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行為的層次上,
提出「道德v.s.不道德」的爭議,
我們「收購靈魂的跨國集團」認為這根本是一個虛假的議題。
在人類的世界裡,哪些手段、哪些行為,
可以符合你對道德的定義?要怎樣區分呢?
比如說吧,「殺人」到底算是道德、還是不道德?
犯下十惡不赦的重罪、而被國家的法律處以死刑,
這種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性而由國家進行的「殺人」行為,
又算是道德、還是不道德?
2007年的台灣再度興起「廢除死刑」的爭議,
從天賦人權的立場出發的人,贊成廢除死刑,
從社會正義的立場出發的人,反對廢除死刑。
不論天賦人權、或是社會正義,
都是認為自己的立場才是真正的道德,
都在大腦的思考,設定了一個虛擬的「不道德對象」,
都陷入了「道德v.s.不道德」的虛假議題。
這種狀況根本不會有雙方都能接受的結論。
十年前的1997年,
台灣發生紅星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被綁架的案件,
陳進興、高天民、林天生三個罪犯
不但用殘暴的手段殺了白曉燕,
還在逃亡過程中造成無數社會案件、殺了許多的人,
這樣的罪犯可以說是萬死不足以贖其過,
讓他一槍斃命就已經太便宜了,怎麼還有人想要廢除死刑呢?
對於白冰冰來說,他們就這樣死了,
她內心的看不見、摸不到的恨,
只是失去了對象,
根本沒有得到任何的消解。
這三個罪犯也就是對自己的下場心知肚明,
「反正被抓到就是死刑,怎麼做,還有差別嗎?」
才會在逃亡過程中繼續逞兇鬥狠。
我們「收購靈魂的跨國集團」出於道德的動機,同樣反對死刑。
請注意,這是道德的動機,和行為結果無關,
我們不想去評判死刑本身是不是合於道德!
另一方面,從死刑這件事的結果來看,
「處死陳進興」就代表正義得以彰顯、邪惡遭到摧毀嗎?
有這麼容易嗎?
對於一個亡命之徒,一槍斃命算什麼啊?
那是他早就作好的最壞打算。
那麼,殺了他,有意義嗎?
沒有意義的事,為什麼那麼多人感到興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