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是誰打了我?附【警局刑事案件移送書】範例
2010/06/27 01:05:37瀏覽11321|回應18|推薦161

又逢週休二日,傍晚時分~夜市又湧現了大批的人潮……

今晚,曾道梅和他女友章惠滅相約逛夜市,逛呀逛的~不知不覺間,肚子有點餓了……

妳肚子餓了吧?:「那裡有間快炒店,要不去那吃飯?

:「生意好像不錯!人挺多的,好吧~就去那家嚐嚐。

適逢假日,店裡生意興隆,高朋滿座,伙計招呼他倆找了角落的一個桌子坐定,他們點了幾樣小炒,便吃了起來。

飯罷不久,曾道梅覺得肚子不舒服,急於入廁,便向女友說:

我先去趟化妝室,等我回來再結帳!

女友點了點頭,繼續吃喝……

曾道梅一到男生廁所,發現化妝室裡只有一間男廁,敲了敲門,還真不巧~裡面正有人在方便!

他來回跺了幾步,忍不住又敲了幾下,裡頭的人有點火大,回應說:

敲個屁呀!裡面有人啦!幹~

曾道梅覺得裡頭的人講話未免太衝了些,也回嘴道:

媽的!幹什麼幹?在吃屎喔?蹲那麼久,你便秘秀?

這時~廁所裡頭的人屎也不拉了,把門一踹,提起褲子,邊繫皮帶,邊向曾道梅嗆說:

@#$%……阿你現在是想怎樣?

正當兩人在廁所裡愈吵愈大聲之際,冷不防地~只見男廁飛出一張板凳,掉落在客人用餐的店裡,引起店內眾人一陣驚叫,紛紛走避。

在此同時,店內又有另兩名客人聞訊衝進廁所,只聽到廁所裡頭霹靂啪啦地,罵聲不斷……

曾道梅的女友章惠滅見此情狀,又看不到男友從廁所出來,心知不妙!趕忙入內,只見曾道梅鼻青臉腫,已被打成豬頭……

事發之後,店家隨即報警,因此不多時~轄區員警便已來到現場,先替傷者叫了救護車送醫包紮傷口,也把打人的一干現行犯帶回派出所……

由於曾道梅堅持要對打他的人提出告訴,警方遂依法調查訊問,經過月餘,將全案移送地檢署續行偵辦。

以下就是警方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刑事案件移送書】樣式:

.

XX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刑事案件移送書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aa年bb月cc日  發文字號:X市警X分刑字第xxx號

單位代碼 1234           移送 新成立案件

流水編號                屬性

…………………………………………………………………………………………

犯罪嫌疑人   性別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出生地  身分證統編

…………………………………………………………………………………………

高佑壯    男  25   74/xx/yy   服務工作人員  OO    A123321XXX

              住居所:OOOO()

李素隨    男  26   73/xx/yy   服務工作人員  OO    B123321XXX

              住居所:OOOO()

吳嘉啤    男  30   69/xx/yy   事務工作人員  OO    C123321XXX

              住居所:OOOO()

…………………………………………………………………………………………

    人   性別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出生地  何種關係

…………………………………………………………………………………………

曾道梅    男  45   54/xx/yy   工程師        OO   

              住居所:OOOO()                           告訴人

章惠滅    女  43   56/xx/yy               OO   

              住居所:OOOO()                             證人

羅漲貴    男  43   56/xx/yy               OO   

              住居所:OOOO()                             證人

…………………………………………………………………………………………

選任辯護人   辯護對象   事務所名稱、住居所、聯絡處所或聯絡電話

…………………………………………………………………………………………

()

…………………………………………………………………………………………

上列犯罪嫌疑人因涉 傷害 嫌疑案件,依法認為應予移送 偵查,茲詳開各項於下:

…………………………………………………………………………………………

犯罪時間  XXYYZZaabb

犯罪地點  OOOOOOOO  炒什麼炒快炒店

…………………………………………………………………………………………

拘捕時間  XXYYZZaabb

拘捕地點  OOOOOOOO  炒什麼炒快炒店

…………………………………………………………………………………………

犯罪事實:

…………………………………………………………………………………………

一、犯罪嫌疑人高佑壯、李素隨及吳嘉啤等3人涉嫌普通傷害罪

犯罪嫌疑人高佑壯(查無刑案資料)、李素隨(查曾犯有公共危險及傷害刑案資料)及吳嘉啤(查無刑案資料)等3人,涉嫌於上記犯罪時、地,因犯嫌高佑壯與告訴人曾道梅如廁時發生拉扯糾紛,犯嫌高佑壯遂夥同犯嫌李素隨、吳嘉啤等2人,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毆打告訴人曾道梅,致告訴人曾道梅受傷(詳如診所證明書),過程為證人章惠滅與羅漲貴等目擊,案經本分局XX派出所員警獲報前往處理,當場查獲犯嫌高佑壯等3人,並經告訴人曾道梅提出告訴;另本分局員警又於犯嫌李素隨停置案發現場旁之車號0000-XX自用小客車內起獲鐵棍1支,乃一併扣案偵辦,犯嫌高佑壯、李素隨及吳嘉啤等3人所為不無涉嫌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嫌。

1.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現場查扣犯嫌李素隨持有鐵棍1支。

2.XX市立聯合醫院OO院區診斷證明書。

3.告訴人曾道梅筆錄

 曾道梅表示,當時對方以為上廁所時遭渠敲門妨礙,因而遭高佑壯  等3人毆打,並對高佑壯等3人提出告訴等情。

4.證人章惠滅筆錄

 章惠滅為曾道梅之友人,渠表示曾道梅當時在上廁所時與對方發生口角,玄遭對方2至3人毆打等情。

5.證人羅漲貴

 羅漲貴為炒什麼炒快炒店之負責人,渠表示當時渠正招呼客人,突然聽聞廁所內有吵鬧聲,旋即發生打架,之後就有1名傷者蹲在地上等情。

6.犯嫌高佑壯筆錄

 高佑壯矢口否認有毆打曾道梅之情,供稱渠當時自化妝室出來,曾道梅正要進入,因曾道梅口氣不好而發生口角,之後旋遭曾道梅毆打,李素隨及吳嘉啤等2人即前來制止等情。

7.犯嫌李素隨筆錄

 李素隨矢口否認有毆打曾道梅之情,供稱渠係聽聞高佑壯與他人發生爭執,即見椅子朝渠方向砸來,渠僅出手防禦;另指稱警方於渠使用之自小客車內起獲之鐵棍,係要防身所用,未持該鐵棍毆打曾道梅等情。

8.犯嫌吳嘉啤筆錄

 吳嘉啤矢口否認有毆打曾道梅之情,供稱渠係聽見高佑壯與他人發生爭執及遭人毆打,因而前往勸架等情。

二、揆諸上揭事證以觀,核犯罪嫌疑人高佑壯、李素隨及吳嘉啤等3人所為不無涉有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之嫌,爰依法移送貴署偵辦。

…………………………………………………………………………………………

偵辦經過  案經告訴人曾道梅訴請本分局XX派出所偵辦。

…………………………………………………………………………………………

犯罪證據  筆錄、診斷證明書、現場照片

…………………………………………………………………………………………

所犯法條  刑法第28條、第277條第1

…………………………………………………………………………………………

發查()  機關股別:( )

核退案件    日期字號:

…………………………………………………………………………………………

偵辦意見  依法處理

…………………………………………………………………………………………

      偵查卷1(附警詢錄音帶3)

…………………………………………………………………………………………

承辦單位  洽詢單位:XX分局偵查隊,聯絡電話:(00)-0000-0000

人員電話    職稱姓名:偵查佐:史在類

…………………………………………………………………………………………

 此 致

.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

副本送:()

.

分局長     X X X

.

【後續發展】

刑事案件的法律程序是藉由一道道繁複而嚴謹的手續完成的,從這件普通傷害的小案子來看,光從警方開始著手偵辦起,便要耗費相當大的人力、物力進行調查......,此從上開【刑事案件移送書】所載之一堆《附卷事證資料》項目(例如:各該當事人之訊問筆錄、診斷書、照片等),便可一虧端倪。

所幸這件案子雙方沒有繼續再告下去(因為被告的那3人也反告曾道梅傷害),徒耗司法資源,雙方最後互相道歉、握手言和,已在我這兒解決了!

三位打人的莽夫偵訊之初,猶在虛言狡辯,後經曉以大義,自知理虧,這才認錯賠了曾道梅兩萬多塊錢,換得曾道梅撤回傷害的告訴,當然他們也撤回了另案偵辦中,對曾道梅所提出的傷害告訴。

可知,此事演變之過程,純屬人性使然,無關法律也。

《靜思一得》 

孔老夫子有云:「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 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俗話也說:禍從口出,病從口入

故凡事皆應三思而後行,正所謂:

世外人法無定法,而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願與諸位格友共勉之~

法蘭客新書預告 

書名:法律保護誰? 

預定20123月出版 

白象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編印中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416851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IVY.又~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0/06/28 19:38

該不會是告訴我們

以後不管肚子有多痛

寧願拉在褲子上

也不要亂敲門嗆聲了!!!!!!!!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7-14 11:59 回覆:
笑......妳不會換間廁所喔!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在辦公室嗎˙
2010/06/28 15:44

我下次 去百貨 公司 再去專櫃找找看 ( 法藍瓷 )  吧˙

嗯 法蘭客 真是偉大的法律人::::  下屬 很尊敬你這上司吧˙

你是 最善良的 法律人ㄝ:::::::佩服你的專業::::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7-14 11:59 回覆:
笑......謝謝啦!

巴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受教啦.....
2010/06/28 12:22
忍一忍,總是好的,唉!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7-14 11:58 回覆:
笑......謝謝啦!

嘉嘉 ~ 莎士比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妹妹正式回應.....早上搶頭香那個不算
2010/06/27 16:57

哥哥此篇所講的是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   屬告訴乃論

兩造若能和解      當然原告就撤銷告訴         被告就賠償了事 

地檢署(起訴)法院(審判)就這方面當然就可以疏減訟源

讓辛苦的檢察官可以有充分的時間去偵查更重要的案子

但是可能有些人不知道刑法中也有所謂的非告訴乃論

有可能在一時忍不下或一無所知的情況之下不小心就犯了罪

無法撤銷告訴的喔!   所以大家要聽哥哥的話  

真的凡事要三思而後行     要乖乖~不要太衝動喔

PS : 妹妹如果有說錯 哥哥要趕快糾正喔!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7 22:25 回覆:

這件事如果雙方不能善了,追究起來可能還有涉嫌公然侮辱毀損的罪名......

嘉嘉說的沒錯,刑事罪名以得否撤告為斷,是可區分為告乃非告乃但也未必可以全然切割劃分的~

好比說:酒駕肇禍致人受傷,同時觸犯了公共危險過失傷害,如果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能撤告的只有過失傷害的部分,公共危險是屬非告乃

所以檢方還是有可能依法起訴或予緩起訴,法官還是要依法判決的。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好特別的名子
2010/06/27 15:48

我 今天去逛 百貨  到餅乾 區 結果看到( 法蘭蘇  )餅乾ㄝ:::::: 

然後又到麵包區 看到( 法蘭西 ) 手工 全麥麵包  :::

ㄏ哈ㄏ哈 :::::我突然大笑 

就把兩樣都買回家::::: 把法蘭 *◎ 客 給吃了 ::::::::呵呵:::::::

喝 九 的地方 好像很容易 鬧事喔˙

案件 在法蘭西的手上 :::: 好像都比較和平理性 解決喔˙

你真是 個善解人心 的法律人喔 ˙ 感動::::::

不像一般律師 無情 只想要錢了事 ::::::你是個最特別的法律人 

放棄高薪 的律師工作 願意 替國家賣命 ::::累個半死::::領那公職 的 死薪水:::::

我看 要叫 政府幫你加薪啦˙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10-12 15:14 回覆:

妳怎麼沒順便去百貨公司專櫃看看【法蘭瓷】?

法國還有位知名女星叫【法蘭絲】的哩!

結果你都看的的....哇哩~

法蘭客我可管不到殺人放火黃.賭.毒這些案子

但因上廁所便便打架的這等鳥事,就會有我的份()了!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喔齁齁 ......
2010/06/27 13:43


尊敬 好專業

但........你上當了

我以~~~自然人

引出~~~~法人

給你拍手~~~真的 真的

我是真心成誠意

送上我的偶像~~一段驚豔芭蕾舞!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7 22:46 回覆:

菜頭素妳滴偶像?

真是失禁!失禁!

不過他跳的芭蕾舞,倒是挺專業的....

不輸我喔!

確實令倫驚豔得難以下 ~


東方焱淼 【靜讀清修】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哎,禍從口出
2010/06/27 12:45
說到底,都是沒太有口德,修為太差。脾氣大,身體有恙都不是可以惡語相向他人的正當理由,至少情緒自控能力真的好差...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7 23:21 回覆:

本文中的場景就像是平常我們在打電話的時候一樣~

由於無法從人的表情去判斷一個人的語氣是開玩笑?還是有意侮蔑?

同理,隔著廁所的門,雙方一言不合就很容易槓上。。。。

曾道梅也許無心,只是想開個玩笑;問題是誰會和非親非故的人開這種玩笑?這叫白目~

如果今天來敲廁所門的是高佑狀的換帖兄弟李素隨,講的是同樣的話,八成就不會有事了。

惡語或玩笑話,常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既然老祖宗都說禍從口出了,就算相熟的好朋友,法蘭客認為~

玩笑話還是要適可而止,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隨便開玩笑的。。。。


小美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沒事就好~~
2010/06/27 11:08

一、應該找衛生局的人來檢驗一下,店家的食物可能不潔,以至大伙搶廁所

二、天氣太熱,店家肯定沒裝冷氣,大伙氣才那"旺"

三、.............沒事就好,世界大同


微笑掛臉上,大笑掛嘴上,
就是我小美人啦~~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7 23:28 回覆:

羅漲貴是本案中最倒楣的人,那天兩派人馬從廁所打出來,嚇走了一堆吃飯沒給錢的客人,還有桌椅被砸!

妳看他的筆錄寫的多小心啊!

都不敢說自己看到誰打誰。。。。

做生意的人,大多不敢得罪客人,尤其是看起來像兇神惡煞的年青人~

沒事是沒事,但就店家而言,因為是自認倒楣,所以才會沒事!

至於是不是東西不乾淨,吃壞肚子引起的?這就無從查考啦!


東村Jame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拉了沒有
2010/06/27 11:05

是不是天氣熱﹐大家的脾氣都變壞啦﹖只不過拉個肚子嘛﹗¤£­n

重點是﹐那肚子疼﹐後來是拉了沒有啊﹖¤°»ò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7 13:48 回覆:

唉~遲早總是要拉的。。。。

咱們不妨設身處地想想,要是下回換成自己是那曾道梅時~

看您是要考驗自己的忍功?還是要考驗自己的修養

如果怕自己憋不住,沒那本事時,嘴巴還是放乾淨一點吧!

免得褲子裡頭不乾淨,那可糗大了不是?


LeYeah (就(再)糗一下吧!)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閒璗
2010/06/27 10:56

以為你讓我們腦力激盪,看如何解決這上廁所的糾紛,因為連移送書都拿出來了,正要捲起衣袖好好研究一下案情,結果移送書看完,你的案子就解決了,唉!只好在這兒閒璗了.等下一場好戲。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7 13:41 回覆:

其實這篇文章中的【刑事案件移送書】其制式的內容,就可以讓格友研究許久了。因為很多人不知【刑事案件移送書】長什麼樣子?我才特地藉此故事,讓大家看看這份文書的內容啦!所以重點不在故事本身...

比方說~【刑事案件移送書】不會有《被告》的稱謂,因為那是案子到了檢察官手上,要由檢察官來認定的,警方只能稱《犯罪嫌疑人》。

這案子確實不難解決,只要洞悉人性,在談判過程中抓住雙方想要的面子裡子,讓大家有台階下,就能儘早解決糾紛,讓雙方回到正常的作息生活。

有機會~下次再找有趣的案例來讓大家腦力激盪一下,這點子不錯喔!您的建議很好~附議!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