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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刑事撤回告訴狀的撰狀範例
2010/04/11 17:59:20瀏覽78439|回應20|推薦133

在有人受傷的車禍事件中,若當事人雙方未能迅速有效解決彼此的紛爭,受傷的被害人多會透過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的手段,維護並爭取自身應有的權益。除了不花錢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程序,一般人會考慮運用外;鮮少有人會利用刑事訴訟法【自訴程序】民事訴訟程序的方式主張。

因為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自訴程序】必須是由被害人自己來當原告,以加害人被告,而且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問題是刑事訴訟法規定【自訴】之提起,必須委任律師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13項規定: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

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前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這樣的規定,當然不會是被害人列為第一優先考慮的方法,一來委任律師出庭,自己就要先張羅律師費,以現在一個審級的律師費最起碼是五萬元起跳來看,這種官司對一般人來說,還真是打不下去

如果被害人是透過民事訴訟的方法來打損害賠償的官司,也是由被害人自己當原告,不但要自己寫狀紙(委請律師撰狀一樣要花錢……),而且還要先繳一筆裁判費給法院,因為法院是收了錢才辦事的,而裁判費徵收的標準則是依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金額】多寡來計算。請參考以下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77-13條規定: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元;逾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八十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元;逾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六十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總而言之,被害人打官司的目的就是為了要填補自己因車禍所受的損害,但從以上的說明,法律的規定對一般沒上過法院打過官司的人來說還是有點繁雜,且不符合經濟效益,所以被害人寧可選擇採用【刑事告訴】的手段,讓警察檢察官來幫他主持公道,不必凡事親力親為,或是花錢請律師代勞。

不好意思~說到這裡,似乎有點離題了!

今天是要和各位談刑事撤回告訴狀要如何撰寫的問題,所以就此言歸正傳。

話說檢察官一旦對被告所犯的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後,被害人原可依法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請求,之前就這個 "刑附民" 起訴狀要如何撰寫已發表過,於此不再贅述。

車禍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撰狀範例,請點選下列連結: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3874302

今天要說的是~當車禍糾紛在雙方皆願各退一步,達成【和解】【調解】的共識時,如果被害人已經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了,但雙方已因私下達成和解或在調解委員會作成調解,那麼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或是在法院審理階段刑事過失傷害部分,要如何撤回這個告訴呢?以下就提供此一範例供各位參考:

聲請撤回告訴狀 【範例】

股別:○ 股

貴院() ○○ 年度 ○ 字第 ○○○○ 號聲請人告訴被告○○○過失傷害乙案,現因雙方和解(調解)(為息事寧人),不再追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撤回告訴。

     此致

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鑒

         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0000000000

          址:○○縣○○市○○路00000

          話:00000000

                      ○○ 

由於這是很制式化的一個表格,所以填寫上應該無須再多做說明,讀者只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 案件還檢察官偵查階段時,便向承辦的檢察官提出。

二 案件已被檢察官起訴,而現在法院審理階段時,便向法院提出;但要注意!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的規定,撤回告訴必須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為之第一審法院一旦作出裁判,如果是無罪、駁回或不受理之判決也就算了;但若已為被告有罪之判決,這時再要撤回告訴,於法不合,就不能撤囉!

三 此外,告訴人一經撤回告訴的效果就是「不得再行告訴」。

最後再補充一點,如果被害人是透過警察局提出告訴(就是已取得報案三聯單的情形)後才與加害人達成和解調解的話,有經驗的員警通常會等當事人雙方和解調解的結果,再來決定要不要將案件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續行偵辦;如果當事人是在這個階段達成和解調解的話,可以帶著和解書調解筆錄直接找當初承辦的員警銷案即可,是不必寫撤回告訴狀的,於此併予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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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393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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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
2016/11/05 15:57

你好..我是告訴人.案件還沒送到地檢署.我昨天已經在警局撤告也做完撤告筆錄.

已經跟被告人.講好和解.今天要匯錢給我.可是只會一部分.沒一次全部給我.沒講信用..

我可以今天馬上去警局說我不要撤告還來的及嗎?  急急急!!        麻煩回覆我一下..謝謝..   真的很急!

(minijoy3@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1-11 10:55 回覆:

在警局提告,警方尚未完成移送前又撤回告訴,依法便不能再提告訴

對方未依約履行全部賠償金額,你只能循民事調解或訴訟途徑求償

俟取得執行名義後,再去強制執行

不過~建議你還是先了解一下....對方為何未履行全部給付的承諾?有無難言之隱?

再決定是否走法律程序。   以上說明~請參酌

另本人並非每日都會上網回覆網友留言,如果個案時間緊迫,請另就教高明,以免造成權益受損

敬請諒察是禱!


初生之犢
2016/10/18 20:13
律師您好:

我老弟,上個禮拜因為路邊停車,被別人撞了,而肇事者第一時間有打電話給我弟,我弟就下去處理了,而當時肇事者表示可以不報警嗎?我弟也同意,並表示日後談賠償事宜,我弟在上個禮拜去估價,估價金額告訴對方,對方表示不能接受這個金額,於是我弟弟再三跟他周旋,我弟之後又表示要他出七成就好了,對方表示出來當面談,我弟弟表示要當面談要去派出所談,但對方似乎避不見面了,我弟為了保險起見,去警局備案,希望可以保留肇事影像(剛好路口監視器有拍下畫面),以利事後提告,但承辦員警卻打電話給對方,對方也跟我弟聯繫表示願意在禮拜六(前天)於派出所協調,但我弟不知道為什麼,也不告知我們這件事,單槍匹馬的去協調,對方似乎帶了朋友,講話咄咄逼人(有錄音),與對方簽下和解書5000元,我弟好像被嚇到憂鬱症又發作了,這兩天都沒睡好,甚至昨天整晚沒睡,而且我弟有憂鬱症病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我看了和解書上面寫道「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均不得提出異議或要求,以及追訴情形」

這張和解書是不是有點瑕疵?因為上面沒有提到兄弟姊妹或朋友等⋯

謝謝律師大人解答(discover72812@hot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0-20 17:13 回覆:

透過和解要一次解決車禍糾紛,通常結尾會寫「雙方均拋棄對對方一切民、刑事請求」,這樣的文字

令弟和解書的寫法有些奇怪?未必與法律所規定的情形相符

如果暫不談和解書文字上用語的問題,雙方和解的目的就是要一次性解決車禍糾紛

那麼和解書上白紙黑字寫清楚了,賠償金寫清楚也當場付清了,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除非你認為令弟是有受到詐欺或被脅迫的情形,因語意未明,如果沒有更具體的事證證明

僅屬臆測的話,那也無從撤銷雙方已成立的和解。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0-20 17:15 回覆:
車禍和解應該只和當事人有關,本來就不及於當事人以外之其他第三人

因此和解書有無加寫父、母、子女、配偶,甚至兄弟姐妹等文字,根本沒有關係,因為寫了~也是白寫。

於此併予指明。


2016/03/15 10:50

法蘭克您好:

請問第一次開偵查庭後,對方願意和解,檢察官還沒判定下來,尚未到法院,那我們雙方是可以直接到調解委員會或是檢察署和解,並寫(刑事撤回告訴狀)給檢察署即可嗎??  哪和解書還需要交給檢察官嗎?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3-17 00:56 回覆:

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如果尚在偵查中,若檢察官尚未起訴,當事人當然可以自行和解或透過調解會調解後,將和解書或調解筆錄連同撤回告訴狀一起送請檢察官撤告。

技術上~就是先和承辦股書記關電話聯繫,看是約好時間親送給承辦股書記官或是依程序送交地檢署收發室收件,均無不可。 (但為了避免時間差,可以先電話與書記官通報已和解或調解成立的訊息後,再去做後續遞狀撤告的動作,自然比較穩當)

以上說明~請參酌


小楓
2015/08/18 22:03
我想請問車禍事故如果雙方後來有達成和解 原告要撤回民事告訴 是要寫撤回起訴狀還是撤回告訴狀?這個撤回狀有範本可參考嗎?(zen31136@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8-20 17:14 回覆:

原告要撤回「民事告訴」?請問原告是告民事?還是告刑事?

你的用語怪怪的~ 因為刑事案件有所謂的告訴人,但沒有所謂的原告,告訴人提告刑事告訴,若與被告民事和解,就會有撤回告訴的問題,告訴人此時則應寫撤回告訴狀撤告。

若是民事案件,則有原告,沒有告訴人,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後,因與被告和解,就寫民事撤回起訴狀,也不會用到撤回告訴狀。

法律程序上有有民事起訴及刑事告訴,就是沒有  "民事告訴"

所以原告要撤回「民事告訴」的用語有問題。

刑事撤回告訴狀,參閱本文即可,若是民事撤回起訴狀,請參考司法院撰狀範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1.asp

為撤回起訴事:

一、原告與被告○○○間○○○事件,現正由貴院以○○年度○○字第○

○○號審理在案。

二、因……(敘明具體情形),依民事訴訟法第262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訴

訟全部撤回。並請依同法第83條第1項規定,退還已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sunny
2013/08/29 10:08

你好 

我想請問  如果過失傷害罪  撤告以後  

還能在期限內反悔嗎?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3-08-30 00:32 回覆:

不行喔!一旦撤告,依法便不能再行告訴喔!

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項)。


jk
刑事附帶民事的撤回狀怎麼寫
2012/10/01 19:17

大大您好~

請問我刑事部份已經在調解會合解並當場撤告了,

但是書記官還要我再寫一份刑事附帶民事的撤回狀,(因為我在第一審判決前有提起)

那我要依據那一個法條下去寫(刑事還是民事?)

不是合解了就算是民事結束了嗎

謝謝!!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2-10-01 22:26 回覆:

撤回狀不難寫啊!

你就配合書記官方便他結案,狀內陳明雙方業已經由何處之調解會調解成立,並檢附調解筆錄附於狀紙後頭就好。不必引用法條。

因為調解成立後,調解事件卷宗資料還要法院核定,所以如果才剛完成調解,你不會有法院核定的調解書才是,所以可用筆錄影本附卷撤回。



2012/09/09 08:36
你好……若先提出邢事告訴後,對方終於出面表示願和解,我們這邊撤銷邢事告訴,這些事都是在警察尚未將事告訴遞送法院前的事、這樣……也符合“不得再行告訴”嗎?(miju.333@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2-09-09 21:05 回覆:

會~因為警方那裡已有提出告訴的紀錄了。不因尚未移送地檢署而有異。

一般移送地檢署(不是法院)分案到檢察官手上的刑案,才會有案號,未移送前~報案人或告訴人仍有警方所發給的報案三聯單,表示電腦已建檔,所以雖然沒有一般的偵字號,還是成案,理應發生撤告後,就同一案件不得再行告訴的效力。


柔依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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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新鮮空氣
2010/06/29 20:27

莫非  這裡出入人太多

污濁了空氣  讓你想離開

說清楚就好啊   在門口貼張告示

閒雜人等  非請勿入^.^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9-02 14:58 回覆:

好像忘了回覆 ?!  (竟然忘了回覆 ~~ 我犯了每個男倫都會犯滴錯!! )

今天專誠回來補上~ 所以我應該不會有要離開的意思.....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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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
2010/06/29 13:46

敬愛的律師

休~~~我第一反應

羞~~~是我那芭蕾 讓你這空氣混濁嗎

修~~~那應該是我休格去修道院吧!

哎 我臉皮還真厚 今天還在放笑話

我已無藥可救 除非我死了才會休~修~羞ㄚ!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9 17:23 回覆:

哈!哈!休格是天意,老天爺既要我多休息,也要我多去格友處走走...

所以有空我還是會去妳那賞文滴~

倒是您可別忘了法蘭客我喔!


蕫詩韻來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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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今天又不是天狗咬日....
2010/06/29 08:58

一早就被慕澄老哥冊封為Udn10大通緝榜單,正想有法蘭客......兄在前頭擋著,

就算天塌下來,也有高個子頂著,

沒想到天真的,塌下來,需要派女媧去補您這個青天嗎??


阿飛~~變臉、變裝,唯一不變的~~是心,分享天地ㄉ異想空間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0-06-29 11:12 回覆:

慕澄老哥謬讚在下矣!

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天沒塌~勿憂,法蘭客囿於學識修養不足,韜光養晦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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