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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宗教 九
2025/07/10 16:36:42瀏覽21|回應0|推薦0

我看宗教 九    1121121

         

這星期看半島新聞時,發現有關加薩紛爭問題螢幕下方的標題,原本是用「加薩戰爭」,改成「加薩種族滅絕」,半島新聞雖然是英文新聞,但出資的是卡達,視角上比較偏阿拉伯的立場,我們看一件事,最好兩邊都看看聽聽,才不會有偏聽偏見的問題,臺灣新聞長期是美國導向,一向引用美國的媒體報導,時常有所偏頗,但看看半島新聞也是有報導偏頗的問題。人看到事情真的需要用客觀的視角多方看看。。

      

英國外交部長卡麥隆13日被指派為外交部長後,15日立刻跑到烏克蘭訪問(他可能連英國外交部各單位的業務簡報都沒有聽),而且到烏克蘭重要港口敖德薩訪問,媒體稱這是烏俄戰爭以來,首次有英國官員到敖德薩訪問,介紹這位外交部長,總不忘有這麼一句「英國外交部長原首相卡麥隆…」,這位卡老大果然是看過大場面的人,在烏克蘭訪問時宣布:英國將提供烏克蘭一千萬英鎊的醫療物資及七百萬英鎊的人道支援,按常理這種涉及國家的重大外交政策都是由首相出面宣布,他在烏克蘭訪問時,當作伴手禮宣布出來,果然有大哥的風範。

   

其實我真的不想提臺灣政治,因為臺灣人常常沒有辦法理性的深入瞭解問題,情緒常常會被政治人物所帶動。當初媒體提到藍白合,我直接想到是藍白拖鞋,這種拖鞋小時候常穿,結果這藍白合真的變成藍白拖了。我大學畢業後服役及工作,遇到很多事情,但不管什麼事情大家總有一個原則,就是事情談定之前可以「漫天叫價,就地還錢。」但如果大家心甘情願談定了就不能賴。頂多是這次吃虧了,以後在別的事情上找回來。不然這種人在社會上是得不到信賴,沒有人願意跟他合作、交易或往來。

    

我們試想,有人去買一間房子而且都白紙黑字簽了約,後來覺得還想再殺價或後悔不想買了,就找了一個當初契約只有交易金額沒有寫幣別的漏洞,硬說沒錯買這房子是這個金額,但我當初的意思是用「韓幣」這個貨幣成交的,試想以後誰敢跟這種人有任何往來,當然民法為防真的有人鑽這個洞,特別有規定買賣價金的幣別如無特別約定,以交易當地流通貨幣為準。

       

但政治約定沒有這種法律規範,只能由選民來抉擇是否相信這種人的政治人格,還是那句話,有什麼樣的觀眾,才會有政客敢演什麼樣的戲。

           

想起廿多年前因為公務需要,被指派去上問卷調查的講習,這講習有六小時,請政大的老師來上課,要我們這群沒有學過問卷調查的人,要在六堂課學會問卷調查的原理,可能比教狗狗坐下或定點上廁所都還難些。

        

只見老師上的很認真,從抽樣調查的原理,導出為何可以經由抽樣調查的方式得到接近母體意見的結果,這老師教的真的很好,上課時我認真的聽,還聽的懂他在說什麼,但我保證兩天後一定會全忘掉。抽樣調查的原理其實很簡單,如果全部調查一遍,準確性100%,但成本會很高,例如臺灣有近二千萬人、美國人口數有三億三千多萬、中國大陸人口數則有近十四億人(2021年統計),全面調查所花費的成本會是天文數字。但經過統計學的學理研究,透過科學的抽樣調查就可以的到接近真實的調查結果,但會存在有誤差值。

         

而且這個誤差值很妙,跟抽樣的母體數無關,但跟抽樣的樣本數量有關,也就是說不管在臺灣、美國或大陸,甚至僅在臺北市,抽樣的誤差值都只跟抽樣的樣本數量有關,老師也提出了一張表給我們參考,抽樣數目跟誤差值的關係,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如果抽樣數目只有1個,那誤差值就是正負100%,毫無任何公信力。

        

抽樣數目既然關係到調查的正確性,那不是抽越多準嗎?但是這個抽樣數量跟誤差值的關係是成指數的關係,誤差值要越小抽樣數量就會變的很大很大,如果要取一個具代表性的抽樣結果且是抽樣成本可以負擔的情況,就要在誤差值及樣本數量中做一個平衡的抉擇。一般情形大多是採用1068份有效樣本,誤差值正負3%。其實講說抽樣調查學理的過程不重要,我們又不搞學術研究,重點在於能用就好,這六堂課我就只得到了「有效樣本1068份,誤差值正負3%。」這個結論,另外還吃了一個口味不錯的便當。

      

如果要誤差值正負1.5%,這有效樣本數可不就是單純的1068乘以2而已這麼簡單,我手邊沒有這個表,但相信一定是一個不太可能做到的數字,不然大家就會以更正確的誤差正值1.5%做抽樣調查。

      

依照上面所述,如果照柯文哲所說他的讓3%是指誤差值為正負1.5%的話,則所目前所有抽樣調查,其採用的樣本數根本就不符合誤差值正負1.5%的需求,換句話說,目前可得所有的抽樣結果都無法當做誤差值正負1.5%依據。這是想要從雞蛋中生出鴨子的問題。

       

他號稱智商157(他當初說他157時,我還以為他是在說他身高157)我們(雖然智商沒有157,但身高超過157很多)都懂的道理,一個臺大教授會不懂,我真的不信,只覺得他是「賭贏了就要,賭輸了就賴。」這種人還可以繼續騙下去,只能說臺灣的老百姓真的容易被政客愚弄。

    

公元前63年羅馬帝國的龐培(就是羅馬前三雄,凱撒、龐培及克拉蘇的那個龐培)帶兵征服了以色列王國,因以色列王國位於羅馬王國邊緣地帶,剛開始羅馬人是培養傀儡希律王朝來統治以色列王國,但因為這傀儡王朝的統治者並非傳統的猶太人,且因為宗教及種族因素,猶太人對羅馬人的統治並不是安然接受,因而發生了二次猶太人的起義(以羅馬人的視角來看,這就是叛變)

    

為了軍事目的及商旅的必要,羅馬人蓋了大量平整寬大的道路,不是有句諺語「條條大道通羅馬。」這句話就是這麼來的,羅馬人在國力強盛時期對所有的叛亂都是不能忍受的,可以說是「凡犯我大秦者,雖遠必殊」(羅馬帝國在漢朝時被漢朝稱之為「大秦」)

      

迦太基係北非臨地中海的國家,有著航海優勢及商業上取得的財富,強大後的迦太基不願稱臣於羅馬帝國,羅馬帝國與其發生了三次的布匿戰爭,前後打了幾十年,其中最有名的一次是迦太基的名將漢尼拔,帶領著大軍越過天險庇里牛斯山和阿爾卑斯山,直接打進了羅馬帝國的心臟,打的羅馬帝國幾乎亡國,但羅馬人最後還是打贏了迦太基,打下迦太基後,羅馬人為避免再生後患,除了大量屠殺迦太基人並夷平了迦太基的首都外,再將迦太基的土地灑上鹽,無法再生長農作物,讓迦太基永遠不得翻身再造反。

    

第一次猶太戰爭發生於西元66年,猶太人的參加者主要為農民、手工業者和奴隸,組成反抗組織奮銳黨和短劍黨,消滅耶路撒冷的羅馬駐軍,羅馬皇帝尼祿(這個人是羅馬有名的暴名)派維斯帕先前往鎮壓,公元70年提圖斯(維斯帕先之子)攻陷耶路撒冷,大肆破壞和屠殺,焚毀第二聖殿(僅剩下一面牆,就是現在的哭牆。)大批猶太人被俘抓回羅馬帝國為奴。

        

第二次猶太戰爭發生於西元132年,當時的羅馬皇帝是比較愛好和平的皇帝哈德良,號稱羅馬帝國五賢君之首,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原因,這哈德良竟然下達了兩道很奇怪的命令,全面禁止猶太教徒舉行割禮(我一直不懂以當時的醫療技術,動割禮手術不是容易發生細菌感染的問題?還是猶太人真的是上帝的選民,所以動割禮手術時有上帝護體?)和閱讀希伯來聖經,並在耶路撒冷聖殿舊址上修建羅馬神廟。

       

這二道命令讓已經亡國僅有宗教信仰支持的猶太人產生了極大的反感,猶太人很快聚集了二十萬大軍,攻占羅馬官署殺死羅馬殖民官員,在巴勒斯坦的許多地區重建了以色列人的自治政權,建立了各地的猶太教公會,甚至發行了自已獨立的貨幣,重新過上了有尊嚴和聖潔的宗教生活。

       

但是因為國力的不相當,羅馬軍團沿用先前的戰略,從北向南的進軍,逐城攻擊。通過毀滅50餘座城市後,終於攻克了起義軍的最後堡壘「貝塔爾要塞」。這次的起義就以犧牲約50萬人猶太人的巨大悲劇而宣告結束。

    

在第二次猶太戰爭後,哈德良作為懲罰措施,又頒布了兩道命令,下令將耶路撒冷徹底剷平,聖殿山上另建羅馬神廟;同時將所有猶太人趕出巴勒斯坦地區,永遠禁止猶太教徒居住在耶路撒冷,並將猶太行省名稱永遠取消,以色列人居住之地從改名為巴勒斯坦(有種說法巴勒斯坦在希臘文的意思是指菲力士人,是一個長期與以色列人戰鬥的民族,改取這個地名有污辱以色列的意思。)猶太人從此走上流亡世界各地的道路,猶太人稱之為「大流散」。

   

這一流散就是近一千八百多年,想想羅馬對迦太基的做法,羅馬人對猶太人的做法是有跡可循。另外不論是在巴比倫之囚或是之後的日子,猶太人中還是有不少人放棄猶太信仰溶入當地文化中,不過總仍有著為數不少的猶太人堅持猶太教的信仰,不與外族通婚以維持猶太人血緣的純真性,並期待彌賽亞的降臨。

     

猶太人在大流散時期久經苦難是值得同情,但我們也要看清楚,是巴比倫人跟羅馬人毀了猶太聖殿,是羅馬人大量屠殺猶太人,並將其趕離巴勒斯坦,之後是英、法、德、俄等歐洲國家有反猶及排猶活動,是德國人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屠殺了歐洲原有12百多萬猶太人中的過半數),這些事可不是和猶太人同為閃族的阿拉伯人幹的,冤有頭;債有主,如果以色列要算歷史仇恨,要跟這些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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