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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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白色恐怖(全民公敵)!
2009/03/23 10:06:18瀏覽497|回應0|推薦1
一早看到中時電子一篇有關網路隱私的標題:你怕曝光的事 抱歉!公司全都知道
感覺到心頭一陣寒顫.
 
大意是: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大家都懂得這個道理,只是知易行難,
受到誘惑的時候,總是會存著「不會有人知道」的自我安慰心理。不過,如果
你知道所有你的秘密,對有心人士-像是你的公司來說,是多麼輕而易舉就可
以條列出來的話,恐怕從此以後,做事不只要「三思」而已。
 

范蘭欽事件就是一個例子。許多人都喜歡自創部落格,在其中開心、放心、用
心地發表各種看法言論,不過小心,有些言論就是不合老闆(或是應徵公司)
的胃口,尤其對求職者來說,你可能很難想像,自己投出的履歷石沉大海的原
因,竟然要問問自己的
部落格

其次,欠一屁股卡債也沒關係?錯了,聯合徵信中心跟企業界根本就是一條通,
你的所有信用紀錄鉅細靡遺全在其中,一位信用清白跟信用破產的同仁(或是求
職者),你想,公司相信誰呢?這時候,「改邪歸正」或是「貧困的家境」這種
理由,是完全沒有用的。

時間會抹去傷痕,不過年少輕狂做的「大事」,對公司來說,「必要時」還是會
被當成呈堂供證。像是有人學生時代熱中學運或是社運,公司的人資部門就是有
辦法挖出你的輝煌歷史,有時這會是加分項目,但是對相對保守的企業來說,所
顯示的意涵是「這是個麻煩人物」,往往工作
機會又消失無蹤。

在職場上講公平,彷彿緣木求魚,如果你知道很多時候企業取材靠的只是「印象」
分數,只能感嘆:「自作自受」原來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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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網路這個東東當它已經侵犯到個人隱私時,它其實已經不是方便的東西,
而是一個”怪物”;每個人的過往私密往往都被翻出來,被人用放大鏡仔細看.
奉勸個位,當個3面人吧!公事上是一個人,私下是一個人,網路上又是另一個
人,
因為你不知道何時會從何處伸出放大鏡看你;除非!你不吃大鍋飯,老子不
為五斗
米折腰(家大業大).否則還是為了飯碗只好把你最真實的一面永遠隱藏
吧!
以上~轉自個人msnbl,歡迎自行轉載
( 時事評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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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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