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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害人要如何向檢察官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附告訴狀範本】
2009/12/13 05:12:36瀏覽224879|回應167|推薦57
車禍受傷,被害人如果無法在第一時間與加害人達成民事和解,就會考
以刑逼民的訴訟策略。
由於車禍係屬交通意外事故,肇事者會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的刑責,因此
被害人和解調解不成時,通常不會直接以民事訴訟的方式求償,而
是透過刑事告訴的手段,迫使加害人必須面對車禍損害所應負起的肇事
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及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被害人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原可直接透過警方製作筆錄後,由警局將
全案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續行偵辦。但在台灣,偶有員警對於受理車禍
過失傷害個案,會建議當事人先試行和解或調解,不需急於提告,若立
基於當事人之立場而出於良心上之建議,亦屬無可厚非。
被害人覺得案件交由警方處理會有不放心的地方,提起刑事告訴的程
序,其實被害人也可以跳過警方這個環節,自行檢附相關資料具狀向
檢署提出告訴,或是按鈴申告申告鈴通常就設在地檢署大門裡外。
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要提出刑事告訴狀外,以下是告訴狀的範本,請讀
者自行參閱:
刑事告訴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免填)
股別:                        (免填)

 

告 訴 人  王○○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生日    職業
                 住址             郵遞區號:    電話
                 送達代收人:
                 住址                郵遞區號:     電話

      李○○  身分證字號:        性別   生日    職業

 

                 住址                郵遞區號:    電話
                 送達代收人:
                 住址                郵遞區號:    電話:
 

為被告涉嫌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罪嫌,依法提出告訴事:

 

一、緣告訴人於民國00000日,於0000000附近,騎乘車號:000-xxx機車由南向北行進,遭同方向被告駕駛之營業客車(車號:00-000)突然自外側超越告訴人之機車,並向左迴轉,致使自小客車後門撞擊本人騎乘之機車,致使本人機車車頭全毀,告訴人的雙膝嚴重撕裂傷(分別為6.5×1cm3×1cm口),由於傷口過大,亦有疤痕美容之必要,合先陳明。

 

二、本次車禍案件,鑑定報告為對方完全過失,本人並無過失,原想經雙方協調以解決爭端,無耐被告竟置之不理,爰請 鈞署依法處理是禱。

 

三、告訴人主張賠償項目及金額如下:機車修理費000元、醫藥000元、增加往返交通費000元、遭受此事之精神損害賠償000元及疤痕美容費000元(0次,每次000元),總計新台幣00元整。

 

為此,告訴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之規定,狀請  鈞署鑑核,迅予傳喚被告到案,協助被告完成理賠事宜,若仍遲不為賠償,  鈞署依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偵結起訴,以維告訴人權益。

 

        此 致

 

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鑑

 

            ○○○    ○○ 月  ○○  
                          具狀人   ○○○    (簽名蓋章)                  

 

上述刑事告訴狀第三項有關告訴人主張賠償的項目及金額,可寫可不寫;因為將來檢察官偵查的重點在於被告有無成立過失傷害的犯罪實,被害人求償的主張僅是提供檢察官辦案參考。

 

若求償金額不大或是雙方有再進行和解或調解的意願,那麼檢察官將案件暫行偵結,曉諭當事人雙方試行庭外和解或將個案轉介調解庭或調解委員會調解。

 

 

經由本文說明,相信讀者對於如何自行提出車禍過失傷害告訴,都有了

較為清楚的概念,一旦有需要透過檢察官的協助時,也知道狀紙要如何

撰寫了,昂貴的律師撰狀費也可以節省下來,避免荷包再次大失血囉!

 

法蘭客新書

書名: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 (各大書局均有出售)

 

法律保護誰?      已3刷

法律保護誰?新書問世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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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3583257

 回應文章 頁/共 17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歐雷
2016/11/02 06:33
請問車禍後,到警局跟警方說要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警方有對我制作筆錄,就跟我說好了說這大概要兩個
月後法院才會發涵傳喚我,就叫我回去

想請問提告過失傷害後沒拿到報案三聯單是正常的嗎
怕過兩個月後就過了告訴期,謝謝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1-04 14:23 回覆:

到警局提告過失傷害,警方卻沒給報案三聯單?

這樣如何知道你有無完成報案的程序?

建議你再向警局確認。


hsy
2016/10/16 01:36
法蘭客,您好~
打擾您了。
我在7/30晚上發生交通事故,我方是機車雙載,對方為汽車撞上我方機車。
因對方闖紅燈,交通初判表為完全責任。
我是臉部擦傷及一些小傷口縫合,後座乘客是自家弟弟,因為右小腿及腳踝直接遭受撞擊,小腿骨折,部份腳趾頭有因粉碎截趾,3次手術,住院24天。
對方除了事故隔天有探望過一次, 住院期間只打過2次電話。初判表出來,才向對方催促,他們須做負責。他們才經由保險公司聯絡;之後肇事者家屬自己電聯一次,約談見面,拿走診斷書和醫療單據。
保險公司請我方提出求償金額,對方得知只表示希望我方給他們求償金額的估算及項目,我請他們也可回覆給我,他們的意思及想法,2個星期卻一直沒回應。而這期間肇事者也只來電過一次,對於賠償金額亦無任何表示。
昨日(10/15)拿著報案聯單去派出所要提告,受理的員警只一直強調,要先和解,2次和解不成才能提告。去地檢署也是如此,這是一定的程序。

@請問~我是否可直接去地檢署申告,而不去經過調解呢??
(實在是不想再和對方廢話。 對方一直處於被動,消極的態度,我方想直接提告刑事,讓他們有所驚覺...)
麻煩您了...感激不盡~!! (h71715@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10-20 18:29 回覆:

警方的說法並不正確,建議你可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本人最近有發表相關文章,請自行參酌

被害人按鈴申告之後哩?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71647846

r78822001
2016/07/14 07:02

法蘭克您好,想請問您:本人的父親在2016/04/30 被一位自願役的士兵.開自用車撞傷.(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對方未遵守交通安全距離.我方無責)骨折送醫後在家由父親的友人照顧

目前經過第一次的調解.對方不接受開的賠償金額.我方也不接受對方開的金額.如果走到要上訴的地步

是準備好資料去地檢署按鈴控告嗎?還是要先車鑑?

(r78822001@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7-18 00:47 回覆:

既然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你可備妥車禍資料及醫院診斷證明文件等直接到車禍發生地的派出所提告過失傷害即可,不必非要到地檢署按鈴申告不可。

以上說明~請參酌


llll
2016/05/28 00:08
法蘭克 你好!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我是車禍受傷被害人


車禍原因:停紅燈時(警察說是等綠燈時)被後車撞擊,造成膝蓋受傷


事後致電對方詢問賠償問題,對方電話完全不接,申請調解會 對方也沒來


調解會打電話通知他 請他到場,登記單上的電話 竟然都不是他本人的是他車行的


請問如果要提告過失傷害,我可以連他車行一起告嗎?他是幫車行開貨車的


還有一點就是,事發地點不是在我戶籍地 是在新北,如果上法院會以戶籍地為主嗎?


還是以當地承辦交通隊為主?麻煩您幫忙解答了 感謝!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03 01:26 回覆:
車禍受傷提告的對象,只能針對肇事駕駛,車行若因其僱用的駕駛有肇事責任,依法也只是在民事部分與肇事駕駛負連帶賠償責任,所以你並不能一併將車行列為刑事的共同被告。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03 01:30 回覆:
此外~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的地點,通常是向車禍發生地的派出所(新北市XX區)或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北地檢署),有的會是在被告住居所所在地,但不會是在你的戶籍地,於此併予指明。

偶然路過
2016/04/29 17:52

法蘭克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弟弟去年與一輛跨越雙黃線超越公車的直行機車發生碰撞,當時弟弟在外側車道工作,只看到一台約距離還有300公尺公車的情況下進行迴轉(此路口無任何標示禁止迴轉或需兩段式左轉),對方也因超速超越公車回到主線道後煞車不及,雙方都有視線不良的情況出了這場意外,由於對方車速過快導致傷勢較重,今年收到對方重新申請鑑定的開會通知單,開會當天對方請律師陪同出席及發言,過兩週後收到鑑定意見書,上面說明我弟弟是肇事主因(未禮讓行駛中車輛)對方是肇事次因(超速行駛)

感覺對方的和解意願不高,這種情況下請問我方可以提告嗎(快六個月了)?

對方跨越雙黃線導致我弟弟的視線被公車擋住看不到而發生意外,這要怎麼禮讓他呢?

最後謝謝您的閱讀及回覆

(aa7920@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5-03 21:11 回覆:

車禍已申請鑑定,鑑定結果對令弟不利,如果你覺得還有疑義?那就依法在期限內申請覆議,看有無改判的可能。本人就算認為你說的有理,也幫不上忙。

至於令弟是否可以提告?要告對方過失傷害嗎?那要令弟在車禍中也有受傷的結果才行,因留言未提及是否受傷?準此,令弟若有車禍受傷的事實,自也可基於對方車禍與有過失的事實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說明~請參酌


米拉
2016/04/25 13:27
法蘭克你好!! 
去年12/18媽媽在一個台中五權路& 大雅路口發生車禍,媽媽是綠燈直行,對方未依兩段式左轉造成相撞。傷勢上,對方車速較快因而傷較媽媽嚴重,但警察卻因大路口的監視器壞掉,初判為無法判定,也因如此對方堅持採沒監視器反要求我們賠償並提告過失傷害,目前我們打算去做交通鑑定,但還有什麼方法嗎? (miffyonly@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4-25 22:24 回覆:

路口沒監視器,就看車禍附近有無店家或私人裝設的監視器是否有紀錄到車禍影像?或是有其他路過且裝有行車紀錄器的車輛,看有無拍到車禍畫面而定。(有的人會把自己車上拍到的行車紀錄影像PO到影音網站)

但你現在才留言,恐怕就算當時有錄到車禍影像的店家或私人監視器影像也早就覆蓋掉了。

此外~就是查訪車禍發生當下,有無其他人目擊車禍發生的經過,請其作證。

如果通通都沒有~法律是講證據的,那也就只有透過申請車禍鑑定的程序,看看專家怎麼說了。


Brian
2015/09/21 17:49

我剛寫了一篇文章分享我之前打「業務過失傷害」官司的經驗,希望能幫上忙:

http://tsau-min.blogspot.tw/2015/09/blog-post.html

(billy170916@g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9-21 18:40 回覆:

謝謝您提供有關醫療糾紛的訴訟實務經驗給讀者分享

基本上~向地檢署透過按鈴申告或遞狀的刑事訴訟程序,差不多是按這樣的程序進行的。


車禍入門生
2015/08/07 09:42

同149樓,當初因為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有好心的路人將較嚴重的傷患移至路邊,我趕緊在機車被移動前,從路邊撿起石塊簡要的畫下對方及我的機車最後的位置,小貨車駕第一時間有停下車子,後來就開走了,我將對方車牌記下交給警察,後來駕駛到警察局做筆錄聲稱他當時為禮讓前方的機車才踩煞車,有發現後方有車禍,認為跟他無關就走了,初步鑑定書都寫無確切證據,無法釐清肇事原因。打電話去鑑定委員會詢問,對方說鑑定時間須5~6個月,要我直接去法院提過失傷害告訴。

(m9115007@g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8-12 20:18 回覆:

要提車禍過失傷害告訴,需先確認你要提告的對象有涉嫌車禍過失傷害的事實。

如果你認為就是那台貨車造成你車禍受傷的原因,提告後,警方當然會依法調查,檢察官也會續行偵辦,必要時也會囑託車鑑會鑑定,至於結果如何?是否如貨車駕駛所言?抑或僅是其卸責之詞?本人不得而知。

可是你一旦提告後,就等於是讓檢警去偵辦,最後該貨車駕駛有無過失?結果如何?這是檢察官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的問題,這我就無從回答了。


車禍入門生
2015/08/06 14:52
您好,請問上個月騎機車與前方小貨車於路口發生擦撞,小貨車於路口要右轉時突然緊急煞車,我發現貨車煞車燈突然亮起時遇減速往貨車左方駛離,但由後視鏡發現左方車道有車疾駛,後方的機車也離我太近,我只能減速剎車,避免後方車輛的追撞,我與貨車擦撞後,機車倒地有些微破損,本身也有輕微擦傷,但我後方一輛機車滑倒,傷勢比我嚴重;不知這場車禍誰該對誰求償或提告?(m9115007@g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8-06 17:48 回覆:

留言敬悉:

車禍發生在路口,且有後車追撞或擦撞前車的情形時,後車駕駛或騎士如有過失,常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行經路口未減速等原因。

你可依登記聯單所載~於車禍發生之日起30日後向當地交通隊申請初判表,以判斷雙方肇事原因及你本身有無過失,俟釐清責任歸屬後,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程序及走何種法律程序解決。

以上說明~請參酌

 


BLUE
2015/06/19 02:50
法蘭克您好,想請問您,我因被載而出車禍,對方闖紅燈但調解不成昨天已去地院按鈴申,想請問這是刑事的部分,那我想向他索取賠償金的部分是還需要寫民事訴訟單起訴他民事的部分嗎??
另外想請問因為對方有中度殘障跟重大傷病卡,明擺著不肯賠償我費用,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申請假扣押呢?? (bluequeen1231@g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5-06-21 22:40 回覆:

你因被載而出車禍,若肇責俱在對方且雙方調解不成,你去地檢(應非地院)按鈴申告,對方刑事部分涉及過失傷害,若偵查中,雙方仍未達成賠償共識,你必須等到檢察官將來起訴被告後,才能向法院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刑附民的起訴狀範例,請自行參考部落格相關文章說明。

另你打算聲請假扣押乙節,似與對方是否有中度殘障跟重大傷病卡無關,但聲請假扣押必須對方顯有隱逆財產或脫產的行為或跡證,留言提及對方明擺著不肯賠償你的費用,那你便要在假扣押聲請狀中說明對方如何擺明不賠償的事實,如有相關事證佐證更好。

至於法官是否裁定准予假扣押,就看具體個案而定。如何聲請假扣押?可參閱拙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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