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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9 21:16:02瀏覽209|回應0|推薦3 | |
最近因為狂砍廣告的事情,心情有些煩躁。老是有疑問:究竟打廣告的人是怎麼想的?他們怎麼能在同一個地方重複複製貼上的動作,而且兩三天就登門廣告一次?他們不厭煩,我都厭煩了。老是重覆著勾選垃圾文章、按下刪除的動作,這樣持續纏鬥下去,不知道哪天我的食指會骨折呢?唉。
畢竟是學商的,也不是不能理解他們想打廣告的想法。只要有廣告的帖子,就有可能把人給招過來,這是一種希望的怨念;可是!這有任何意義嗎?在我籃球家族那邊三番兩次的打廣告,不只我煩,其他球友看了也煩,這樣他們有可能會去加入嗎?只是把自己家族的印象打壞罷了。而最氣的就是,來打廣告的人又沒有留下任何個人聯絡的資料,奇摩的回覆給發帖者信箱的功能根本沒用!直接在討論區重申不可打廣告也當作沒看到,唉,真不知道該怎麼好了。 於是今天不得已之下做了一個決定。我直接連到對方家族的地盤過去,帳號搜尋之下果然有看到那個狂打廣告的小鈴。確認之後,連到簽名簿有些客氣的請小鈴不要再打廣告了,雖說有點客氣不過還是有含帶著一些怨念,然後在文末向家長致歉。——沒有任何回音,我的留言被砍掉了?(握拳)想說對方同是籃球家族所以以禮相待,結果卻換來這樣的不尊重? 有時候覺得好人真是除了挨打以外別無他法?奇摩是不會管這類事情的,所以怎樣都是要私下去解決。但我不喜歡生事端,所以再看看吧!假若對方又跑來打廣告的話……我想,我會大怒吧!哼哼哼哼哼…………就某方面來說,我還蠻適合當壞人的吧。 假如有在使用電子信箱,多多少少都會收到一些垃圾信件吧?在腦中約略回想一下,多數都是直銷或者色情的廣告。想想也是吧?直銷色情等等,除了一對一拉客人以外,就只有再網路上散播垃圾信一途了,他們也只有這個方法才能達到廣告的效果。一般的企業界不需要藉助廣告信的幫助,他們只要花錢在入口網站買個篇幅,就可以達到效果,有興趣的人自會進入一觀,沒興趣的看過就閃,但起碼會留下個印象,這是比較開放式的廣告,至少不會惹人嫌。 現在是民主的時代了。網路廣告也該有這種觀念吧?強迫中獎推銷只會弄臭自己名聲! (200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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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