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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7 23:55:01瀏覽735|回應0|推薦21 | |
主角生下一個多月,就被母親遺棄。雖然如此,主角不但天資不錯,自己也很努力學習,並完成成大學業,但是他心裡有個結,拒絕彈奏母親相關的音樂。 有一天,他回去德蘭中心,從小帶他長大的孫修女,交給他一個信封,他拿出來一看,內裡有兩張從南部小城出發的火車慢車票。孫修女也鼓勵他回去看看。 他終於下定決心回去屏東非常偏僻的小山城,並找到和他出生有關的家庭,但是父母親均己去世,哥哥也離開家鄉。 接著又打聽到母親生前曾經在一所國中服務,女校長說她是個慈祥的老太太,先生懶得工作,每天借酒澆愁,還家暴母親及大兒子,而大兒子在國二離家就再也沒有回來。 女校長也拿出一袋信封,裡面全都是從南部小城到新竹的來回車票。原來母親每半年都會到北部,回來後心情都會很好。晚年還信了佛教,並說服有錢人,捐錢給天主教辦的孤兒院。 作者回想起,那天有一輛大型遊覽車載著許多善男信女,捐了一筆大額支票;還召集所有小孩子一起合影,正在打球的他也被抓來,而那天的照片也在信封袋裡。 母親原來是這麼疼愛他,如果他還留在母親身邊,現在會如何?是否每天被家暴,會不會也像哥哥一樣離家,能不能完成大學學業? 此時的他,明白母親的用心,自己也相當感動,借了琴,就開始彈著一首又一首母親節的歌。 這個母親真的非常用心良苦,但是我想要撥個冷水。因為現在的社會無法這樣拋棄嬰兒,一定會由監視錄影找到,到時還會罰錢。其實遇到家暴,不但可以打113,還可以請社會局的人幫忙,所以不必和自己的骨肉分隔兩地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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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