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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10:06:18瀏覽496|回應0|推薦1 | |
一早看到中時電子一篇有關網路隱私的標題:你怕曝光的事 抱歉!公司全都知道 感覺到心頭一陣寒顫. 大意是:所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大家都懂得這個道理,只是知易行難, 受到誘惑的時候,總是會存著「不會有人知道」的自我安慰心理。不過,如果 你知道所有你的秘密,對有心人士-像是你的公司來說,是多麼輕而易舉就可 以條列出來的話,恐怕從此以後,做事不只要「三思」而已。 范蘭欽事件就是一個例子。許多人都喜歡自創部落格,在其中開心、放心、用 其次,欠一屁股卡債也沒關係?錯了,聯合徵信中心跟企業界根本就是一條通, 時間會抹去傷痕,不過年少輕狂做的「大事」,對公司來說,「必要時」還是會 在職場上講公平,彷彿緣木求魚,如果你知道很多時候企業取材靠的只是「印象」 ~~~~~~~~~~~~~~~~~~~~~~~~~~~~~~~~~~~ 所以~網路這個東東當它已經侵犯到個人隱私時,它其實已經不是方便的東西, 而是一個”怪物”;每個人的過往私密往往都被翻出來,被人用放大鏡仔細看. 奉勸個位,當個3面人吧!公事上是一個人,私下是一個人,網路上又是另一個 人,因為你不知道何時會從何處伸出放大鏡看你;除非!你不吃大鍋飯,老子不 為五斗米折腰(家大業大).否則還是為了飯碗只好把你最真實的一面永遠隱藏 吧! 以上~轉自個人msnbl,歡迎自行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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