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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撰狀範例
2010/03/22 00:33:12瀏覽280809|回應160|推薦100

車禍一旦發生,雙方無法迅速解決,最後通常必然走向法院訴訟一途。

在有人受傷的情況下,被害人一般都是透過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的手段,俟檢察官就被告所犯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後,被害人再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請求。 

這個 "刑附民" 方式的好處是~現行法制下,被害人不必另外再向法院繳納一筆裁判費;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的時間點原則上~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通常被害人(一般情形下,也會是告訴人)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必須以訴狀為之,以下就是這份訴狀的寫法: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範例】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萬元 

    張○○  身分證字號:0000000000    學生 

生日:民國000000日生 

住:○○縣○○市○○路00000

郵遞區號:000  電話:0000000 

    李○○  身分證字號:0000000000   

生日:民國000000

住:○○縣○○市○○路00號之0 

為就被告李○○涉嫌刑法第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案件,依法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訴之聲明 

一、請判令被告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萬元整,並自遞狀翌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願供擔保,請求准予宣告假執行。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緣被告李○○於民國000000日上午000分許,駕駛所有車牌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於○○縣○○市○○路與○○路口,從○○路旁由北往南正要駛入車道之際,本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車輛或行人通過,並應讓行進中之人車優先通行,依當時情形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而竟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遂率爾發動車輛,駛入車道,致原告騎乘所有000-000號之機車於上開地點,因閃避不及致生車禍,造成左腳指34指骨骨折併左側膝蓋挫傷及左小臂擦傷等傷害,此有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民國0000000年度偵字第0000號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為憑,被告犯罪事證已然明確。 

本人因案受傷,所費金額概算如下:醫藥費新台幣(以下同)○○萬元、營養費○○萬元、看護費○○萬元、就醫交通費○○萬元、復健費○○萬元及精神慰撫金○○萬元,總計○○○萬元整。 

為此原告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3項「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與起訴有同一效力」及同法第488條規定,依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懇請鈞院賜判決如訴之聲明,以維權益,至為感德。 

     此致 

臺灣○○地方法院  公鑒 

                      ○○   

                  具狀人:○○○     (簽名蓋章) 

【訴訟標的金額】就是把原告訴狀中【事實及理由】欄下所載各項~包括:醫藥費、營養費、看護費、就醫交通費、復健費、精神賠償等金額之加總。 

原告【訴之聲明】的部分,有提到「願供擔保,請求法院准予假執行」,目的是為了防止被告利用程序延滯訴訟之確定,兼防被告將來在原告官司勝訴判決確定後之脫產行為 

當然~最好還要配合假扣押的程序來進行,對被害人會比較有保障,有關假扣押的程序,以後有機會再跟各位進一步說明。 

記得~原告求償的項目、範圍與金額,都必需要臚列清單,並一一附加佐證資料(例如醫療單據、診斷證明、車資收據、薪資扣繳憑單等等),並不是光在訴狀寫說要被告賠償多少,法官就會一一判賠。 

關於如何臚列損害賠償清單的部分,請點選下方文章連結 

車禍損害賠償清單要如何製作?(車禍損賠清單範例)

 

法蘭客新書

書名: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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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387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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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朗
車禍事故調解
2012/07/21 10:25
召開調解委員會是否應由當事人申請?或是交通隊自動移送?調解委員為1人成立嗎?通知書上沒有文號和案號.也沒有負責人(姓名)落款.調解結果是否成立?又如果不主動向法院提出傷害告訴.是否可由交通隊申請移送法院判決?被調解雙方是否可以與調解委員私下接觸?謝謝!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23 02:18 回覆:

召開調解委員會是否應由當事人申請?

A.聲請調解,要以聲請人的名義提出,但可委任代理人代為聲請;至於召調解會議,通常是由受理調解個案的調解會來安排,如果調解不成,就同一案件,將來因為時間的經過,認為調解有望時,是可以再由當事人或以當事人名義的代理人來向調解會提出再開調解的聲請。

或是交通隊自動移送?

A.交通隊一般不會有主動移送調解的機制。

調解委員為1人成立嗎?

A.什麼意思?依法~調解一般應由三位委員來進行調解,但如果調解程序中,若只有一位調解委員居間進行調解,而且也調解成立了,還是有效。

通知書上沒有文號和案號.也沒有負責人(姓名)落款.調解結果是否成立?

A.通知書上一般應有調解案號,但通知書有無你說的情形,有時與調解結果並無必然關係;如果調解能成立,調解會就要製作調解筆錄與調解書,該有的就要有,這和通知書沒有必然的關係。萬一調解筆錄與調解書漏載負責人姓名,只要補正即可,若不補正,才會有問題。

又如果不主動向法院提出傷害告訴.是否可由交通隊申請移送法院判決?

A.交通對不會主動幫你移送法院,被害人只能依法提告,警方完成法定程序,會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續行偵辦,不是法院。

被調解雙方是否可以與調解委員私下接觸?

A.為求公正,一般委員不應該與當事人有私下接觸的行為,但法無明文。


亞朗
起訴書需要律師事務所篆寫嗎?
2012/07/21 10:11
一般的車禍傷害告訴.附帶民事求償.因調解不成立.是否只有尋法律一途?車禍過失如何判定?提供擔保的金額為何?謝謝!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23 02:04 回覆:

你好~先就你標題回覆如下:

起訴書?如果你指的是刑附民的起訴狀,你當然可以請律師代為撰狀,但要付撰狀費,費用可能從數千到上萬元都有。若不想花大錢,我的車禍文章已提供相關範例,請自行參酌。

又和解或調解都是法律程序的一環,調解不成立,一般就是等檢察官起訴後,被害人再向法院提出刑附民的起訴狀向被告以訴訟方式求償。若你不尋法律途徑解決,那我就不知你要用什麼方式求償了?

車禍過失的判定,基本上,就是誰違法,誰就有過失,過失的定義是"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至於判定有無過失,這是哥大哉問的問題,我無法在此回答你,請你多看我寫的車禍文章,自然會有概念。

最後有關你問及~提供擔保的金額為何?如果你指的是"刑附民起訴狀"中的"訴之聲明"所指~原告願供擔保請求准予假執行~這裡的擔保金額,是指你要求被告應賠償原告的金額而言。為了防止被告利用上訴延滯訴訟或脫產,所以才有這個制度的設計。

由於你的問題都是一句話,我不一定能回答到你所要的正確答案,如有誤謬~祈諒!


沒有經驗的TRACY
判決下來的下一步?
2012/07/18 11:13
您好,,我是之前高速公路被追撞女兒受傷的TRACY,,昨天判決書出來了,,我勝訴,,對方要賠償我車損,,但是在上次訴狀中法官說關於我女兒受傷賠償部份不能一併提告,要依附我的主案件再另案提告(因為在事故中我女兒是乘客且受傷,輕微腦震盪及頭皮撕裂傷),請問有相關撰狀範例可供參考嗎,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因為醫藥費沒什麼收據),,,,還有對賠償金額法院准予假執行,,再下來的步驟該怎麼做,,感謝您的教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18 22:35 回覆:

妳好~妳的問題,我又回頭去看了之前妳的留言後才比較有概念,所以~針對妳這次的問題,話要分兩頭說明:

關於妳一審民事勝訴部分,如果對方沒有上訴,俟上訴期間經過後,本案便告確定,你要再向法院聲請判決確定證明書,將來便可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有提起上訴,則案未確定,妳也可以聲請假執行,但要提供擔保,就看你要選擇運用何種方式,由妳自己決定,當然~這只是大方向的說明,後續的步驟所涉及的技術面做法,妳自己還是要去請教專家,我也無法在此一一詳述。建議妳向法院訴訟輔導科進一步洽詢。

再來是關於妳女兒的部分,由於本案妳可能為將女兒列為共同原告,所以法院要妳另行起訴請求,因本案(妳自己求償獲判勝訴之案)事實已經法院認定,所以妳女兒的部分,在另案起訴我寫的起訴狀中,可以就車禍中責任歸屬已經法院認定的內容,直接援引本案判決來主張即可,這部分的訴狀寫法類似我在部落格車禍系列文章"刑附民賠償起訴狀範例"的寫法,你可以參考那篇文章的範例來寫。

一樣是提民事訴訟,不是刑事〞,這一點就不要弄錯囉!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18 22:37 回覆:
是啊~就是我這篇文章,其實就可以套著來寫啦!只是標題要改成"起訴狀"。

chan
附帶民事訴訟
2012/07/17 16:01
法蘭克您好
以下是我擬的狀子,這樣寫可以嗎,有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精神慰撫金會不會太高?多少才算合理?
謝謝您抽空看完

為請求損害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事:
一、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賠償原告新臺幣(下同)151萬2250元,並自起訴狀繕本
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二、事實及理由
(一)緣原告於民國(下同)100年x月xx日x時許,騎乘機車經桃園
縣龍潭鄉中豐路xxx巷xx弄時,遭被告騎乘車號xxx-xxx 之普通重
型機車,違規超速且逆向超車不當進而發生碰撞,致使原告身體右肩
鎖骨粉碎性骨折,此有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為憑
寧股101年度桃交簡字第xxxx號 ,被告犯罪事實已然明確。
(二)原告所受損害如下:
1. 因傷至醫院治療,計支付醫藥費用1萬8022元,因傷至今尚未
痊癒醫療費還在增加當中。
2.原告因傷無法自行開(騎)車至醫院治療,須搭乘計程車往返醫院
,交通費計5000元。
3.機車修理費 250元。
4.原告原任職xxxx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工資3萬5600元
受傷期間20個月(最新診斷證明建議休息觀察至今年10月加復
健6個月)無法工作,計損失工資收入71萬2000 元。
5.精神慰撫金,因經過2次手術至今骨折處還是清晰可見(現以
中醫中藥自費來調理身體以求不必再次手術)加上自100年x月
xx日車禍至今,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又有小孩要養,存款亦快用
盡,造成原告經濟及身心極大的壓力與痛苦,故求償精神慰撫金
80萬。
(三)前開各項賠償共計153萬5272,因前1、2項由強制險負責
支付,其餘151萬2250 元應由被告負賠償之責。
三、綜上請求,懇請 鈞院鑒核,判如訴之聲明,以維權益,至為感德。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17 23:49 回覆:

國家賠償實務上,就精神賠償部分曾有一個參考性的判定基準,亦即精神慰撫金以不超過實際財產損害的1到3倍為原則。

當然~對於精神損賠的請求有許多不同的參考要素,google一下,應該就有解說,在此不予贅述。至於你的訴狀,在此建議宜做修改的部分如下:

1.事實及理由項下有關"原告所受損害"第一點後段~因傷至今尚未癒醫療費還在增加當中。~建議你應補充記明"預估癒後可能還要支出之費用金額,並提出相關資料佐證。

2.承上述,訴狀中~事實及理由~項下有關"原告所受損害"各節,亦即第1點至第5點之各點文末應再加載~證1、證2....證5等,並於訴狀後附賠償清單及佐證資料以供法院審核較佳。

其他各節,本人沒有意見,綜觀這份訴狀,算是寫得相當好的訴狀了。


loveacushlas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2012/07/15 20:48
最近(7/18)要開庭
我告貨車司機 業務過失傷害罪
檢察官已提起公訴
我想請問 我可以當庭向法官提出 我要要求附帶民事賠償嗎?

當庭要求是否以言詞提出即可? 還是說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狀呢?

抑或是 我必須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狀呢?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15 22:37 回覆:

檢察官依法對被告起訴後,一般刑事庭法官並不太介入民事賠償部分的審理,多數情況會要當事人雙方自行庭外和解或是被害人自己依法另向法院提起刑附民的賠償之訴,由法院民事庭另為審判。

所以你要當庭向刑庭法官提出刑附民,法官不一定受理,可能會要你另向法院收發遞狀,再改分民庭法官另案審理。

所以你必須另撰刑附民的訴狀向法院提出之,才是一般正的做法。



車禍
2012/07/13 18:19

您好 小弟我在5.24日 在市民大道七段 要左轉東興路口 被後方來車追撞 (摩托車撞摩托車)

當下有報警處理之後在6.25日申請到交通事故初步鑑定表 在7.12日有約對方去警局作出步調解金額談不攏 導致我現在要跟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初步鑑定我這邊完全沒錯 而他錯的部分是 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照後境損毀不予修復

這兩點 我想問一下 當下發生車禍的時候 我傷還好 撞我的人傷比較嚴重

這個部分可以上簡易刑事法庭嗎?

大約實際上時間要多久 以及有要注意事項嗎(想要附帶民事把這件事情處理完)

麻煩大大給予專業的建議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15 22:30 回覆:

你好~留言敬悉

既然和解不成,你又受傷,自可依法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對方雖然傷的比較重,但過失責任如果均因對方自己行為所致,那麼對方就必須自負全部損害之責,你既無過失,對對方自亦不須負任何責任。

提出告訴後,警方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如果偵查階段雙方仍無法達成和解或調解,檢察官會依調查結果,再決定看是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是依普通刑事訴訟程序處理。所以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一旦到了法院後,會適用何種程序,悉由法院決定。

至於時間多久,也是看檢察官如何偵辦而定,沒有一定期限。

關於刑附民提起,只要檢察官起訴後,你便可以向法院提出。其他有無要注意的事項還是請你參閱其他車禍相關文章。


chan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012/07/03 17:11

法蘭克先生您好:

請問,     1. 我有一車禍案件,被告經簡易判決被判2月徒刑,但被告於10天內提起上訴,我想問:對方上訴若在2審時和解,對方的2月徒刑還會有嗎?會留前科嗎?


2. 我於偵查終結後1周提起刑事附民事賠償,但簡易庭在偵查終結後3天即判決終結,以至於我的刑事附民事賠償不合法而遭駁回,請問,對方上訴後我可於何時再提出刑事附民事賠償?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7-05 11:06 回覆:

不好意思,近日公忙,回覆慢,祈諒!

先回答您的第一個問題:

被告經簡易判決被判2月徒刑,但被告於10天內提起上訴,我想問:對方上訴若在2審時和解,對方的2月徒刑還會有嗎?會留前科嗎?

A.應該還是會有,如果你的案子是車禍衍生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被告在一審判決後合法提起上訴,被告與告訴人於上訴審期間復達成和解時,就算告訴人於上訴審言辯終結前撤回告訴,也不生撤回告訴的效力。因為告訴人的撤告必須是在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為之;若本案在二審期間和解,法院仍會依法宣判,只是會考量被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許會予以較一審判決為輕的判判。

本案若有可能在二審期間和解,且法院能該予緩刑之判決,則緩刑期內未再犯罪,則有可能不會留下前科,若維持原判或未為緩刑之宣告,則判決確定後,仍有可能留下前科。

我於偵查終結後1周提起刑事附民事賠償,但簡易庭在偵查終結後3天即判決終結,以至於我的刑事附民事賠償不合法而遭駁回,請問,對方上訴後我可於何時再提出刑事附民事賠償?

A.可以,刑附民在一審判決後,上訴前是不能提的;俟被告合法提起上訴後,你便可以再提起。時間點理應在被告將上訴狀合法送達於該管法院時。


kkk
債權憑證時效
2012/05/31 10:42

法蘭克你好

請問債權憑證有時效限制嗎?

就是對方不賠(要不到錢)可以5年或10年後憑債權憑證再去查對方的財產,要求賠償或強制執行嗎?

先謝謝你的回答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6-01 00:00 回覆:

有,債權憑證一般時效是5年;5年是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一般債權人不太可能放著債權憑證5年都不去查報一下債務人名下有無財產。

所以你手上如果已有債權憑證的話,建議你3年或5年內一定要去查查債務人名下有無財產或薪資所得,憑以查報後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或重新核給債權憑證(如果查無財產時),現行實務做法,則是在原有債權憑證上加蓋新的期日,併予指明。


chan
刑事附民事訴訟疑問
2012/05/27 17:45

我是打電話去法院詢問,他們要我傳真身分證查詢,但傳了之後她說查不到就叫我打去檢察官那問,打去檢察官那他說他已經送出去了,不屬於他們的事情,所以我都查不到

謝謝法蘭客的回答,我這幾天就把訴訟狀送去法院,謝謝您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5-28 19:40 回覆:

我上次有說,檢察如果送出去的話,你要問一下發文字號,這樣就可透過法院收發查詢了。

當然,刑附民的訴狀仍可照送,記得附上起訴書。


chan
刑事附民事訴訟疑問
2012/05/25 13:45

法蘭克您好

剛剛寫錯了

前項判決請准供擔保宣告假執行,是假執行不是假扣押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2-05-27 01:28 回覆:

嗯~我瞭。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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