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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9 22:59:43瀏覽1808|回應0|推薦23 | ||||||||||||||||||||
現代人都有保險觀念,幾乎人人都有好幾張保單,又動輒萬元以上保費,但是如果保的都是儲蓄型保險,保障是不夠的。作者主張每個人都應該要有1000萬的身價,建議可買意外險1000萬(保產物保險的較便宜,約5000~6000元),定期壽險500萬,消耗型重大疾病險300萬(最好可先領一大筆錢先治療),長期看護每月給付3萬元,防癌五個單位。而癌症險三要點:初次罹患原位癌,能理賠金額越高越好;癌症住院每天5000元,及癌症身故理賠金。
個人權益部份,保單一定要親自簽名,不然保單是無效的。而投保時不要為了要省保費,而不誠實告知工作性質及健康狀況,不然保單也會無效。再來就是自己也要注意保險的核准字號.除外責任.給付及內容,還有10天猶豫期。最重要的是保費千萬不要漏交或延遲,因為有可能在需要理賠時,拿不到保險金,所以最好可以用銀行自動轉帳(還有1%的折扣)較保險。 關於產險,每個人都會為了愛車,投保甲式,乙式車體險.失竊險.....,但是否想過,愛惜自己,也要尊重別人,第三人責任險保個1000萬,(好像約3000元吧),在意外發生時,不但可以保障其他人,也是保護自己財產的保險。千要別認為那是賠給別人的,就認為沒必要,想想肇事時,把人家撞成殘廢或身故,這時如果有1000萬可以賠,就不會一輩子難過,更不用為了理賠金和對方一直打官司,甚至打輸了,還得拿自己身家財產賠對方,然後雙方一直陷在車禍的陰影。所以開車及騎車的朋友,不但要買強制險,更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1000萬額度。(不過要注意,如果酒後駕車,保險公司還是會回頭再跟你追償。) 許多保險業務員為了要拉保險,都會說保險不會倒之類的話,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政府的保險安定基金不是全額都給付,會依原來保的金額打九折,而且最高不超過300萬。而如果保的是保費很高,保障很低的儲蓄型保單,就不是再保險的項目裡。 有些人就想那我保外商的保險,應該會較有保障吧!但其實不一定哦,還要注意是分公司還是子公司,如果是外商在台灣的分公司,母公司會幫分公司;但要注意如果是外商在台灣的子公司,就和母公司的財務是各自獨立的哦。 關於保費及保障,雙十理論提供參考,保費不超過全年薪水的十分之一,保障不低於全年薪水的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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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