,我想這種小案子也就沒有必要浪費司法資源再開第二次庭了。 婦人:嗯~好好,那《陳報狀》要怎麼寫呢?大律師可以幫我寫嗎? 小陳:不好意思喔!我這裡是免費法律諮詢,是做義務的,所以只能動口,不能動手;如果我幫妳寫個狀紙,起碼要收五千塊,實在是划不來。 小陳接著說:妳《陳報狀》就寫說~本人因一時失慮,未經該地主同意即擅摘其所種之蔥,幸蒙該地主願息事寧人,不予追究,特此具狀,懇請 庭上姑念初犯,予以《不起訴處分》是禱。 婦人邊聽陳律師口述,邊做筆記,把他的話當作聖旨般的一一記下,這才連聲稱謝離去。 欲知後續發展,且待下回分解~ . 【非廣告】~有需要的人可多多利用喔! . . . 法蘭客新書預告 書名:法律保護誰? 預定2012年3月出版 白象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編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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