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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必達-美國的快遞服務
2008/02/11 07:35:28瀏覽8126|回應1|推薦3

  在“Cast Away (浩劫重生)”這部電影中,湯姆漢克把這個行業的特性─分秒必爭,突破萬難─表達得淋漓盡致,也完全符合聯邦快遞使命必達的企業形象,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結合電影和企業宣傳的置入性行銷由於在台灣的國際快遞業工作了近七年,對於這行業一直存在著高度的興趣,到了美國之後,對於當地的快遞服務也特別留心觀察

美國最著名的快遞業者非UPS(優比速)Federal Express(FedEx聯邦快遞)莫屬,UPS成立於1907年,以郵購業務起家,總部位於亞特蘭大(Atlanta),在美國本土的卡車陸運(Ground Service)可以說是第一把交椅,上個世紀末合併了Mail Boxes公司取得了遍及全美的通路據點,成立了UPS Store,負責服務中小企業和一般消費者的寄件服務;FedEx成立於1973年的曼菲斯(Memphis),創辦人Fred Smith是一位美國的傳奇人物,他在耶魯大學的期末報告拿到C(不到80),卻根據報告中的構想來創立FedEx,他的構想是在美國的中部成立一個轉運中心(Hub),然後用龐大的機隊從各大城市晚間飛抵Hub,隔天凌晨飛回原城市,如此所有的貨件都可以做到隔夜送達,這在八0年代是一個極為瘋狂的想法,誰會想到買飛機來送貨呢?這是一筆難以想像的固定成本!再者,又有誰會需要隔夜送達的服務呢?在開張的第一天,幾十架飛機只送了三件包裹,其中一件還是員工寄的!三十多年後的今天,這個Hub模式已成為這個行業的標準模式,UPS也在FedEx成立不久之後開始跟進提供隔夜送達的服務。在世紀末FedEx跟隨UPS的通路策略,正式合併了全美的影印連鎖店Kinko’s,和UPS Stores進入了短兵相接的時代;DHL成立於1969年,由三位從事法律業務的DalseyHillblomLynn三個人成立他們發展出一個突破性的快速運送模式,那就是在貨物到達之前先進行空中預清關,貨物一到海關就迅速放行,因此不需複雜報關程序的小包裹和文件佔有相當大的市場,全球總處理貨件數居三大快遞業之冠,在上個世紀末德國郵局先後併購了DanzasDHLExel等貨運巨亨,成立了一家跨越海、空、快遞、供應鏈服務的集團。然而,DHL在美國碰了相當大的釘子,由於美國二大快遞業者的阻擋,DHL在美國一直只能佔到小到看不見的市場,因此只好合併美國第三大快遞業者Airborne企圖和二大龍頭一併高下,但原本網路體質不佳的Airborne卻拖累了DHL原本的全球服務,合併之後的綜效遲遲無法顯現,和二大業者的差距亦不見明顯改善,以致最近傳聞FedEx有意要買下DHL在美國的服務。

  到了美國之後,最先用到的是從台灣進口到美國的快遞服務,家裡寄來了三大箱衣服、書籍等日用品,當包裹到達洛杉磯海關的時候,被海關要求要填一張私人用品的申報單,不然要抽關稅,經過幾天的耽擱順利通關。第二次用郵局服務的下場就比較悲慘了,使用郵局服務的好處是海關審查鬆很多,甚至像食物、中藥等限制進口的東西大部份的時候都不會被擋下來。郵局第一次投件時我不在家,因此他們留下了一張紙條要我去郵局領或是我簽名授權放在我家門口,由於那時我還沒買車,所以選擇後者,結果隔天回來,並沒有看到包裹,上網一查卻發現顯示“已送達!”,和郵局人員當面溝通的結果推測可能是在公寓內被人偷了(公寓入口的門是鎖上的,郵局將包裹放在門內的玄關處),由於郵局持有我的簽名授權作為送達簽收的證明,我也只好自認倒楣了。

第三次是在網路上購買lenovo筆記型電腦,素聞筆記型電腦早已採用全球運籌的供應鏈模式,亦即全球接單、大陸生產、快遞直送客戶,而且推遲策略(postpone)也協助廠商快速因應需求變化,因為顧客對於筆記型電腦的規格(CPUmonitorhard disk)的需求不確定很難預測,因此廠商將最後組裝的時間推遲到出貨前幾天,以免造成存貨成本上升,結果這一次的體驗讓我對於供應鏈有全新的認識。在訂貨之後,我收到了lenovo的通知,說我即將收到三次快遞服務,分別來自上海、馬來西亞和美國,結果我分別收到二次UPS遞送來自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電源供應器和記憶體,和第三次二週後(生產時程落後)從上海直接寄來的筆記型電腦,當時正在MIT學推遲策略,心想:lenovo竟然把組裝的時程推到顧客手中來了!頓時我家變成筆記型電腦的最後組裝點。

後來從波士頓要搬到賓州,和當地搬家公司訪價的結果是二房一廳的傢俱和全有東西裝箱搬家費至少要二千美元,而且到達目的地的時間還不確定,少則一週多則一個月,這是因為美國不像台灣的搬家公司是租一台車和工作當天從甲地搬到乙地,美國的搬家公司多半和卡車貨運公司合作,利用貨運公司卡車回程的空車來搬家,因此運送的時程要配合卡車的班表,到達的時間很難控制。因此我想到了UPS Ground service,比價之後發現有驚人的節省,二十大箱只需要500美元,而且可以在三天內準時送達,所以當然毫不猶豫地選擇了UPS

最近的一次是在美國購買數位相機,由於UPS Ground service比快遞便宜一半,所以再次選擇了UPS Ground,結果昨天回家發現門口貼了一張UPS的單子,原本以為是第一次投件的通知單,但沒想到單子上寫了二個字”on balcony”,到陽台一看:哇!這真是太神奇了!我的相機包裹真的在陽台上!我住在公寓的二樓,UPS必須進入門口過兩道門才能到陽台,但送貨員竟然神奇地穿過兩道上鎖的門將貨送到陽台上,唯一的可能是他站在一樓的草坪上拿著我的相機包裹向二樓丟,原來要成為一個使命必達的送貨員,還必須要有手榴彈投擲般的精準訓練,真是令人嘆為觀止!後來也證明他的力道也恰到好處,並沒有對相機造成損害,真可謂“使命必達”!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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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en
like your writing :) $500 for moving from Boston to PA
2008/09/04 04:13
陽台的使命必達,也未免太超過